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原相思湖学院食堂负一楼商业街招租(5年)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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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原相思湖学院食堂负一楼商业街招租(5年)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略) 食堂负一楼商业街整体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408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6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6月15日17时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略) 食堂负一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街

所在层数

负一层

租赁面积

1700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从2023年9月4日起计算。租金按半年支付,每一年交纳2次,按照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租金时间在租赁协议书中约定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2023年8月31日前属于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的25%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租金底价

204万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项目标 (略) 大学东路 号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略) 食堂负一楼,楼内实际可用面积约为3741平方米,其中设定用于商铺建设的面积不能超过1700平方米,其他面积设定为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公共休闲场地。详情请实地勘察。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3.负一楼楼内实际可用面积约为3741平方米,其中设定用于商铺建设的面积不能超过1700平方米,其他面积设定为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公共休闲场地。经营范围由承租人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规划,报出租人备案。

4.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交齐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方可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广西民族大学

账号:2102 1113 0924 9010 118

开户行:工 (略) 西乡塘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鉴于本场地出租项目地形和建筑物状况的特殊性,参与竞租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去现场勘察,以确保企业明确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和项目实际需求,参加现场勘察的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勘察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由企业自行安排和承担。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承租人应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承租人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规划,报出租人备案,但所经营的业务须无明火、无油烟。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商铺的房屋、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公共休闲场地设备设施均由承租人出资建设和配备,商业街的日常安保、保洁、水电及其他相关日常管理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应充分了解出租人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出租场地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5.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即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6.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须足额交纳半年租金,2023年8月31日前开展营业,场地租赁期从2023年9月4日起计算。租金按半年支付,每一年交纳2次,按照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租金时间在租赁协议书中约定。

7.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8.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交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承租人不得将商铺转让、抵押,如有违反行为,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

10.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1.承租人必须诚信合法合规经营,所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

12.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要求。

13.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 (略) 场价格。

14.承租人须自觉接受出租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 (略) 场秩序,维护出租人安全和稳定。

15.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6.承租人须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做好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的登记备案,保管好材料,以备出租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查验。

17.承租人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经营内部及项目周边环境(包括排污管道的疏通)卫生保洁工作,自行与餐厨 (略) 签订合同,并将所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备案。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费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8.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要定期对该项目的卫生间、污油池、排污管道进行维修维护及定期清淤,卫生间化粪池至排污管网及污油池至排污管网,由承租人负责疏通和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9.承租人负责安装监控系统,确保项目经营每个角落都能监控到位,自行保管好商铺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商铺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被盗、丢失等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0.承租人正式营业期间必须购买合同期内的公众责任险(含人身、财产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仟万元,并提供购买发票与合同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备案。

21.承租人在运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停业,如确属经营困难,需要停业的要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出租人批准后方可停业。

22.承租人应建立严格的进货查验、台账管理、档案管理、不 (略) 、入市商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

23.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提前收回铺面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出租人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装修损失、经营损失、违约金等。

24.租赁期满或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后,出租人对承租人承建和装修以及所购设备设施不予补偿,承租人在移交时需保证铺面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备设施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25.承租人自行负责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和维护相关设施设备。

26.承租人在正式营业前,确保经营条件符合规定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正式营业后,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修复费用。

27.经营时间必须服从出租人管理,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出租人规定的晚休时间,对出租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

28.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人提交场地装修效果图等相关图纸及施工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29.承租人必须保管和维护好非商铺区的房屋及设施,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非商铺区的房屋及设施,因私自改建、扩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责。装修施工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承担。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0.商铺建设、场地装饰装修和设备改造升级,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作业安全、通风设施设备、用电用水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总体的给排水、强电、机电工程按规范要求执行,如需要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审批,相关手续由承租人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1.装修施工完毕后,商铺装修产生的水电费、卫生清洁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承担。

32.承租人在所有商铺内按出租人要求单独安装智能水、电表,承租人进场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出租人的水、电管理规定。

33.承租人按照出租人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承租人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对未经出租人批准的施工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在使用和装修铺面时,应在不破坏铺面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未经出租人许可和同意,严禁承租人排放污染物,涉及建筑物主体拆改等装修(如打墙、改变供水供电线路等)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34.装修施工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完工,铺面达到正常营业条件。

3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现场勘察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日 至 2023年 6月15日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1);

(3)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意向方均可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出租人。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6月2日 至 2023年 6月16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范本).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梁老师* 张经理 *

报名咨询

罗经理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广西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略) 食堂负一楼商业街整体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408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6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6月15日17时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略) 食堂负一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街

所在层数

负一层

租赁面积

1700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从2023年9月4日起计算。租金按半年支付,每一年交纳2次,按照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租金时间在租赁协议书中约定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2023年8月31日前属于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的25%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租金底价

