浦头社区东风组原浦头镇食品站土地发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浦头社区东风组原浦头镇食品站土地发包

浦头社区东风组原浦头镇食品站土地发包
项目编号: *Q*
产权类型: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方式: 租赁
交易期限: 10年
乡镇(街道): 浦头镇
村(社区): 浦头社区
组别:
登记日期: 2023-05-25
产权基本信息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根据浦头镇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将原浦头镇食品站委托浦头社区管理,原镇食品站座落在浦头社区东风组组内,该面积为813.45平方米,东面至:吴长山;南面至:进士街;西面至:张仁才;北面至:河边;四至清楚。该食品站的相关用房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安全隐患,于2022年在浦头镇创建全国卫生镇期间将所有房屋清除,目前是一块闲置的用地,为了提升土地价值,提高集体收入,让集体资产不流失,在合法、合理、规范使用该土地的前提下,将该土地利用起来。1.经过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按每年10000元起的租金通过镇交易平台寻找承租人。2.社区在该土地的地面上不建任何建筑,全部由承租人安排建设,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次,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续租,但是在合同满30年后在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在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转让该土地的租用权。如果合同期满后但不满30年,承租人不想续租合同,那合同终止,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还是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社区有权处置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并寻找新的承租人。3.承租人在投资建设时要在与相邻的吴长山、张仁才两家南北保留出一条1米的巷道,便于施工、排水等等。4.如果遇到政府征用,*方应无条件服从。
交易面积: 813.45平方米
项目位置:
项目四至:东至:吴长山 南至:进士街 西至:张仁才 北至: 河边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略) 江都区浦头镇浦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使用权人: (略) 江都区浦头镇浦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编号: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江都区浦头镇浦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志国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交易期限:10年
标段描述:根据浦头镇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将原浦头镇食品站委托浦头社区管理,原镇食品站座落在浦头社区东风组组内,该面积为813.45平方米,东面至:吴长山;南面至:进士街;西面至:张仁才;北面至:河边;四至清楚。该食品站的相关用房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安全隐患,于2022年在浦头镇创建全国卫生镇期间将所有房屋清除,目前是一块闲置的用地,为了提升土地价值,提高集体收入,让集体资产不流失,在合法、合理、规范使用该土地的前提下,将该土地利用起来。1.经过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按每年10000元起的租金通过镇交易平台寻找承租人。2.社区在该土地的地面上不建任何建筑,全部由承租人安排建设,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次,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续租,但是在合同满30年后在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在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转让该土地的租用权。如果合同期满后但不满30年,承租人不想续租合同,那合同终止,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还是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社区有权处置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并寻找新的承租人。3.承租人在投资建设时要在与相邻的吴长山、张仁才两家南北保留出一条1米的巷道,便于施工、排水等等。4.如果遇到政府征用,*方应无条件服从。
交易面积:813.45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6000
交易底价:小写10000元/年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 成交缴款方式: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
浦头社区东风组原浦头镇食品站土地发包
项目编号: *Q*
产权类型: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方式: 租赁
交易期限: 10年
乡镇(街道): 浦头镇
村(社区): 浦头社区
组别:
登记日期: 2023-05-25
产权基本信息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根据浦头镇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将原浦头镇食品站委托浦头社区管理,原镇食品站座落在浦头社区东风组组内,该面积为813.45平方米,东面至:吴长山;南面至:进士街;西面至:张仁才;北面至:河边;四至清楚。该食品站的相关用房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安全隐患,于2022年在浦头镇创建全国卫生镇期间将所有房屋清除,目前是一块闲置的用地,为了提升土地价值,提高集体收入,让集体资产不流失,在合法、合理、规范使用该土地的前提下,将该土地利用起来。1.经过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按每年10000元起的租金通过镇交易平台寻找承租人。2.社区在该土地的地面上不建任何建筑,全部由承租人安排建设,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次,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续租,但是在合同满30年后在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在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转让该土地的租用权。如果合同期满后但不满30年,承租人不想续租合同,那合同终止,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还是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社区有权处置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并寻找新的承租人。3.承租人在投资建设时要在与相邻的吴长山、张仁才两家南北保留出一条1米的巷道,便于施工、排水等等。4.如果遇到政府征用,*方应无条件服从。
交易面积: 813.45平方米
项目位置:
项目四至:东至:吴长山 南至:进士街 西至:张仁才 北至: 河边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略) 江都区浦头镇浦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使用权人: (略) 江都区浦头镇浦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编号: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江都区浦头镇浦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志国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交易期限:10年
标段描述:根据浦头镇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将原浦头镇食品站委托浦头社区管理,原镇食品站座落在浦头社区东风组组内,该面积为813.45平方米,东面至:吴长山;南面至:进士街;西面至:张仁才;北面至:河边;四至清楚。该食品站的相关用房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安全隐患,于2022年在浦头镇创建全国卫生镇期间将所有房屋清除,目前是一块闲置的用地,为了提升土地价值,提高集体收入,让集体资产不流失,在合法、合理、规范使用该土地的前提下,将该土地利用起来。1.经过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按每年10000元起的租金通过镇交易平台寻找承租人。2.社区在该土地的地面上不建任何建筑,全部由承租人安排建设,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次,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续租,但是在合同满30年后在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在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转让该土地的租用权。如果合同期满后但不满30年,承租人不想续租合同,那合同终止,该土地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归还是社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社区有权处置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与建筑物,并寻找新的承租人。3.承租人在投资建设时要在与相邻的吴长山、张仁才两家南北保留出一条1米的巷道,便于施工、排水等等。4.如果遇到政府征用,*方应无条件服从。
交易面积:813.45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6000
交易底价:小写10000元/年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 成交缴款方式: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