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地村东铁矿采矿权转让(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746-2)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地村东铁矿采矿权转让(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746-2)
项目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 (略) 北地村东铁矿采矿权转让(二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09KQ*-2 | 产权子类型 | 矿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01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29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2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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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包头钢铁(集团) (略)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1、本次矿业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矿业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矿业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2023年第2 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头钢铁(集团) (略) 总经理办公会 |
特别 | 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采矿权人:包头钢铁(集团) (略) ,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权证显示有效期自2018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矿区面积为0.1290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2万吨/年。矿山于2013年、2014年、2017年进行了试生产,其余年份均为停产状态。截至目前矿山仍停产。转让标的坐标等数据资料在中心备查,具体标的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包头钢铁(集团) (略) 授权包钢集团 (略) 办理采矿权转让相关事宜,天元矿业负责矿业权交易合同签订、价款结算等事项。 4、评估报告显示: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设非煤矿山开采规模管理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570号),凡是已设立的低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露天开采铁矿最低开采规模60万吨/年)的矿山,应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开采结构调整,尽快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仍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应当退出,采矿权到期不再予以办理延续登记。 (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32号),禁止新设超贫磁铁矿采矿权,禁止开采矿种的已设采矿权,不扩大矿区范围,不提交新增资源储量,已查明资源储量耗竭后关闭退出。 《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做好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01 00:00:00 至 2023-06-29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最高按5%差额累进递减,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严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艾女士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 (略) 北地村东铁矿采矿权转让(二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09KQ*-2 | 产权子类型 | 矿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01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29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2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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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包头钢铁(集团) (略)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1、本次矿业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矿业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矿业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2023年第2 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头钢铁(集团) (略) 总经理办公会 |
特别 | 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采矿权人:包头钢铁(集团) (略) ,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权证显示有效期自2018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矿区面积为0.1290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2万吨/年。矿山于2013年、2014年、2017年进行了试生产,其余年份均为停产状态。截至目前矿山仍停产。转让标的坐标等数据资料在中心备查,具体标的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包头钢铁(集团) (略) 授权包钢集团 (略) 办理采矿权转让相关事宜,天元矿业负责矿业权交易合同签订、价款结算等事项。 4、评估报告显示: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设非煤矿山开采规模管理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570号),凡是已设立的低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露天开采铁矿最低开采规模60万吨/年)的矿山,应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开采结构调整,尽快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仍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应当退出,采矿权到期不再予以办理延续登记。 (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32号),禁止新设超贫磁铁矿采矿权,禁止开采矿种的已设采矿权,不扩大矿区范围,不提交新增资源储量,已查明资源储量耗竭后关闭退出。 《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做好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01 00:00:00 至 2023-06-29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最高按5%差额累进递减,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严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艾女士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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