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鲜库及机器设备(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鲜库及机器设备(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略) 卧 (略)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河南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拍卖期间拍卖标的物的相关咨询和组织 (略) 进行。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承 (略) 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竞买公告
(略) 卧 (略)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保鲜库、机器设备等财产的公告(详见评估明细表)
(略) 卧 (略) 将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至2023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卧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卧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鲜库及机器设备等,主要包括保鲜库14间,比泽尔制冷机组2套、货架8556位、CPC30叉车1台、地磅1台等(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设备均于2013年10月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该设备正在使用中。
特别声明:据评估报告显示:“地磅已经与基础分离,并且外观看着有部分倾斜,询问在场人员,地磅已将无法使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评估价格:*元 起 拍 价:*.90元
保 证 金:*元 加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根据 (略) 《 (略) 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金额 (略) 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金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拖欠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银行付款方式: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卧 (略) ,开户行: (略) 南阳独山大道支行,账号:*),并在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 卧 (略) (地址: (略) 人民北路9 (略) 卧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377-*
看样电话:拍成法辅0377-*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 *
史法官 * 、037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北路9 (略) 卧 (略)
(略) 卧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 (略) 卧 (略)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河南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拍卖期间拍卖标的物的相关咨询和组织 (略) 进行。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承 (略) 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竞买公告
(略) 卧 (略)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保鲜库、机器设备等财产的公告(详见评估明细表)
(略) 卧 (略) 将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至2023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卧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卧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鲜库及机器设备等,主要包括保鲜库14间,比泽尔制冷机组2套、货架8556位、CPC30叉车1台、地磅1台等(详见评估报告明细表),设备均于2013年10月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该设备正在使用中。
特别声明:据评估报告显示:“地磅已经与基础分离,并且外观看着有部分倾斜,询问在场人员,地磅已将无法使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评估价格:*元 起 拍 价:*.90元
保 证 金:*元 加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根据 (略) 《 (略) 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金额 (略) 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金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拖欠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银行付款方式: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卧 (略) ,开户行: (略) 南阳独山大道支行,账号:*),并在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 卧 (略) (地址: (略) 人民北路9 (略) 卧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377-*
看样电话:拍成法辅0377-*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 *
史法官 * 、037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北路9 (略) 卧 (略)
(略) 卧 (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版本: | 0 | 修改时间: | 2023/5/24 15: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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