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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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一)


为了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定于2023年7月初召开定安县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待产生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后,再以公告(二)的形式公示具体召开听证会时间。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及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设21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网约车车主等),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3名。

本次会议设旁听席和媒体代表席。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关注和关心出租车运价的制定,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4.有时间保障,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5.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县发改委将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

2.经营者2名。由经营企业报名或推荐产生。

3.利益相关方2名。由经营企业推荐或自愿报名产生。

4.县人大代表1名。由县发改委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5.县政协委员1名。由县发改委委托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政府有关部门3名。由县发改委委托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和县财政局分别推荐1名。

7.专家学者2名。由县发改委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1.旁听人员2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2.新闻媒体。自愿报名或由县发改委邀请参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可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表)填写,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曾议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地址: (略) 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2号县政府大楼213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12日。

特此公告。


附表:1.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2.价格听证会单位听证参加人推荐表

3.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4.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3 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 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表.docx
附表4 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docx
附件2 价格听证会单位听证参加人推荐表.docx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一)


为了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定于2023年7月初召开定安县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待产生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后,再以公告(二)的形式公示具体召开听证会时间。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及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设21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网约车车主等),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3名。

本次会议设旁听席和媒体代表席。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关注和关心出租车运价的制定,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4.有时间保障,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5.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县发改委将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

2.经营者2名。由经营企业报名或推荐产生。

3.利益相关方2名。由经营企业推荐或自愿报名产生。

4.县人大代表1名。由县发改委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5.县政协委员1名。由县发改委委托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政府有关部门3名。由县发改委委托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和县财政局分别推荐1名。

7.专家学者2名。由县发改委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1.旁听人员2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2.新闻媒体。自愿报名或由县发改委邀请参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可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表)填写,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曾议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地址: (略) 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2号县政府大楼213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12日。

特此公告。


附表:1.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2.价格听证会单位听证参加人推荐表

3.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4.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3 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 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报名表.docx
附表4 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docx
附件2 价格听证会单位听证参加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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