204万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项目标 (略) 大学东路 号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略) 食堂负一楼,楼内实际可用面积约为3741平方米,其中设定用于商铺建设的面积不能超过1700平方米,其他面积设定为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公共休闲场地。详情请实地勘察。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3.负一楼楼内实际可用面积约为3741平方米,其中设定用于商铺建设的面积不能超过1700平方米,其他面积设定为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公共休闲场地。经营范围由承租人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规划,报出租人备案。

4.学校不保证不再设立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商铺,请竞标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5%),交齐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方可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广西民族大学

账号:2102 1113 0924 9010 118

开户行:工 (略) 西乡塘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鉴于本场地出租项目地形和建筑物状况的特殊性,参与竞租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去现场勘察,以确保企业明确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和项目实际需求,参加现场勘察的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勘察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由企业自行安排和承担。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承租人应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承租人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规划,报出租人备案,但所经营的业务须无明火、无油烟。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商铺的房屋、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公共休闲场地设备设施均由承租人出资建设和配备,商业街的日常安保、保洁、水电及其他相关日常管理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应充分了解出租人的行业特性,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承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出租场地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5.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是中标金额即年租金的25%,如不按期缴纳即作为自动弃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抵偿租金、罚金,直至租赁期满,由出租人按规定无息退还。

6.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须足额交纳半年租金,2023年8月31日前开展营业,场地租赁期从2023年9月4日起计算。租金按半年支付,每一年交纳2次,按照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具体交纳租金时间在租赁协议书中约定。

7.承租人中标后须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开通水电。

8.承租人需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签订场地出租租赁协议书,交纳需缴的全部费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承租人不得将商铺转让、抵押,如有违反行为,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

10.承租人对出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11.承租人必须诚信合法合规经营,所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不允许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产生噪音、重空气污染业务。

12.经营食品类销售、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要求。

13.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同地 (略) 场价格。

14.承租人须自觉接受出租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 (略) 场秩序,维护出租人安全和稳定。

15.承租人自行聘用人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及办理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会劳动保险,承担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一切费用,并自行解决所聘用人员的食宿、交通和相关费用问题。

16.承租人须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做好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的登记备案,保管好材料,以备出租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查验。

17.承租人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经营内部及项目周边环境(包括排污管道的疏通)卫生保洁工作,自行与餐厨 (略) 签订合同,并将所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备案。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费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8.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要定期对该项目的卫生间、污油池、排污管道进行维修维护及定期清淤,卫生间化粪池至排污管网及污油池至排污管网,由承租人负责疏通和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9.承租人负责安装监控系统,确保项目经营每个角落都能监控到位,自行保管好商铺内所有物品,经营期间如发生的商铺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被盗、丢失等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0.承租人正式营业期间必须购买合同期内的公众责任险(含人身、财产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仟万元,并提供购买发票与合同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备案。

21.承租人在运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停业,如确属经营困难,需要停业的要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出租人批准后方可停业。

22.承租人应建立严格的进货查验、台账管理、档案管理、不 (略) 、入市商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

23.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提前收回铺面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出租人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装修损失、经营损失、违约金等。

24.租赁期满或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后,出租人对承租人承建和装修以及所购设备设施不予补偿,承租人在移交时需保证铺面的墙面、地面、天面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人投入的隔墙、电路、电线、插座等设备设施保持完好无损且无偿转交给学校,以上规定的设施设备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学校。

25.承租人自行负责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和维护相关设施设备。

26.承租人在正式营业前,确保经营条件符合规定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正式营业后,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修复费用。

27.经营时间必须服从出租人管理,晚上经营时限不得晚于出租人规定的晚休时间,对出租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令行禁止。

28.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人提交场地装修效果图等相关图纸及施工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29.承租人必须保管和维护好非商铺区的房屋及设施,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非商铺区的房屋及设施,因私自改建、扩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责。装修施工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承担。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0.商铺建设、场地装饰装修和设备改造升级,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作业安全、通风设施设备、用电用水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总体的给排水、强电、机电工程按规范要求执行,如需要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审批,相关手续由承租人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1.装修施工完毕后,商铺装修产生的水电费、卫生清洁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承担。

32.承租人在所有商铺内按出租人要求单独安装智能水、电表,承租人进场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出租人的水、电管理规定。

33.承租人按照出租人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承租人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对未经出租人批准的施工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停止施工并将该房屋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在使用和装修铺面时,应在不破坏铺面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未经出租人许可和同意,严禁承租人排放污染物,涉及建筑物主体拆改等装修(如打墙、改变供水供电线路等)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34.装修施工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完工,铺面达到正常营业条件。

3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现场勘察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日 至 2023年 6月15日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件1);

(3)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意向方均可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出租人。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6月2日 至 2023年 6月16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范本).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梁老师* 张经理 *

报名咨询

罗经理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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