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所属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所属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项目名称



*.jpg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所属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挂牌底价:

鲁D05C67:6800元

鲁D23C59:7000元

鲁DX5858:5500元

鲁DX6210:6800元

鲁DX6905:6200元

鲁DA116警:5000元

保证金:

鲁D05C67:2000元

鲁D23C59:2200元

鲁DX5858:1700元

鲁DX6210:2100元

鲁DX6905:1900元

鲁DA116警:1500元

转让方: (略) 山 (略)

挂牌日期:2023-06-01至2023-06-12

*.jpg


*.jpg

项目详情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图片

重大事项披露



图片

1、该标的为6辆执法执勤用车,分开挂牌,分开受让。

2、标的1:鲁D05C67,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6月17日,年检至:2023年6月,挂牌底价6800元。

标的2:鲁D23C59,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6月17日,年检至:2023年6月,挂牌底价7000元。

标的3:鲁D23C59,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2月23日,年检至:2023年6月,挂牌底价5500元。

标的4:鲁DX6210,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3月28日,年检至:2023年3月,挂牌底价6800元。

标的5:鲁DX6905,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3月28日,年检至:2024年3月,挂牌底价6200元。

标的6:鲁DA116警,型号:依维柯牌NJ5046XQC2NS,注册日期:2011年5月11日,年检至:2022年11月,挂牌底价5000元。

3、本次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4、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资产清 (略) 嘉迅机 (略) 枣嘉鉴评字[2023]第015号。

*.jpg


*.jpg

其他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jpg

1、车辆办理过户时间为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过户、改漆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其车辆欠交费用(含年检费用、违章罚款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车身有“公务”及所属单位相关标志的需自行改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4、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联系方式



*.jpg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层

项目名称



*.jpg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所属执法执勤车辆处置

挂牌底价:

鲁D05C67:6800元

鲁D23C59:7000元

鲁DX5858:5500元

鲁DX6210:6800元

鲁DX6905:6200元

鲁DA116警:5000元

保证金:

鲁D05C67:2000元

鲁D23C59:2200元

鲁DX5858:1700元

鲁DX6210:2100元

鲁DX6905:1900元

鲁DA116警:1500元

转让方: (略) 山 (略)

挂牌日期:2023-06-01至2023-06-12

*.jpg


*.jpg

项目详情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图片

重大事项披露



图片

1、该标的为6辆执法执勤用车,分开挂牌,分开受让。

2、标的1:鲁D05C67,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6月17日,年检至:2023年6月,挂牌底价6800元。

标的2:鲁D23C59,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6月17日,年检至:2023年6月,挂牌底价7000元。

标的3:鲁D23C59,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2月23日,年检至:2023年6月,挂牌底价5500元。

标的4:鲁DX6210,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3月28日,年检至:2023年3月,挂牌底价6800元。

标的5:鲁DX6905,型号:捷达牌FV7160FG,注册日期:2011年3月28日,年检至:2024年3月,挂牌底价6200元。

标的6:鲁DA116警,型号:依维柯牌NJ5046XQC2NS,注册日期:2011年5月11日,年检至:2022年11月,挂牌底价5000元。

3、本次车辆交易均不包含车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不到现场看车的,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按现状竞买,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理由退车或要求赔偿。

4、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资产清 (略) 嘉迅机 (略) 枣嘉鉴评字[2023]第015号。

*.jpg


*.jpg

其他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jpg

1、车辆办理过户时间为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过户、改漆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其车辆欠交费用(含年检费用、违章罚款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车身有“公务”及所属单位相关标志的需自行改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

4、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联系方式



*.jpg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光明大道1666号枣庄银行20层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