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长城 (略) (略) 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略) 债权资产。

一、 (略) 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拟对持有的 (略) 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2,782,310.52元。其中:本金16,676,069.05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6,106,241.47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3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略) 以其位于永宁县征沙渠二期开发区及胜利乡烽火村*.71㎡农业用地作为抵押,保证人为山西月明鑫 (略) 、 (略) 金 (略) 、宁夏唐 (略) 、王志强、曹彩萍、杨玉发、刘蝉凤、王月明、秦改莲、王云龙、王云霞。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09月30日,位于宁夏永宁县胜利乡征沙渠二期开发区,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特殊食品、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注册资金10000万,企业性质: (略) ,股东:王志强持股77%、杨玉发持股23%。 (略) 已经停止经营,厂房、地上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均已拆除。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情况如下:

1.保证人山西月明鑫 (略)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日,法人王亮明, (略) , (略) 镇城底镇阴家沟村,经营范围:代购代销生铁、钢材、精煤;机焦、金属硅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60,000,000.00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实际已停业。

2. (略) 金 (略)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法人王盘通, (略) , (略) 镇城底镇阴家沟村水沟,经营范围:利用粉煤灰加工、销售环保型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需经前置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在许可有效期内经营),注册资金10,000,000.00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但无实质性经营活动。

3.保证人宁夏唐 (略)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8日,法人王月明, (略) ,位于宁夏永宁县胜利乡金沙渠二期开发区,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研发、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食用植物油(全精炼)的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的产品及其相关技术、进口本企的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注册资金80,000,000.00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实际已停业。

4.保证人王志强,男, (略) 金牛街。

5.保证人曹彩萍,女, (略) 金牛街。

6.保证人杨玉发,男, (略) 镇城府镇。

7.保证人刘蝉凤,女, (略) 镇城府镇。

8.保证人王月明,男, (略) 镇城府镇。

9.保证人秦改莲,女, (略) 镇城府镇。

10.保证人王云龙,男, (略) 镇城府镇。

11.保证人王云霞,女, (略) 河西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略) 已下达(2018)宁01民初8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 (略) 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借款本金*.28元以及2018年6月4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如被告 (略) 未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有权对 (略) 提供的抵押物(永宁县胜利乡征沙渠二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永国用(2008)第972-977号;(2009)第2927、3075号;(2013)第60024号))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被告宁夏唐 (略) 、山西月明鑫 (略) 、山西金 (略)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杨玉发、王月明、刘婵凤、王志强、曹彩萍、秦改莲、王云龙、王云霞对上述债务在2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承担。

(略) (略) 于2019年12月28日作出(2019)宁01执748号之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为9宗农业用地,土地面积较大,农业配套设施齐全,便于机械化耕种。

(六)瑕疵披露

抵押物存在部分租赁或占用的情况。

二、处置方式: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3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竞买时间及网址:2023年6月14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用户名: (略) )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七、挂牌价格:76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整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户名同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 (略) 。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罗先生、徐先生 电话:095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51-*

中国长城 (略) (略)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竞买须知

附件2:债权转让协议
,宁夏

中国长城 (略) (略) 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略) 债权资产。

一、 (略) 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拟对持有的 (略) 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2,782,310.52元。其中:本金16,676,069.05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6,106,241.47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3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略) 以其位于永宁县征沙渠二期开发区及胜利乡烽火村*.71㎡农业用地作为抵押,保证人为山西月明鑫 (略) 、 (略) 金 (略) 、宁夏唐 (略) 、王志强、曹彩萍、杨玉发、刘蝉凤、王月明、秦改莲、王云龙、王云霞。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09月30日,位于宁夏永宁县胜利乡征沙渠二期开发区,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特殊食品、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注册资金10000万,企业性质: (略) ,股东:王志强持股77%、杨玉发持股23%。 (略) 已经停止经营,厂房、地上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均已拆除。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情况如下:

1.保证人山西月明鑫 (略)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日,法人王亮明, (略) , (略) 镇城底镇阴家沟村,经营范围:代购代销生铁、钢材、精煤;机焦、金属硅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60,000,000.00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实际已停业。

2. (略) 金 (略)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法人王盘通, (略) , (略) 镇城底镇阴家沟村水沟,经营范围:利用粉煤灰加工、销售环保型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需经前置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在许可有效期内经营),注册资金10,000,000.00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但无实质性经营活动。

3.保证人宁夏唐 (略)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8日,法人王月明, (略) ,位于宁夏永宁县胜利乡金沙渠二期开发区,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研发、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食用植物油(全精炼)的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的产品及其相关技术、进口本企的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注册资金80,000,000.00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实际已停业。

4.保证人王志强,男, (略) 金牛街。

5.保证人曹彩萍,女, (略) 金牛街。

6.保证人杨玉发,男, (略) 镇城府镇。

7.保证人刘蝉凤,女, (略) 镇城府镇。

8.保证人王月明,男, (略) 镇城府镇。

9.保证人秦改莲,女, (略) 镇城府镇。

10.保证人王云龙,男, (略) 镇城府镇。

11.保证人王云霞,女, (略) 河西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略) 已下达(2018)宁01民初8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 (略) 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借款本金*.28元以及2018年6月4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如被告 (略) 未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有权对 (略) 提供的抵押物(永宁县胜利乡征沙渠二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永国用(2008)第972-977号;(2009)第2927、3075号;(2013)第60024号))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被告宁夏唐 (略) 、山西月明鑫 (略) 、山西金 (略)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杨玉发、王月明、刘婵凤、王志强、曹彩萍、秦改莲、王云龙、王云霞对上述债务在2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承担。

(略) (略) 于2019年12月28日作出(2019)宁01执748号之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为9宗农业用地,土地面积较大,农业配套设施齐全,便于机械化耕种。

(六)瑕疵披露

抵押物存在部分租赁或占用的情况。

二、处置方式: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3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竞买时间及网址:2023年6月14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用户名: (略) )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七、挂牌价格:76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整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户名同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 (略) 。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罗先生、徐先生 电话:095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951-*

中国长城 (略) (略)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竞买须知

附件2:债权转让协议
,宁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