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塔式起重机租赁-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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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塔式起重机租赁-竞价公告


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
挂牌时间:2023-05-29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6.联系人:小林0595-*(公司)、陈经理(项目部)*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7.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7.3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 (略) 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内。

7. (略) 建机一体化企业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不得为C级(2022年度)。

7.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6其他要求:/。

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1.3在“其他”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纪检监察室

地点: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电话:0595-*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机械名称

采购要求

暂定数量

暂定租赁时间(月)

1

塔吊租赁

型号6012及以上,臂长50米,在50米处吊重≥1.8T

1台

8

2

信号司索工

持证上岗

2人

8

3

塔机司机

持证上岗

2人

8

4

进、出场及安拆费

/

1台

/

1.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东海街后埔片区,滨城大街北侧。

2.工程建设规模: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筑面积约8879.42 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3.工期要求:工期暂定为8个月;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

4.质量要求:塔机设备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场 (略)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并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优良标准。

5.品牌要求:江麓、徐工、中联、三一重工、江汉。因本项目处于沿海地区,塔吊独立高度受限,需附墙一道。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佰元整(¥3700.00)(转账时需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三、货物、服务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62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8000.00)。

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未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履约担保期限:最后一台塔式起重机拆卸退场后无息退还。

12.4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 (略)

账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162号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 构)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2023年5月29日


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
挂牌时间:2023-05-29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2023年6月1日9时30分

6.联系人:小林0595-*(公司)、陈经理(项目部)*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7.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7.3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 (略) 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内。

7. (略) 建机一体化企业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不得为C级(2022年度)。

7.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6其他要求:/。

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1.3在“其他”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纪检监察室

地点: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电话:0595-*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机械名称

采购要求

暂定数量

暂定租赁时间(月)

1

塔吊租赁

型号6012及以上,臂长50米,在50米处吊重≥1.8T

1台

8

2

信号司索工

持证上岗

2人

8

3

塔机司机

持证上岗

2人

8

4

进、出场及安拆费

/

1台

/

1.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东海街后埔片区,滨城大街北侧。

2.工程建设规模: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筑面积约8879.42 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3.工期要求:工期暂定为8个月;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

4.质量要求:塔机设备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场 (略)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并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优良标准。

5.品牌要求:江麓、徐工、中联、三一重工、江汉。因本项目处于沿海地区,塔吊独立高度受限,需附墙一道。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佰元整(¥3700.00)(转账时需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三、货物、服务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62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8000.00)。

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未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履约担保期限:最后一台塔式起重机拆卸退场后无息退还。

12.4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 (略)

账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162号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 构)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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