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利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文利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睢 (略) 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1)苏0324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的重整申请。2021年10月11日作出(2021)苏0324破32号决定书,指定 (略) 清算组担任 (略) 管理人。为实现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顺利重整,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招募信息简述如下:
一、 (略) 概况
(一)基本信息
(略) 成立于2008年1月18日,住所地为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八一西路与104国道交界处南侧,现公司股东为南京万 (略) 、董文利、胡侠英。南京万 (略) 持有50%的公司股权,董文利持有30%的公司股权,胡侠英持有20%的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董文利,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等。营业期限为:30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R。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资产情况
(略) 主要资产包括土地、在建工程、商业用房、办公设备等。根据徐州迅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拟实施破产重整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09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 226,021,148.00元。
1、土地使用权
债务人拥有正在开发的睢宁县八一路南、经一路西的国有建设用地,苏(2018)睢宁县不动产权第 *号,单独所有,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38898.90 m2。
2、在建工程
债务人的在建工程主要是其开发的西盛园项目三期26#、27#、29#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 13356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均为7 层 (含-1 层储藏室) 。现一次结构已封顶,二次结构尚未施工,小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尚未施工。
3、商业用房
西盛园5-A号楼1-101室(建筑面积9543.16平方米)和西盛园5-B号楼1-101室(建筑面积6096.44平方米)两套商业用房。该两套商业用房完工待验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经抵押给债权人江苏睢宁农村 (略) 成侯支行,抵押债权金额67,910,035.57元,其中本金36,450,513.95,利息31,459,521.62 元。
4、办公设施、设备
办公设施主要分布在售楼处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内,包括办公桌、沙发、茶几等,保存状况良好。
5、车辆
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一部(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梅赛德斯奔驰牌 BJ7181M),车牌号:苏 CQ8998,启用日期:2010/1/20,已行驶里程:*公里。
6、活动板房(建筑面积约1618.2平方米)及现场施工材料。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重整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被作为被执行人,不存 (略) 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知名房地产企业、有丰富同业经验的企业、有不良资产处置与重组及同类破产重整项目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意向投资人如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流程
(一)关于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24时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单方决定延长报名期限与否。
2.报名方式
书面报名材料(原件)应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送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八一西路睢宁科技园18号楼2楼;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邮箱:*@*olz.cn。
3.报名材料
(1)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及修正案。
(2)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
(3)资信证明: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经营业绩、企业荣誉等。
(4)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规模、投资方式、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偿债方案等。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5)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原件除外),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原件审核;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按需要补充材料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二)关于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佰万元整),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睢宁支行
银行账号:*904
(三)初步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及债务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行业地位、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后,认为基本与债务人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如管理人需要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及时通知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
(四)开展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与债务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的期限为十五日。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方案及重整投资人遴选
(一)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十日内(如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职调查,则在收到管理人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后二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
(二)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方案后,管理人将在睢 (略) 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投资总额、偿债总额、重整方案的可执行性等与意向投资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择优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流程及规则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在遴选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投资意向金”(已缴纳的保证金可等额转化),具体金额及缴纳期限,管理人将在遴选阶段另行确定。
(三)在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五、关于保证金(含投资意向金)的转换及退还
(一)如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方案前放弃参与投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被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通知意向投资人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保证金/投资意向金(如有)。
(二)意向投资人若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其前期缴纳的款项自动等额转化为后续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履约保证金可视情况自动等额转化为重整投资款或由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履约情况分批返还。
(三)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能 (略) 裁定批准,管理人将 (略) 裁定宣告 (略) 破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四)如被选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构成对《重整投资(意向)协议》违约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投资意向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六、特别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就本公告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或终止招募工作。
管理人期待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对 (略) 重整投资。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睢 (略) 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1)苏0324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的重整申请。2021年10月11日作出(2021)苏0324破32号决定书,指定 (略) 清算组担任 (略) 管理人。为实现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顺利重整,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招募信息简述如下:
一、 (略) 概况
(一)基本信息
(略) 成立于2008年1月18日,住所地为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八一西路与104国道交界处南侧,现公司股东为南京万 (略) 、董文利、胡侠英。南京万 (略) 持有50%的公司股权,董文利持有30%的公司股权,胡侠英持有20%的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董文利,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等。营业期限为:30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R。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资产情况
(略) 主要资产包括土地、在建工程、商业用房、办公设备等。根据徐州迅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拟实施破产重整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09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 226,021,148.00元。
1、土地使用权
债务人拥有正在开发的睢宁县八一路南、经一路西的国有建设用地,苏(2018)睢宁县不动产权第 *号,单独所有,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38898.90 m2。
2、在建工程
债务人的在建工程主要是其开发的西盛园项目三期26#、27#、29#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 13356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均为7 层 (含-1 层储藏室) 。现一次结构已封顶,二次结构尚未施工,小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尚未施工。
3、商业用房
西盛园5-A号楼1-101室(建筑面积9543.16平方米)和西盛园5-B号楼1-101室(建筑面积6096.44平方米)两套商业用房。该两套商业用房完工待验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经抵押给债权人江苏睢宁农村 (略) 成侯支行,抵押债权金额67,910,035.57元,其中本金36,450,513.95,利息31,459,521.62 元。
4、办公设施、设备
办公设施主要分布在售楼处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内,包括办公桌、沙发、茶几等,保存状况良好。
5、车辆
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一部(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梅赛德斯奔驰牌 BJ7181M),车牌号:苏 CQ8998,启用日期:2010/1/20,已行驶里程:*公里。
6、活动板房(建筑面积约1618.2平方米)及现场施工材料。
二、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重整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被作为被执行人,不存 (略) 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知名房地产企业、有丰富同业经验的企业、有不良资产处置与重组及同类破产重整项目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意向投资人如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流程
(一)关于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24时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单方决定延长报名期限与否。
2.报名方式
书面报名材料(原件)应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送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八一西路睢宁科技园18号楼2楼;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邮箱:*@*olz.cn。
3.报名材料
(1)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及修正案。
(2)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
(3)资信证明: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经营业绩、企业荣誉等。
(4)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规模、投资方式、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偿债方案等。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5)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原件除外),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原件审核;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按需要补充材料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二)关于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佰万元整),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睢宁支行
银行账号:*904
(三)初步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及债务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行业地位、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后,认为基本与债务人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如管理人需要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及时通知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
(四)开展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与债务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的期限为十五日。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方案及重整投资人遴选
(一)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十日内(如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职调查,则在收到管理人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后二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
(二)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方案后,管理人将在睢 (略) 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投资总额、偿债总额、重整方案的可执行性等与意向投资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择优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流程及规则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在遴选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投资意向金”(已缴纳的保证金可等额转化),具体金额及缴纳期限,管理人将在遴选阶段另行确定。
(三)在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五、关于保证金(含投资意向金)的转换及退还
(一)如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方案前放弃参与投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被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通知意向投资人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保证金/投资意向金(如有)。
(二)意向投资人若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其前期缴纳的款项自动等额转化为后续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履约保证金可视情况自动等额转化为重整投资款或由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履约情况分批返还。
(三)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能 (略) 裁定批准,管理人将 (略) 裁定宣告 (略) 破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四)如被选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构成对《重整投资(意向)协议》违约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投资意向金及履约保证金等,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六、特别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就本公告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或终止招募工作。
管理人期待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对 (略) 重整投资。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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