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区域内产生石方资源拍卖公告交易公告-cms_001003001004_9eea1bae-4d29-482a-b98f-a8b099221ab1
宿州市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区域内产生石方资源拍卖公告交易公告-cms_001003001004_9eea1bae-4d29-482a-b98f-a8b099221ab1
(略) 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
项目区域内产生石方资源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XXCQ*
一、拍卖标的及约定
1、 (略) 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区域内产生石方资 (略) 萧县县城东北部,东侧距G311东环路约500米,北临公园路,南至顺河路,交通便利。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挖石方方量为 42228.49 立方米,石料密度按 2.7 吨/立方米计算,估算石料总量为 *.92 吨。详见:( (略) 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挖土石方量测量报告和皖富资评字(2023)宿州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2、竞得人需自行协调施工方开挖装车及外运,出让人不负责协调。
3、竞得人独立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4、石方材质按《 (略) 萧县连石北路、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风化石灰岩:青灰色,块状构造,岩体较完整,节理裂隙弱发育,岩芯为短柱状,硅质胶结,矿物组成以碳酸钙、碳酸镁为主,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Ⅲ级,RQD85%左右。竞买人必须现场踏看拍卖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详细了解标的的位置、质量、数量、瑕疵等全面情况,一旦参加竞买,既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接受标的拍卖的状态,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竞争人范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报名成功的自然人及法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止(节假日不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四、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拍卖前一日的17时止。竞争不成,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人(不计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出让人出具的保证金退款凭证无息退还。
保证金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萧县支行
账 号:*0604
(注:保证金缴纳须与诚信库账户一致,如出现保证金缴纳与诚信库账户不一致造成审核不通过的由竞买人承担)。
五、标的款、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4个工作日内交清标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20%)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六、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至安徽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纳拍卖佣金20000元。
七、报名步骤及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人须以自己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2、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起始价:标的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364.9万元。
九、拍卖方式、时间、加价幅度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2、2023年6月7日上午10:00时。(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系统准备竞价)
3、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元或其整倍数。
十、其他
1.竞得人(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4个工作日内,凭标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资源转让协议》,并按该协议的约定履行。
2.竞得人需按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开挖装车及外运,出让人不负责协调。清运、标的运输条件、路线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均不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和协调;竞得人应对运输、清运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运输、清运等过程中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符合环保安监和治超要求、需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部门、县非煤矿山联合执法组监管等),不得盗采、盗挖(竞得人严格按照委托方相关文件划定区域范围内运输及清运)如由此造成法律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拍卖标的物现场到公路需经过村庄等相关道路环境,委托方不负责协调(运输及清运过程中如对相关方道路、庄稼、树木等非标的物的损坏均由买受人负全责并按价赔偿)。
3.注意事宜
3.1 该估算说明书为估算值,若估值不精确,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3.2 该标的施工开挖外运问题,出让人不负责协调。
3.3 资源税务及相关税费方面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委托方不提供任何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3.4 竞得人需及时清运石方资源,不得拖延工地工期。若在清运过程中未按施工单位要求清运,或是清运时发生举报、投诉等相关情况,出让人有权每次扣除其20%的履约保证金。若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五次,出让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资源价款和剩余履约保证金,并对该标的重新挂网处置。
3.5 竞得人须交纳拍卖佣金20000元整。
3.6 竞标人需去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3.7 买受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成交价款及佣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8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视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予以没收,并按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卖佣金均由原竞得人承担。
十一、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CA证书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二、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物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出 让 人:萧县 (略)
拍卖机构:安徽 (略)
2023年5月31日
(略) 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
项目区域内产生石方资源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XXCQ*
一、拍卖标的及约定
1、 (略) 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区域内产生石方资 (略) 萧县县城东北部,东侧距G311东环路约500米,北临公园路,南至顺河路,交通便利。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挖石方方量为 42228.49 立方米,石料密度按 2.7 吨/立方米计算,估算石料总量为 *.92 吨。详见:( (略) 萧县连石北路与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项目挖土石方量测量报告和皖富资评字(2023)宿州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2、竞得人需自行协调施工方开挖装车及外运,出让人不负责协调。
3、竞得人独立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4、石方材质按《 (略) 萧县连石北路、魏楼公共通道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风化石灰岩:青灰色,块状构造,岩体较完整,节理裂隙弱发育,岩芯为短柱状,硅质胶结,矿物组成以碳酸钙、碳酸镁为主,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Ⅲ级,RQD85%左右。竞买人必须现场踏看拍卖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详细了解标的的位置、质量、数量、瑕疵等全面情况,一旦参加竞买,既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接受标的拍卖的状态,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竞争人范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报名成功的自然人及法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止(节假日不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四、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拍卖前一日的17时止。竞争不成,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人(不计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出让人出具的保证金退款凭证无息退还。
保证金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萧县支行
账 号:*0604
(注:保证金缴纳须与诚信库账户一致,如出现保证金缴纳与诚信库账户不一致造成审核不通过的由竞买人承担)。
五、标的款、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4个工作日内交清标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20%)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六、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至安徽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纳拍卖佣金20000元。
七、报名步骤及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人须以自己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2、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起始价:标的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364.9万元。
九、拍卖方式、时间、加价幅度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2、2023年6月7日上午10:00时。(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系统准备竞价)
3、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元或其整倍数。
十、其他
1.竞得人(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4个工作日内,凭标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资源转让协议》,并按该协议的约定履行。
2.竞得人需按施工单位要求进行开挖装车及外运,出让人不负责协调。清运、标的运输条件、路线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均不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和协调;竞得人应对运输、清运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运输、清运等过程中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符合环保安监和治超要求、需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部门、县非煤矿山联合执法组监管等),不得盗采、盗挖(竞得人严格按照委托方相关文件划定区域范围内运输及清运)如由此造成法律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拍卖标的物现场到公路需经过村庄等相关道路环境,委托方不负责协调(运输及清运过程中如对相关方道路、庄稼、树木等非标的物的损坏均由买受人负全责并按价赔偿)。
3.注意事宜
3.1 该估算说明书为估算值,若估值不精确,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3.2 该标的施工开挖外运问题,出让人不负责协调。
3.3 资源税务及相关税费方面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委托方不提供任何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3.4 竞得人需及时清运石方资源,不得拖延工地工期。若在清运过程中未按施工单位要求清运,或是清运时发生举报、投诉等相关情况,出让人有权每次扣除其20%的履约保证金。若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五次,出让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资源价款和剩余履约保证金,并对该标的重新挂网处置。
3.5 竞得人须交纳拍卖佣金20000元整。
3.6 竞标人需去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3.7 买受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成交价款及佣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8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视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予以没收,并按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卖佣金均由原竞得人承担。
十一、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CA证书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二、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物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出 让 人:萧县 (略)
拍卖机构:安徽 (略)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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