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3年第三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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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3年第三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出让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预(2023) 3号

柳江区新城区人民广场东面地块

*.03(合288.81亩)

地块A-7-1

38834.8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幼儿园用地5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一)地块内需配建:

1.地块A-7-1: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2.地块地块A-8-1: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3.地块A-15-1:

(1)公厕、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4.地块A-15-2 :

(1)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竞得 (略) 柳江区人民政府签订《 (略)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由柳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5.地块A-16-1: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地块A-8-1 29148.9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A-15-1

21471.62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

不低于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40米之间

商业(邻里中心)用地

地块A-15-2 8463.36

不大于1.0且不小于0.4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

不低于3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幼儿园用地

地块A-16-1

34761.33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A-17-1

31365.17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低于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A-17-3

28492.8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低于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二、用地预申请

该宗地采用意向预申请方式供地,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本次预公告的土地预约申请保证金为100万元,预申请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缴纳意向土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

三、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预申请人若 (略) 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三) (略) 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用地预申请。

四、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账户: (略) 营业部7005 5201 0202 31)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 (略) 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柳江区新城区人民广场东面地块(一、二、三、四、五、六)规划设计要点的通知(柳资源规划条件〔2020〕90号)

2. 柳江区新城区人民广场东面地块位置示意图

3. (略)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5. 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6. 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1日



关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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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出让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预(2023) 3号

柳江区新城区人民广场东面地块

*.03(合288.81亩)

地块A-7-1

38834.8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幼儿园用地5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一)地块内需配建:

1.地块A-7-1: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2.地块地块A-8-1: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3.地块A-15-1:

(1)公厕、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4.地块A-15-2 :

(1)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竞得 (略) 柳江区人民政府签订《 (略)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由柳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5.地块A-16-1: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江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江区人民政府所有;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地块A-8-1 29148.9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A-15-1

21471.62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

不低于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40米之间

商业(邻里中心)用地

地块A-15-2 8463.36

不大于1.0且不小于0.4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

不低于3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幼儿园用地

地块A-16-1

34761.33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A-17-1

31365.17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低于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A-17-3

28492.8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低于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二、用地预申请

该宗地采用意向预申请方式供地,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本次预公告的土地预约申请保证金为100万元,预申请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缴纳意向土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

三、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预申请人若 (略) 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三) (略) 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用地预申请。

四、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账户: (略) 营业部7005 5201 0202 31)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 (略) 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柳江区新城区人民广场东面地块(一、二、三、四、五、六)规划设计要点的通知(柳资源规划条件〔2020〕90号)

2. 柳江区新城区人民广场东面地块位置示意图

3. (略)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5. 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6. 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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