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破53号中山市东大漂染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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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20破53号中山市东大漂染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东大公司基本情况

东大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4日,持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645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 (略)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目前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3936万港元(以下货币单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住所: (略) 神湾镇神湾港工业园南区。经营范围:漂染各种针织、梳织色布料产品和产品的漂染整理加工。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不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 (略) 破产重整及后续设备改造等经营等各项支出。

(三)意向重整投 (略) 核心业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资格。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并以其中一个主体身份参与报名,各主体均应满足前述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 (略) 东区起湾道盛景园C座7幢2楼中山成诺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吴少芳(*)、陈舒敏(*)。

2.报名期限

本次招募限期为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时00分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3.报名流程

(1)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应包括: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

②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③附件资料包括:

i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ii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iii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iv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v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vi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资信证明、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vii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签名。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主体的,需介绍各主体,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情况,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二)缴纳保密保证金

1.保密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00前应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2.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户:*01913

开户行:中国 (略) 中山石岐支行

3.保密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 (略) 的相关资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依据该资料作出的投资方案,相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

本重整招募项目的尽调时间至2023年7月20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尽调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不投资的,且意向重整投资人无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10天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如决定投资的,应在10天内支付重整投资保证金500万元(100万元保密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

4.管理人可视招募情况,依法将本案由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依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进行表决。

(三)管理人( (略) 成诺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少芳、陈舒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东区起湾道盛景园C座7幢2楼成诺会计师事务所

四、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重 (略) 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二)本招募 (略) 概况仅作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报名、参与遴选,必须按本招募公告明确的条件、程序进行方为有效。

(四)管理人享有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5月31日




一、东大公司基本情况

东大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4日,持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645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 (略)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目前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3936万港元(以下货币单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住所: (略) 神湾镇神湾港工业园南区。经营范围:漂染各种针织、梳织色布料产品和产品的漂染整理加工。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不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 (略) 破产重整及后续设备改造等经营等各项支出。

(三)意向重整投 (略) 核心业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资格。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并以其中一个主体身份参与报名,各主体均应满足前述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 (略) 东区起湾道盛景园C座7幢2楼中山成诺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吴少芳(*)、陈舒敏(*)。

2.报名期限

本次招募限期为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时00分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3.报名流程

(1)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应包括: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

②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③附件资料包括:

i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ii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iii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iv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v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vi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资信证明、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vii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签名。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主体的,需介绍各主体,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情况,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二)缴纳保密保证金

1.保密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00前应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2.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户:*01913

开户行:中国 (略) 中山石岐支行

3.保密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 (略) 的相关资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依据该资料作出的投资方案,相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

本重整招募项目的尽调时间至2023年7月20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尽调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不投资的,且意向重整投资人无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10天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如决定投资的,应在10天内支付重整投资保证金500万元(100万元保密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

4.管理人可视招募情况,依法将本案由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依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进行表决。

(三)管理人( (略) 成诺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少芳、陈舒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东区起湾道盛景园C座7幢2楼成诺会计师事务所

四、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重 (略) 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二)本招募 (略) 概况仅作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报名、参与遴选,必须按本招募公告明确的条件、程序进行方为有效。

(四)管理人享有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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