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3年宁新区工第03号公告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3年宁新区工第03号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3年宁新区工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 (略)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批准,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 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配套用 地比例 (%) | ||||||||||
1 | No.宁新区2023GY03 | 南京生物医药谷BPV-B-20地块 | 东至华盛路,南至药谷加速器六期,西至巨鲨医疗,北至药谷大道 | 61936.93 | 61936.93 | 工业用地 | 医药产业 | 高标准厂房 | 600 | 2.0≤R≤2.5 | / | / | 55 | 7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No.宁新区2023GY03 | 8052 | 165万元或其整数倍 | 1610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宁新区2023GY03:
(1)高标准厂房应按整栋、整层进行分割转让、销售,分割转让、销售的面积不得超过92000平方米,配套以及地下部分需自持。销售或转让对象必须为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等类型的企业,不得为自然人。以上转让或销售均须取得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
(2)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该地块项目建设和投资,由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依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进行全程监管。
(3)该地块为带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
(4) (略) 须在江北 (略) 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已在江北新区注册的企业除外)。
(5) (略) (略) 内自主开发运营生物医药工业园区经验, (略) 级或以上专业孵化器认定。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竞价时间
1、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3年6月16日起登*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 (略) 场网“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3年6月27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6月28日 | 10:00 NO.宁新区2023GY03 |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3年6月28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略) 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略) (略) 场管理中心地址: (略) 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
(略) 场网(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场网(http://**)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 (025)*、(025)*
财务咨询电话:(025)*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
(略) 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3年宁新区工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 (略)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批准,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 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配套用 地比例 (%) | ||||||||||
1 | No.宁新区2023GY03 | 南京生物医药谷BPV-B-20地块 | 东至华盛路,南至药谷加速器六期,西至巨鲨医疗,北至药谷大道 | 61936.93 | 61936.93 | 工业用地 | 医药产业 | 高标准厂房 | 600 | 2.0≤R≤2.5 | / | / | 55 | 7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No.宁新区2023GY03 | 8052 | 165万元或其整数倍 | 1610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宁新区2023GY03:
(1)高标准厂房应按整栋、整层进行分割转让、销售,分割转让、销售的面积不得超过92000平方米,配套以及地下部分需自持。销售或转让对象必须为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等类型的企业,不得为自然人。以上转让或销售均须取得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
(2)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该地块项目建设和投资,由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依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进行全程监管。
(3)该地块为带规划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
(4) (略) 须在江北 (略) 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已在江北新区注册的企业除外)。
(5) (略) (略) 内自主开发运营生物医药工业园区经验, (略) 级或以上专业孵化器认定。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竞价时间
1、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3年6月16日起登*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 (略) 场网“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3年6月27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6月28日 | 10:00 NO.宁新区2023GY03 |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3年6月28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略) 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略) (略) 场管理中心地址: (略) 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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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场网(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场网(http://**)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 (025)*、(025)*
财务咨询电话:(025)*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
(略) 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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