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库南岸及大小云泉寺土地出租项目(三阶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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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库南岸及大小云泉寺土地出租项目(三阶段)招标公告

(略) 土地利用率,天津蓟州 (略) 对其管理的土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地 (略) 蓟州区,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招标,以最高投标价选定承租人。

二、承租要求及承租范围

(一)承租要求:

1.地块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恢复土地原貌。

2.承租人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做到合法经营并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

3.承租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土地期间遇到问题自行解决,如遇到出租人产业规划占地及其他占地等情况,承租人需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租用土地,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在承租土地期间,严禁对承租土地范围内土方进行倒卖,违反者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缴纳的剩余土地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租金和押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继续追偿损失。

6.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土地范围外进行破坏河道、林木以及倒运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扩土地面积,土方平衡只限于本地块内。如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此类行为,立即解除本合同,如造成损失,出租人有权依法追偿。

7.承租人应保障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禁止污染出租土地及周边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投入农药、杂物等。若造成污染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承租范围: (略) 土地出租一览表(第三阶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度;2.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天津蓟州 (略) 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6月5日16:00-16:3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蓟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地块招标单位:天津蓟州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卜文利(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传真:* 日期:2023年6月1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蓟州 (略)

电话: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略) 土地利用率,天津蓟州 (略) 对其管理的土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地 (略) 蓟州区,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招标,以最高投标价选定承租人。

二、承租要求及承租范围

(一)承租要求:

1.地块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恢复土地原貌。

2.承租人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做到合法经营并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

3.承租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土地期间遇到问题自行解决,如遇到出租人产业规划占地及其他占地等情况,承租人需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租用土地,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在承租土地期间,严禁对承租土地范围内土方进行倒卖,违反者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缴纳的剩余土地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租金和押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继续追偿损失。

6.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土地范围外进行破坏河道、林木以及倒运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扩土地面积,土方平衡只限于本地块内。如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此类行为,立即解除本合同,如造成损失,出租人有权依法追偿。

7.承租人应保障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禁止污染出租土地及周边环境,禁止向河道内投入农药、杂物等。若造成污染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承租范围: (略) 土地出租一览表(第三阶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度;2.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天津蓟州 (略) 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6月5日16:00-16:3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蓟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地块招标单位:天津蓟州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卜文利(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传真:* 日期:2023年6月1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蓟州 (略)

电话: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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