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2号楼A座”出租项目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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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2号楼A座”出租项目预披露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略) 资源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2号楼A座”出租项目进行信息预披露。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2号楼A座

    出租方

    (略) 资源 (略)

    权属人

    (略) 资源 (略)

    位置

    (略) 中堂镇袁家涌村

    用途(类型)

    工业用地

    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

    2号楼A座5、6、7、8、9楼共五个整层,每层建筑面积2048㎡,总建筑面积10240㎡。可单层出租,也可多层出租。

    租金底价

    5-6楼¥14元/月/㎡,7-9楼¥13元/月/㎡,每3年递增10%

    出租期限

    3-10年

    免租期

    最多3个月

    保证金

    首年首月租金三倍

    现场联系人

    胡先生*,潘先生*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下称园区) (略) 中堂镇袁家涌村,智造产业园用地面积为45388.6㎡ (折合68.08亩),总建筑面积*.51㎡,计容建筑面积*.1㎡。

    wps1.jpg

    (园区位置示意图)

    2.园区规划建设3栋工业生产大厦建筑面积约10万㎡、1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2万㎡、1栋企业展销中心连接2号厂房。园区配套设施完善,规划有多功能会议厅、员工餐厅配套商业、运动休闲、企业家会所等多元化配套服务。

    (1)1号楼为人才公寓(宿舍楼)建筑层数为地上17层,地下一层共18层,建筑高度59.65m,停车位为80个,占地面积为2521.2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2176.41㎡,总建筑面积为46769.16㎡,地下建筑面积4290.95㎡;

    (2)2号厂房建筑(含企业展销中心)层数为9层,建筑高度51.3m,占地面积为7270.8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3754.89㎡,总建筑面积为44156.26㎡;

    (3)3号厂房建筑层数为9层,建筑高度51.3m,占地面积为3906.8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3754.89㎡,总建筑面积为44156.26㎡;

    (4)4号厂房建筑层数为13层,建筑高度51.3m,占地面积为1945.04㎡,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120.68㎡,总建筑面积为25340.96㎡。

    wps2.jpg

    (园区规划建设平面图)

    3.园区整体布局及消防规划

    (1)园区高层工业建筑与高层工业建筑防火间距均213 米,高层工业建筑与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均≥20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三栋生产大楼四周布置消防环形车道,消防环形车道≥4 米,分别在2号A、B、C、D厂房的东侧;4号厂房的南侧;3 号A、B、C厂房的西侧布置宽度不小于10m 累计长度不小于四分之一建筑周长的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场地坡度≤3%,满足消防登高作业要求。

    (3)生产大楼四周布置消防环形车道,消防环形车道≥4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4)宿舍四周布置消防环形车道,消防环形车道≥4 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全场的消防车道净宽及净高均≥4m,转弯半径≥9米,消防车道坡度≤5%,满足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wps3.jpg

    园区拟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1号楼为人才公寓(宿舍楼)、2号厂房建筑(含企业展销中心);现阶段已竣备交付2号厂房建筑约4.4万㎡,1号楼为人才公寓(宿舍楼)约2万㎡建设中,预计2023年底前竣工交付;二期建设内容为:3号楼、4号楼,总建筑面积为69497.22㎡计划2024年初动工建设,规划面积约5.8万m,预计2025年完成竣备交付。

    wps4.jpg

    出租标的为园区2号楼A座5-9楼,每层楼建筑面积为2048㎡,每层楼不分割出租(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2号楼A座层高为首层10.5米,2层7米,3-9层4.5米;首层承重为2000kg/㎡,2层承重为1000kg/㎡,4-9层承重为600kg/㎡;停车位设有地上、地下共320个;1000kg客梯1部,3000kg货梯2部;柱距14m*9m,平面28m*72m,电量50kw/单元且每层不低于100kw/层,可增容。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3.未征得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给第三人使用的。

    4.其他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署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

    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不涉及国有划拨用地。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办公、生产及仓储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4.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 (略) 、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并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5.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6.意向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出租标的处于空置状态。

    8.本出租标的免租装修期最长为3个月,免租期间承租方需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9.本公告所示租金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为:¥2元/㎡/月,合同期内不调整。

