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项目名称: |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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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835.9305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5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人民币85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具备受让资格并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 (略) 情况, (略) 股权现状受让;(2)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同意并保证标的企业按照《安徽淮南 (略) 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及社会福利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执行;(5)同意 (略) (略) (略) 同时转让所持标的企业51%股权。意向受让方受让 (略) 所持标的企业5%股权的同时,须同 (略)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标的企业46%股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标的企业51%股权交易价格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增值部分金额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配;(6)同意转让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对标的企业的215 (略) 注册资本;(7)同意转让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标的企业1142万元专 (略) 注册资本;(8)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按照债务处置方案对相关债务进行处置;(9) 已知截至评估基准日,洛能公司尚欠大唐环境 (略) (略) 、中国大唐 (略) 洛河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管理部等13家大唐集团系统内部单位无息负债合计46,055.75万元。同意标的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清偿上述债务(具体数额以归还时实际数额为准)。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生产指挥中心是由马鞍山 (略) 等5家单位共同投资建设,账面房产成本各方根据项目总投资按其投资比例进行的分摊;纳入评估范围的洛河 (略) 和 (略) 淮南田家庵发电厂两家单位按6:4的出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灰场土地使用权证办在了 (略) 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名下,双方尚未对各单位拥有的资产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确权。根据分割协议,洛河洼灰场建成后双方按出资比例拥有总投资灰场的相关资产、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本次评估首先估算洛河洼灰场(含土地使用权)的整体价值,然后按照各出资单位的实际出资额占总投资额比例,来确认各自拥有的资产权益,再根据各自拥有的资产权益计算其资产的评估价值。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2、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除生产指挥中心外,其余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7辆机动车辆行驶证证载权利人非安徽淮南 (略) ,机器设备中有131项、运输车辆中有6辆、电子设备中有146项均已处于待报废状态;无形资产-大通站扩建用地, (略) (略) 国土资源局申请使用大通站扩建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无形资产-电厂周边道路及场地为租赁用地,租赁 (略) 与安徽 (略) 签订的《道路及场地租赁协议》;2项账外无形资产专利权为共有专利权,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3、截止评估基准日安徽淮南 (略) 资本公积中有1,142 万元为2009年3#、4#机组脱硫项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本金 ,该部分资本金按财政部规定属于国有资本投入归 (略) 享有。 (略) 权益时,首先剔除该部分权益由 (略) 专享, (略) 原各股东方股权比例计算各股东权益。 4、纳入本次评估内的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有一笔2,158万元为 (略) 对安徽淮南 (略) 发放的委贷。该款项实为2012年组脱硫项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本金,该部分资本金 (略) 对安徽淮南 (略) 的股权投资,因当时公司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 (略) 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 (略) 、资产重组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 (略) 的股权投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5、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分别与国网 (略) 、 (略) 签定了多份《融资租赁合同》,具体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6、 (略) (略) (略) 同时转让所持标的企业51%股权。意向受让方受让 (略) 所持标的企业5%股权的同时,须同 (略)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标的企业46%股权( (略) 产权交易中心-安徽淮南 (略) 46%股权转让公告链接:http://**#/equityDetail?XMID=*)。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标的企业51%股权交易价格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增值部分金额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配。 7、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除北交所备查资料外,意向受让方需了解其他情况的,应自行去标的企业尽调。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淮南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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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77X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415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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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11,173.3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5,363.41 | 净利润(上年度): | -43,782.4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90,461.14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96,576.4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6,115.31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4-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89,045.02 | 利润总额: | -13,242.74 | 净利润: | -12,993.66 | |
资产总额: | 290,144.89 | 负债总额: | 308,349.0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8,204.15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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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2 | |||||
(略) | 52.8 | |||||
(略) (略) | 46 |
项目名称: |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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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835.9305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5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人民币85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具备受让资格并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 (略) 情况, (略) 股权现状受让;(2)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同意并保证标的企业按照《安徽淮南 (略) 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及社会福利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执行;(5)同意 (略) (略) (略) 同时转让所持标的企业51%股权。意向受让方受让 (略) 所持标的企业5%股权的同时,须同 (略)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标的企业46%股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标的企业51%股权交易价格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增值部分金额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配;(6)同意转让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对标的企业的215 (略) 注册资本;(7)同意转让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标的企业1142万元专 (略) 注册资本;(8)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按照债务处置方案对相关债务进行处置;(9) 已知截至评估基准日,洛能公司尚欠大唐环境 (略) (略) 、中国大唐 (略) 洛河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管理部等13家大唐集团系统内部单位无息负债合计46,055.75万元。同意标的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清偿上述债务(具体数额以归还时实际数额为准)。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生产指挥中心是由马鞍山 (略) 等5家单位共同投资建设,账面房产成本各方根据项目总投资按其投资比例进行的分摊;纳入评估范围的洛河 (略) 和 (略) 淮南田家庵发电厂两家单位按6:4的出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灰场土地使用权证办在了 (略) 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名下,双方尚未对各单位拥有的资产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确权。根据分割协议,洛河洼灰场建成后双方按出资比例拥有总投资灰场的相关资产、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本次评估首先估算洛河洼灰场(含土地使用权)的整体价值,然后按照各出资单位的实际出资额占总投资额比例,来确认各自拥有的资产权益,再根据各自拥有的资产权益计算其资产的评估价值。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2、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除生产指挥中心外,其余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7辆机动车辆行驶证证载权利人非安徽淮南 (略) ,机器设备中有131项、运输车辆中有6辆、电子设备中有146项均已处于待报废状态;无形资产-大通站扩建用地, (略) (略) 国土资源局申请使用大通站扩建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无形资产-电厂周边道路及场地为租赁用地,租赁 (略) 与安徽 (略) 签订的《道路及场地租赁协议》;2项账外无形资产专利权为共有专利权,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3、截止评估基准日安徽淮南 (略) 资本公积中有1,142 万元为2009年3#、4#机组脱硫项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本金 ,该部分资本金按财政部规定属于国有资本投入归 (略) 享有。 (略) 权益时,首先剔除该部分权益由 (略) 专享, (略) 原各股东方股权比例计算各股东权益。 4、纳入本次评估内的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有一笔2,158万元为 (略) 对安徽淮南 (略) 发放的委贷。该款项实为2012年组脱硫项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本金,该部分资本金 (略) 对安徽淮南 (略) 的股权投资,因当时公司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 (略) 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 (略) 、资产重组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 (略) 的股权投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5、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分别与国网 (略) 、 (略) 签定了多份《融资租赁合同》,具体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6、 (略) (略) (略) 同时转让所持标的企业51%股权。意向受让方受让 (略) 所持标的企业5%股权的同时,须同 (略) (略)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标的企业46%股权( (略) 产权交易中心-安徽淮南 (略) 46%股权转让公告链接:http://**#/equityDetail?XMID=*)。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标的企业51%股权交易价格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增值部分金额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配。 7、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除北交所备查资料外,意向受让方需了解其他情况的,应自行去标的企业尽调。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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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淮南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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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77X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415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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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11,173.3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45,363.41 | 净利润(上年度): | -43,782.4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90,461.14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96,576.4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6,115.31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4-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89,045.02 | 利润总额: | -13,242.74 | 净利润: | -12,993.66 | |
资产总额: | 290,144.89 | 负债总额: | 308,349.0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8,204.15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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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2 | |||||
(略) | 52.8 | |||||
(略) (略)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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