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铭扬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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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铭扬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 (略)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天津 (略) (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天津 (略) 等3户债权资产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标的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合计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担保人 抵质押物
1 天津 (略) 19,867,716.81 14,807,316.61 5,060,400.20 0.00 王维贤、王婷婷、陈祥娟、刘俊杰 津南区咸水沽镇月牙河西侧水岸华庭13-2、13-3、13-4、13-5、13-16、13-17、10-13号7套房产
2 天津 (略) 20,006,425.52 14,941,150.13 5,065,275.39 0.00 王永贤、王维贤、王婷婷、刘俊杰 津南区咸水沽镇剧场西路以北耀华名邸1-301至1-310号10套房产;津南区咸水沽镇月牙河西侧水岸华庭10-14号房产
3 天津维达 (略) 18,675,733.28 13,950,000.00 4,725,733.28 0.00 王维贤、于浩、徐宝芳 津南区咸水沽镇月牙河西侧水岸华庭13-6、13-7、13-20、13-21、13-22、13-23、13-24、13-25、13-34、13-35号10套房产
合计 58,549,875.61 43,698,466.74 14,851,408.87 0.00

  注: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暂计算至2022年12月28日,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此表未附,另行计算。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现转让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应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 (略) (略)

  天津 (略)

  2023年5月23日

, (略) ,天津

  根据中国华融 (略)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天津 (略) (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天津 (略) 等3户债权资产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等全部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标的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 债权合计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担保人 抵质押物
1 天津 (略) 19,867,716.81 14,807,316.61 5,060,400.20 0.00 王维贤、王婷婷、陈祥娟、刘俊杰 津南区咸水沽镇月牙河西侧水岸华庭13-2、13-3、13-4、13-5、13-16、13-17、10-13号7套房产
2 天津 (略) 20,006,425.52 14,941,150.13 5,065,275.39 0.00 王永贤、王维贤、王婷婷、刘俊杰 津南区咸水沽镇剧场西路以北耀华名邸1-301至1-310号10套房产;津南区咸水沽镇月牙河西侧水岸华庭10-14号房产
3 天津维达 (略) 18,675,733.28 13,950,000.00 4,725,733.28 0.00 王维贤、于浩、徐宝芳 津南区咸水沽镇月牙河西侧水岸华庭13-6、13-7、13-20、13-21、13-22、13-23、13-24、13-25、13-34、13-35号10套房产
合计 58,549,875.61 43,698,466.74 14,851,408.87 0.00

  注: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暂计算至2022年12月28日,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此表未附,另行计算。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现转让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应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 (略) (略)

  天津 (略)

  2023年5月23日

, (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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