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庄王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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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庄王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中原金融资产 (略) (以下简称“中原金交中心”)受 (略) (略) 委托,对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庄王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信息预披露: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庄王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9N4QG251

注册地址

(略) 中原区金田路与增辉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6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法定代表人

苏新锋

成立时间

2022-11-15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0元人民币

职工人数

小于50人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适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审计机构:/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略) 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河南立信 (略)

审计基准日:2023年5月15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134,717.66

-134,717.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6,069,888.97

25,584,606.63

310,485,282.3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1. (略) (略)

100%

合计

100%

二、转让方情况及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XR

注册地址

(略) 中原区桐柏路206号1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法定代表人

唐珂

成立时间

2012-01-10

注册资本

39069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90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 (略) 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有产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1R

批准日期

2023年5月26日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时间

2023年4月19日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限制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它须披露的事项

四、信息披露期

预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周先生,0371-*

特别提示:

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原金交中心按所提交材料的内容发布信息公告;

4.转让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原金交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6.公告期间,转让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公告内容的,应当书面提出申请,并经中原金交中心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自加盖转让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转让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中原金交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中原金交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转让方进行追偿。

2023年5月29日



中原金融资产 (略) (以下简称“中原金交中心”)受 (略) (略) 委托,对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庄王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信息预披露: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庄王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9N4QG251

注册地址

(略) 中原区金田路与增辉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6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法定代表人

苏新锋

成立时间

2022-11-15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0元人民币

职工人数

小于50人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适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审计机构:/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略) 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河南立信 (略)

审计基准日:2023年5月15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134,717.66

-134,717.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6,069,888.97

25,584,606.63

310,485,282.3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1. (略) (略)

100%

合计

100%

二、转让方情况及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XR

注册地址

(略) 中原区桐柏路206号1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法定代表人

唐珂

成立时间

2012-01-10

注册资本

39069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90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 (略) 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有产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1R

批准日期

2023年5月26日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时间

2023年4月19日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限制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它须披露的事项

四、信息披露期

预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周先生,0371-*

特别提示:

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原金交中心按所提交材料的内容发布信息公告;

4.转让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原金交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6.公告期间,转让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公告内容的,应当书面提出申请,并经中原金交中心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自加盖转让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转让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中原金交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中原金交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转让方进行追偿。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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