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园A4-A7栋配套餐厅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南山智园A4-A7栋配套餐厅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ZZCQ*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大 (略) |
地 址 | (略) 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406、503、B2401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 (略) 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4栋地下一层8号房、9号房、A4-2房及A4-A5栋连廊12号房,有房地产证。 |
计算租金面积 | 2214.79㎡ | |
出租用途 | 餐饮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37元/㎡/月(含税,无递增)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5年(含)以上;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 (略) 场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4、意向承租方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格式自似,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正在经营且单个项目同时就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食堂直营经营项目经验(需提供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核原件;食堂承包或食堂管理合同、现场相片、被承包单位出具的服务人数证明材料并加盖被承包单位公章或被承包单位食堂管理部门公章); 6、意向承租方近3年未受到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的行为。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信用中国网查询单; 4.《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条要求;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条要求承诺函; 10.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1.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2、承租方应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含)以上的服务经验与管理能力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3、承租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用、委托等劳动关系。 4、承租方提供食品材料来源证明(进货证明),并随时配合出租方对食品蔬菜进行抽查,若抽查不合格,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承租方在服务范围内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承租方按相关政府要求办理消防、营业、税收等证照和批文。 7、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区域的清洁卫生,承租方须承担餐厅产生的食品及生活垃圾及废品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8、承租方在服务经营期间,对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标准作出承诺,同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各项考核,并对不符合现场管理和考核要求的及时做出整改,拒不整改或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撤场。 9、承租方收费系统应能实现刷卡、支付宝、微信消费,能向顾客提供电子打印凭证及发票。 10、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等意外保险,且保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保险涵盖餐厅区域意外险、人员保险、财产险、设施设备事故、食物安全、食物中毒后的医治和赔偿费用等,并承担保险费。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1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2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3 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1.4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服务期满后,经出租方、项目入驻企业员工满意度测评达标,可续签三年合同,否则不予续签。 3、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南山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若本出租物业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出租方无法履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同时现场餐厅经营所需各项设施设备均由承租方自行提供和负责。 9、承租方因合约期满或提前解约退场的,在退场过程中不得对出租方现场安全造成影响,出现承租方故意拖延或蓄意破坏出租方现场墙面、设施等的状况,承租方必须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对出租方环境及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涉及人身伤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每月12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11、意向承租方一旦承租,应向本项目物业服务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11.00元/㎡/月,电费:1.027元/KWh·月,水费:5.94元/m3/月(含排污费和垃圾处理费)。(具体以现场物业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最终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 (人民币) | *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战小姐:0755-* 杨小姐:* * |
传 真 | 0755-*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 | |
联系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网 址 |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项目编号 | ZZCQ*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大 (略) |
地 址 | (略) 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406、503、B2401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 (略) 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4栋地下一层8号房、9号房、A4-2房及A4-A5栋连廊12号房,有房地产证。 |
计算租金面积 | 2214.79㎡ | |
出租用途 | 餐饮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37元/㎡/月(含税,无递增)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综合评审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成立满5年(含)以上;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 (略) 场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4、意向承租方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格式自似,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正在经营且单个项目同时就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食堂直营经营项目经验(需提供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核原件;食堂承包或食堂管理合同、现场相片、被承包单位出具的服务人数证明材料并加盖被承包单位公章或被承包单位食堂管理部门公章); 6、意向承租方近3年未受到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的行为。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信用中国网查询单; 4.《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条要求;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条要求承诺函; 10.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1.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2、承租方应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含)以上的服务经验与管理能力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3、承租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用、委托等劳动关系。 4、承租方提供食品材料来源证明(进货证明),并随时配合出租方对食品蔬菜进行抽查,若抽查不合格,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承租方在服务范围内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承租方按相关政府要求办理消防、营业、税收等证照和批文。 7、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区域的清洁卫生,承租方须承担餐厅产生的食品及生活垃圾及废品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8、承租方在服务经营期间,对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标准作出承诺,同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各项考核,并对不符合现场管理和考核要求的及时做出整改,拒不整改或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撤场。 9、承租方收费系统应能实现刷卡、支付宝、微信消费,能向顾客提供电子打印凭证及发票。 10、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等意外保险,且保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保险涵盖餐厅区域意外险、人员保险、财产险、设施设备事故、食物安全、食物中毒后的医治和赔偿费用等,并承担保险费。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1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2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3 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1.4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服务期满后,经出租方、项目入驻企业员工满意度测评达标,可续签三年合同,否则不予续签。 3、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南山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若本出租物业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出租方无法履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同时现场餐厅经营所需各项设施设备均由承租方自行提供和负责。 9、承租方因合约期满或提前解约退场的,在退场过程中不得对出租方现场安全造成影响,出现承租方故意拖延或蓄意破坏出租方现场墙面、设施等的状况,承租方必须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对出租方环境及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涉及人身伤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每月12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11、意向承租方一旦承租,应向本项目物业服务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11.00元/㎡/月,电费:1.027元/KWh·月,水费:5.94元/m3/月(含排污费和垃圾处理费)。(具体以现场物业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最终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 (人民币) | *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战小姐:0755-* 杨小姐:* * |
传 真 | 0755-*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 | |
联系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网 址 |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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