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外挂物业租赁权转让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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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外挂物业租赁权转让再次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2号线外挂物业租赁权转让 项目编号: QT*
公告开始日期: 2023-06-02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6-16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李晓静 *
标的名称: 牡丹桥站1号外挂物业2、3号出入口
评估价值: *元 评估机构: 河南天健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天健资评报字(2022)第096号 评估基准日: 2022-09-13
核准(备案)机构: 洛阳轨道 (略) (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28
核准(备案)号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牡丹桥站2、3号出入口(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合计6544.13㎡,以毛坯结构对外整体招商。

2、本次出租期限为8年,免租3个月(含装修期)。以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的《洛阳轨道交通外挂物业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为起租日。出租方有权根据场地空间的实际情况确定调整交付日期,出租方调整交付日期不构成违约。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承租方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外立面、承重结构(框架梁、结构板、框架柱等)及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承租方因经营所涉及的二次消防建审意见书等所有相关报验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须予以帮助配合。

4、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租赁本外挂物业资源期间通过对外招商、分割转租等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本外挂物业商业空间内享有设置、经营和开发店招、广告位的权益。

5、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以出租方向承租人发出的《洛阳轨道交通外挂物业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将该外挂物业场地空间及其附属设施交承租方使用,双方办理场地空间交接手续,双方在交付时签署包括外挂物业场地空间交付标准在内的交付确认文件。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即时办理交接手续。若承租方在出租方通知交铺后30日内尚未办妥收铺手续,则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外挂物业场地空间、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重新招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经营权费等所有已交费用。

6、出租面积以建筑面积岀租,包含商业设备用房等商业配套面积且已减去地铁设备设施、出入口等占用面积,最终按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7、标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豫天健资评报字(2022)第096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轨道 (略) 法定代表人: 马朝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3XDUGT4C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批准单位: (略) 轨道 (略)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件: (略) 轨道 (略) 委员会2023年第11次党委会议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1.挂牌价为首年租金。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包含免租期三个月)应于签订《产权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

2.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4%;

3.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为准)并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二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如为企业法人),形式为现金或履约保函(如为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应由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应可以在银行系统中查询,如不能查询的,出租方有权拒收,视为承租人未按期递交)。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査,复印件加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信誉要求(企业需提供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

(1)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受让方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2)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报名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首期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2号线资产清单.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1-*、0371-*
中心地址: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2号线外挂物业租赁权转让 项目编号: QT*
公告开始日期: 2023-06-02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6-16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李晓静 *
标的名称: 牡丹桥站1号外挂物业2、3号出入口
评估价值: *元 评估机构: 河南天健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天健资评报字(2022)第096号 评估基准日: 2022-09-13
核准(备案)机构: 洛阳轨道 (略) (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28
核准(备案)号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牡丹桥站2、3号出入口(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合计6544.13㎡,以毛坯结构对外整体招商。

2、本次出租期限为8年,免租3个月(含装修期)。以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的《洛阳轨道交通外挂物业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为起租日。出租方有权根据场地空间的实际情况确定调整交付日期,出租方调整交付日期不构成违约。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承租方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外立面、承重结构(框架梁、结构板、框架柱等)及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承租方因经营所涉及的二次消防建审意见书等所有相关报验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须予以帮助配合。

4、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租赁本外挂物业资源期间通过对外招商、分割转租等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本外挂物业商业空间内享有设置、经营和开发店招、广告位的权益。

5、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以出租方向承租人发出的《洛阳轨道交通外挂物业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将该外挂物业场地空间及其附属设施交承租方使用,双方办理场地空间交接手续,双方在交付时签署包括外挂物业场地空间交付标准在内的交付确认文件。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即时办理交接手续。若承租方在出租方通知交铺后30日内尚未办妥收铺手续,则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外挂物业场地空间、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重新招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经营权费等所有已交费用。

6、出租面积以建筑面积岀租,包含商业设备用房等商业配套面积且已减去地铁设备设施、出入口等占用面积,最终按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7、标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豫天健资评报字(2022)第096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轨道 (略) 法定代表人: 马朝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3XDUGT4C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批准单位: (略) 轨道 (略)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件: (略) 轨道 (略) 委员会2023年第11次党委会议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1.挂牌价为首年租金。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包含免租期三个月)应于签订《产权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

2.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4%;

3.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为准)并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二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如为企业法人),形式为现金或履约保函(如为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应由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应可以在银行系统中查询,如不能查询的,出租方有权拒收,视为承租人未按期递交)。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査,复印件加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信誉要求(企业需提供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

(1)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受让方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2)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报名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首期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2号线资产清单.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1-*、0371-*
中心地址: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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