    10.水费6元/吨,电费按照广东峰谷平均标准收费。

    11.停车场目前暂不收费,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项目亮点

    1.出租标的交通区位便捷,10分钟到达中堂车站,5公里内接驳广园大桥,20分钟到达京港澳高速及珠三角环线高速,约8公里可至穗莞深城轨中堂站,距白云机场约63公里、宝安机场约79公里,近邻两大国家级港口麻涌港、新沙港畅享便利高效的货运物流。

    2.园区配套有员工饭堂、展销中心、会议中心、宴会厅、篮球场、羽毛球场、企业家会所、桌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无边际泳池等。

    3.出租方实控人为广州资源 (略) ,背靠国内六大投资机构,包括恒健控股、广东环保集团、粤科金融、广东建工集团、南方报业集团、招商中集资本,构建2+2+3创新赋能园区。

    (1)两大主导产业包括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发展方向;

    (2)战略合作资源和顶层资本圈层两大圈层资源;出租方的实 (略) 创业投资协会创始人及常务副会长身份,可为入园企业 (略) 创投协会资源,对接包括商业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 (略) 、投资机构等,为 (略) 培育服务、搭建大湾区科创服务中心、搭建政企服务交流平台,帮助入园企业发展营造资本圈层;

    (3)构建三个赋能平台,打造“科技+资本”赋能企业、培育新兴产业、服务地方政府招商的平台,园区举办新兴产业研讨沙龙活动、新兴产业融资路演活动、私董会圈层交流活动、打通 (略) 场渠道等;提供企业政策申报、政务办理服务、企业品牌推广等多元化运营服务,赋能入园企业加速成长。

    标的参考图片

    wps5.jpg

    wps6.jpg

    wps7.jpg

    wps8.png

    (2号厂房外观照片1)

    wps9.png

    (2号厂房外观照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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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号厂房内部照片)












    出租方 (略) 资源 (略)
    项目附件
  • 披露规则
    公告开始日期 2023-06-08
    公告期(工作日) 120
    公告结束日期 2023-11-29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1.本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承租方或接收本预披露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委托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资者,可在本预披露发布之日起与我中心联系。

    3.委托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投资人、价格和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4.本项目最终信息以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20-*
    邮箱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东莞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略) 资源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2号楼A座”出租项目进行信息预披露。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2号楼A座

    出租方

    (略) 资源 (略)

    权属人

    (略) 资源 (略)

    位置

    (略) 中堂镇袁家涌村

    用途(类型)

    工业用地

    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

    2号楼A座5、6、7、8、9楼共五个整层,每层建筑面积2048㎡,总建筑面积10240㎡。可单层出租,也可多层出租。

    租金底价

    5-6楼¥14元/月/㎡,7-9楼¥13元/月/㎡,每3年递增10%

    出租期限

    3-10年

    免租期

    最多3个月

    保证金

    首年首月租金三倍

    现场联系人

    胡先生*,潘先生*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东莞中堂镇资源智造产业园(下称园区) (略) 中堂镇袁家涌村,智造产业园用地面积为45388.6㎡ (折合68.08亩),总建筑面积*.51㎡,计容建筑面积*.1㎡。

    wps1.jpg

    (园区位置示意图)

    2.园区规划建设3栋工业生产大厦建筑面积约10万㎡、1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2万㎡、1栋企业展销中心连接2号厂房。园区配套设施完善,规划有多功能会议厅、员工餐厅配套商业、运动休闲、企业家会所等多元化配套服务。

    (1)1号楼为人才公寓(宿舍楼)建筑层数为地上17层,地下一层共18层,建筑高度59.65m,停车位为80个,占地面积为2521.2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2176.41㎡,总建筑面积为46769.16㎡,地下建筑面积4290.95㎡;

    (2)2号厂房建筑(含企业展销中心)层数为9层,建筑高度51.3m,占地面积为7270.8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3754.89㎡,总建筑面积为44156.26㎡;

    (3)3号厂房建筑层数为9层,建筑高度51.3m,占地面积为3906.8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3754.89㎡,总建筑面积为44156.26㎡;

    (4)4号厂房建筑层数为13层,建筑高度51.3m,占地面积为1945.04㎡,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120.68㎡,总建筑面积为253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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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区规划建设平面图)

