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电新村9幢共1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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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电新村9幢共16套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电新村9幢(共16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 6.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 (略) 台州发电厂
    注册地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建电路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T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2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 (略) 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含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让方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房屋涉及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执行。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方自行解决。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坐落 椒江区台电新村9幢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116.36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总层数 4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2082-08-27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全部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位于一层的4套住宅存在轻微沉降问题。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x2.房屋转让合同-打包转让房产.doc3.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docx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5.特别事项约定.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1-*
    手机号 *
    传真 邮箱 *@*jpse.com
    地址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0571-*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电新村9幢(共16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 6.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 (略) 台州发电厂
    注册地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建电路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T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2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 (略) 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含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让方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房屋涉及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执行。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方自行解决。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0)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坐落 椒江区台电新村9幢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116.36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总层数 4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2082-08-27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全部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位于一层的4套住宅存在轻微沉降问题。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x2.房屋转让合同-打包转让房产.doc3.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docx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5.特别事项约定.docx
    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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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1-*
    手机号 *
    传真 邮箱 *@*jpse.com
    地址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0571-*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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