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丽水新润元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及享有的丽水新润元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58.823529411%的借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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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丽水新润元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及享有的丽水新润元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58.823529411%的借款债权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丽 (略) (略)
    所在地区 (略) -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23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吴叶咪
    成立日期2019-08-02注册资本(万元)3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E1X7DXH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市场建设、开发与管理;市场摊位出租、保洁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策划;企业品牌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商场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冷冻、冷藏制冷涉氨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市场营销策划;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商品房代理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丽水南城 (略) 51.0000%
    (略) 明兴 (略) 49.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39.43-13.77-13.7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186.583,899.60286.98
    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4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21.*-2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645.*4381.*264.*

  • 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丽水南城 (略)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 (略) 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238号12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方伟来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8JC9Q4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日期2023-05-1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 (略) 转让丽 (略) (略) 股权、债权的批复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参拍报名企业:报名 (略) 范围内乡镇街道下辖村集体企业(认定标准: (略) 章程有关内容确定); 4.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认定标准:根据营 (略) 章程内注册资本认定): 5.企业征信:失信企业或被执行人禁止报名准入(如何认定:受让方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认定材料);


  • 其他披露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需承诺已知晓且认可以下事项:本次转让的借款债权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借款债权本金*.06元及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5.6%计算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 3.股权和借款债权需一并受让。 4.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6.保证金为挂牌起拍价的100%: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578-*
    手机号*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网址http://**
    转让方联系人周雅俊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丽 (略) (略)
    所在地区 (略) -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23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吴叶咪
    成立日期2019-08-02注册资本(万元)3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E1X7DXH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市场建设、开发与管理;市场摊位出租、保洁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策划;企业品牌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商场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冷冻、冷藏制冷涉氨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市场营销策划;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商品房代理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丽水南城 (略) 51.0000%
    (略) 明兴 (略) 49.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39.43-13.77-13.7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186.583,899.60286.98
    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4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21.*-2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645.*4381.*264.*

  • 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丽水南城 (略)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 (略) 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238号12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方伟来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8JC9Q4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日期2023-05-1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 (略) 转让丽 (略) (略) 股权、债权的批复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参拍报名企业:报名 (略) 范围内乡镇街道下辖村集体企业(认定标准: (略) 章程有关内容确定); 4.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认定标准:根据营 (略) 章程内注册资本认定): 5.企业征信:失信企业或被执行人禁止报名准入(如何认定:受让方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认定材料);


  • 其他披露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需承诺已知晓且认可以下事项:本次转让的借款债权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借款债权本金*.06元及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5.6%计算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 3.股权和借款债权需一并受让。 4.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6.保证金为挂牌起拍价的100%: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578-*
    手机号*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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