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征求意见函
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征求意见函
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征求意见函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 (略)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③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9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 (略) 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wcq.com)(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义 (略) 招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5室(望道路300号)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
浙江 (略)
义 (略) 招投标中心
2023年6月6日
附件:/ckfinder/userfiles/files/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项目V1_6_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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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 (略)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③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9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 (略) 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wcq.com)(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义 (略) 招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5室(望道路300号)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
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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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
附件:/ckfinder/userfiles/files/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项目V1_6_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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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IT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 (略)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③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9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 (略) 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wcq.com)(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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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5室(望道路300号)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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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符合《 (略)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③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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