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网络竞价]石子和细砂出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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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和细砂出售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委托,对其所属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此国有资产转让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 ||
项目编号 | HRCQ*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 3 - 5 - 29 | 公告期满日期 | 202 3 - 6 - 6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委托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相关条件
1 、标的概况、出售底价及交易保证金:
(1).地点:桓仁县古城镇同江村孙家街富尔江边。
(2).概况:鹅卵石6596.8立方米,堆积砾砂3734.9立方米。
(3).评估价为:*.00元。
(4).交易保证金:10 万元。
2、标的交割时间由交易双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
3、本标的需要在30日内清场;竞买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得超限超载,并承担一切后续责任。
4、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存在的风险和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受让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 、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条件
(一)时间: 2023年5月29日到 2023年 6月6 日 15:00时 止。 (工作日内报名)
(二)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三)报名条件:
1. 竞买人提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2. 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单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 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必须一致。
4.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上述材料符合条件后,竞买人填写竞买申请登记表并现场注册权益云网络竞拍用户。
四 . 出售方式:网络竞价
意向竞买人报名成功后登*权益云地址:http://**
( 1 )石子和细砂 :
自由报价时间: 202 3 年5 月29 日至 202 3 年6 月7 日8时 3 0分
限时竞价时间: 202 3 年6 月7 日8时 3 0分;限时周期为120秒
注:每次最小加价幅度: 1000 元 。( 1-12 倍递增)
五、交易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转账
单位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桓仁县支行
行号: 1022 2520 0487
银行账号: 0706 0031 2926 4052 011
(二)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 3 年6 月6 日15:00止 (以交易中心查收到账为准)
(三 )电汇时在 “ 附加信息及用途 ” 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标注将无法确认所竞买项目;
(四 )保证金注意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权扣除意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且转让方和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竞买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评估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竞买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出售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⑥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五)未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到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且在 3 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出售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七)转让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5 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和非竞得人交易保证金;退还时,退至原缴纳的账户中。
六、交易会议时间及地点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202 3 年6 月8 日上午9:30分 ;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权益云平台部分免责:
1.意向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公告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意向竞买人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 意向竞买人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竞买人使用。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意向竞买人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八、其他事项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宫太博
联系电话:*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024—*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3年5 月29日
石子和细砂出售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委托,对其所属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此国有资产转让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 ||
项目编号 | HRCQ*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 3 - 5 - 29 | 公告期满日期 | 202 3 - 6 - 6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委托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相关条件
1 、标的概况、出售底价及交易保证金:
(1).地点:桓仁县古城镇同江村孙家街富尔江边。
(2).概况:鹅卵石6596.8立方米,堆积砾砂3734.9立方米。
(3).评估价为:*.00元。
(4).交易保证金:10 万元。
2、标的交割时间由交易双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
3、本标的需要在30日内清场;竞买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得超限超载,并承担一切后续责任。
4、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存在的风险和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受让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 、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条件
(一)时间: 2023年5月29日到 2023年 6月6 日 15:00时 止。 (工作日内报名)
(二)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三)报名条件:
1. 竞买人提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2. 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单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 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必须一致。
4.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上述材料符合条件后,竞买人填写竞买申请登记表并现场注册权益云网络竞拍用户。
四 . 出售方式:网络竞价
意向竞买人报名成功后登*权益云地址:http://**
( 1 )石子和细砂 :
自由报价时间: 202 3 年5 月29 日至 202 3 年6 月7 日8时 3 0分
限时竞价时间: 202 3 年6 月7 日8时 3 0分;限时周期为120秒
注:每次最小加价幅度: 1000 元 。( 1-12 倍递增)
五、交易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转账
单位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桓仁县支行
行号: 1022 2520 0487
银行账号: 0706 0031 2926 4052 011
(二)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 3 年6 月6 日15:00止 (以交易中心查收到账为准)
(三 )电汇时在 “ 附加信息及用途 ” 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标注将无法确认所竞买项目;
(四 )保证金注意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权扣除意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且转让方和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竞买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评估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竞买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出售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⑥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五)未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到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且在 3 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出售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七)转让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5 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和非竞得人交易保证金;退还时,退至原缴纳的账户中。
六、交易会议时间及地点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202 3 年6 月8 日上午9:30分 ;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权益云平台部分免责:
1.意向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公告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意向竞买人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 意向竞买人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竞买人使用。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意向竞买人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八、其他事项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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