    3.园区整体布局及消防规划

    (1)园区高层工业建筑与高层工业建筑防火间距均213 米,高层工业建筑与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均≥20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三栋生产大楼四周布置消防环形车道,消防环形车道≥4 米,分别在2号A、B、C、D厂房的东侧;4号厂房的南侧;3 号A、B、C厂房的西侧布置宽度不小于10m 累计长度不小于四分之一建筑周长的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场地坡度≤3%,满足消防登高作业要求。

    (3)生产大楼四周布置消防环形车道,消防环形车道≥4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4)宿舍四周布置消防环形车道,消防环形车道≥4 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全场的消防车道净宽及净高均≥4m,转弯半径≥9米,消防车道坡度≤5%,满足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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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区拟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1号楼为人才公寓(宿舍楼)、2号厂房建筑(含企业展销中心);现阶段已竣备交付2号厂房建筑约4.4万㎡,1号楼为人才公寓(宿舍楼)约2万㎡建设中,预计2023年底前竣工交付;二期建设内容为:3号楼、4号楼,总建筑面积为69497.22㎡计划2024年初动工建设,规划面积约5.8万m,预计2025年完成竣备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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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为园区2号楼A座5-9楼,每层楼建筑面积为2048㎡,每层楼不分割出租(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2号楼A座层高为首层10.5米,2层7米,3-9层4.5米;首层承重为2000kg/㎡,2层承重为1000kg/㎡,4-9层承重为600kg/㎡;停车位设有地上、地下共320个;1000kg客梯1部,3000kg货梯2部;柱距14m*9m,平面28m*72m,电量50kw/单元且每层不低于100kw/层,可增容。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3.未征得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给第三人使用的。

    4.其他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署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

    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不涉及国有划拨用地。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办公、生产及仓储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4.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 (略) 、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并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5.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6.意向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出租标的处于空置状态。

    8.本出租标的免租装修期最长为3个月,免租期间承租方需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9.本公告所示租金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为:¥2元/㎡/月,合同期内不调整。

    10.水费6元/吨,电费按照广东峰谷平均标准收费。

    11.停车场目前暂不收费,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项目亮点

    1.出租标的交通区位便捷,10分钟到达中堂车站,5公里内接驳广园大桥,20分钟到达京港澳高速及珠三角环线高速,约8公里可至穗莞深城轨中堂站,距白云机场约63公里、宝安机场约79公里,近邻两大国家级港口麻涌港、新沙港畅享便利高效的货运物流。

    2.园区配套有员工饭堂、展销中心、会议中心、宴会厅、篮球场、羽毛球场、企业家会所、桌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无边际泳池等。

    3.出租方实控人为广州资源 (略) ,背靠国内六大投资机构,包括恒健控股、广东环保集团、粤科金融、广东建工集团、南方报业集团、招商中集资本,构建2+2+3创新赋能园区。

    (1)两大主导产业包括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发展方向;

    (2)战略合作资源和顶层资本圈层两大圈层资源;出租方的实 (略) 创业投资协会创始人及常务副会长身份,可为入园企业 (略) 创投协会资源,对接包括商业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 (略) 、投资机构等,为 (略) 培育服务、搭建大湾区科创服务中心、搭建政企服务交流平台,帮助入园企业发展营造资本圈层;

    (3)构建三个赋能平台,打造“科技+资本”赋能企业、培育新兴产业、服务地方政府招商的平台,园区举办新兴产业研讨沙龙活动、新兴产业融资路演活动、私董会圈层交流活动、打通 (略) 场渠道等;提供企业政策申报、政务办理服务、企业品牌推广等多元化运营服务,赋能入园企业加速成长。

    标的参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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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号厂房外观照片1)

    wps9.png

    (2号厂房外观照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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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号厂房内部照片)












    出租方 (略) 资源 (略)
    项目附件
  • 披露规则
    公告开始日期 2023-06-08
    公告期(工作日) 120
    公告结束日期 2023-11-29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1.本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承租方或接收本预披露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委托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资者,可在本预披露发布之日起与我中心联系。

    3.委托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投资人、价格和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4.本项目最终信息以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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