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资产处置
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资产处置
转让底价: ¥ 1,250.* 万元挂牌时间:2023-05-26 至 2023-06-25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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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HB* |
项目名称 | 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资产处置 | 转让底价 | 1,25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5-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25 |
标的所在地区 | - |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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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出租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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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26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孝感 (略) 客运中心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资产及无形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税费按照政策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 2.因转让方正在办理客运中心加油站土地登记相关手续,转让方承诺土地登记手续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实际交易土地面积与颁发的证载面积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受让方需同意土地面积、位置及形状最终以行政机关确定并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差额部分互不找补。 3.标的目前为出租经营状态, 孝感 (略) 客运中心站加油站租赁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显示余下租期的年租金为人民币68.00万元/年。本次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需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满或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后续经营事宜。资产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4.客运中心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随租赁合同租借给承租方。若受让方需要办理该站经营手续,在《资产转让合同》签署起一年内,转让方可给予适当帮助,但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和费用。 5.该交易标的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转让标的权证过户时土地类型变化而产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或土地出让金等)由转让方承担。 7.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完成资产交割后90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250万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鄂大成评报字[2023]第01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 (略) 指定账户。 6、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转让标的的交付具体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转让标的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费用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转让标的租赁尚未到期,租赁期内的水电、能耗等费用的支付以租房合同约定为准,由受让方与承租人处理。 9、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签订的该等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 (略) 账号:*095 开户行:湖北银行孝感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孝感 (略)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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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30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成评报字[2023]第019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200.*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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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 (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甘泽坤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2-*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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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产权交易合同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转让底价: ¥ 1,250.* 万元挂牌时间:2023-05-26 至 2023-06-25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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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3DF* | 监测编号 | GR2023HB* |
项目名称 | 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资产处置 | 转让底价 | 1,25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5-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25 |
标的所在地区 | - |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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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出租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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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5-26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孝感 (略) 客运中心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资产及无形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税费按照政策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 2.因转让方正在办理客运中心加油站土地登记相关手续,转让方承诺土地登记手续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实际交易土地面积与颁发的证载面积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受让方需同意土地面积、位置及形状最终以行政机关确定并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差额部分互不找补。 3.标的目前为出租经营状态, 孝感 (略) 客运中心站加油站租赁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显示余下租期的年租金为人民币68.00万元/年。本次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需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满或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后续经营事宜。资产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4.客运中心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随租赁合同租借给承租方。若受让方需要办理该站经营手续,在《资产转让合同》签署起一年内,转让方可给予适当帮助,但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和费用。 5.该交易标的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转让标的权证过户时土地类型变化而产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或土地出让金等)由转让方承担。 7.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完成资产交割后90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250万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鄂大成评报字[2023]第01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 (略) 指定账户。 6、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转让标的的交付具体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转让标的交割前所涉及标的拖欠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费用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转让标的租赁尚未到期,租赁期内的水电、能耗等费用的支付以租房合同约定为准,由受让方与承租人处理。 9、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签订的该等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 (略) 账号:*095 开户行:湖北银行孝感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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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孝感 (略)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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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30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成评报字[2023]第019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200.*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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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 (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甘泽坤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2-*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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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产权交易合同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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