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建鑫瑞置业有限公司“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地块”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常州城建鑫瑞置业有限公司“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地块”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常州 (略) “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 | 项目编号 | N0101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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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00(不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转让方名称:常州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DFCBG6R 3.注册资本:8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钟楼区新闸街道新闸科技工业园十号楼3001室 | ||||||||||||||||||||||||||||||||||||||||||||||||
转让方承诺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标的列示的面积为合同面积,仅供参考。 2.根据2022年12月23日城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2023年5月22日城建鑫瑞、城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地块出让价为377,000,000元及土地交易服务费70,879.5元。 3.合作方须接受《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协议履行后续权利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4. 城建鑫瑞只负责项目的土地获取并取得项目土地的交割,城建鑫瑞不参与项目的全程开发工作与管理工作,但对项目的开发进度、规模、标准、功能、安全等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合作方在城建鑫瑞监督下独立地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销售、日常管理等一切后续工作,合作方除不参与项目土地获取外,将负责本项目全部开发建设所需的开发建设资金,合作方将以城建鑫瑞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5.合作方确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委托方全部前期投入及财务费用(委托方前期投入中已投入成本的财务成本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实际收回日为止,委托方前期投入中还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财务成本按照实际支出日起算至实际收回日为止,按照实际占用时间按年利率4.3%计算财务费用。)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足额返回支付,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另行补足。 6.委托方享有的保底收益(以竞买成交价为准)在协议合作开发地块所建商品房第一张预售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两年内由合作方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足额支付,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另行补足。本项目地块最终清算后,若项目净利润超过6000万元,超出部分的50%作为委托方的补充收益。 7.合作方在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累计投入至本项目地块专用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在合作开发协议生效后开发建设经营期间,合作方以上述投入资金及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回款不足以保障项目正常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需要的,合作方应及时补足投入。合作方投入到本项目的资金在财务上可作借款形式处理(不计息)。 8. 合作方在合作开发协议中的全部义务及本项目实施中一切行为产生的义务,合作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其认可的担保人担保。 9.项目成交后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履约保证金支付至 (略) 城建置业;合作方足额支付委托方保底收益后,返还给合作方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无息),剩余500万元转为质量保证金;如合作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保修主体责任,委托方可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处理,5年保修期期满且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后返还给合作方(无息)。 10.常 (略) 已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合作方参考。意向合作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11.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合作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2.意向合作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 |
合作方资格条件 | 1.合作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合作方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2.合作方须提供本项目核心管理团队名单(项目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要求详见附件, (略) 签订劳动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合作方实际控制人 (略)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竞价。 (注:实际控制人均指持有合作方股权比例超过50%或者持有合作方股权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 |
标的交割 | 1.合作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产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2.合作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委托方处签订《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并同时签署《交割书》。 3.《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10日内,委托方负责将本项目建设用地移交给合作方。标的相关的规划、合同、发票等资料,由委托方在标的交割时按持有现状移交至合作方。上述资料如有缺失,由合作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梅经理 0519-*)。 2. 地点:标的所在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08 09:00:00 至 2023-07-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合作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意向合作方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向产交所提交相关报名审核资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提交资料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08室。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 (略) 章程复印件; (3)如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意向合作方项目核心管理团队名单、人员简历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够证明“意向合作方实际控制人 (略) ”的其他相关材料。 3.意向合作方通过委托方资格审核后,方具备项目竞价资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7-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电子竞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7-07 14:00:00-2023-07-07 15: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96000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常州 (略) “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 | 项目编号 | N0101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7-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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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00(不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转让方名称:常州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DFCBG6R 3.注册资本:8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钟楼区新闸街道新闸科技工业园十号楼3001室 | ||||||||||||||||||||||||||||||||||||||||||||||||
转让方承诺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标的列示的面积为合同面积,仅供参考。 2.根据2022年12月23日城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2023年5月22日城建鑫瑞、城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地块出让价为377,000,000元及土地交易服务费70,879.5元。 3.合作方须接受《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协议履行后续权利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4. 城建鑫瑞只负责项目的土地获取并取得项目土地的交割,城建鑫瑞不参与项目的全程开发工作与管理工作,但对项目的开发进度、规模、标准、功能、安全等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合作方在城建鑫瑞监督下独立地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销售、日常管理等一切后续工作,合作方除不参与项目土地获取外,将负责本项目全部开发建设所需的开发建设资金,合作方将以城建鑫瑞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5.合作方确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委托方全部前期投入及财务费用(委托方前期投入中已投入成本的财务成本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实际收回日为止,委托方前期投入中还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财务成本按照实际支出日起算至实际收回日为止,按照实际占用时间按年利率4.3%计算财务费用。)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足额返回支付,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另行补足。 6.委托方享有的保底收益(以竞买成交价为准)在协议合作开发地块所建商品房第一张预售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两年内由合作方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足额支付,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另行补足。本项目地块最终清算后,若项目净利润超过6000万元,超出部分的50%作为委托方的补充收益。 7.合作方在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累计投入至本项目地块专用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在合作开发协议生效后开发建设经营期间,合作方以上述投入资金及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回款不足以保障项目正常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需要的,合作方应及时补足投入。合作方投入到本项目的资金在财务上可作借款形式处理(不计息)。 8. 合作方在合作开发协议中的全部义务及本项目实施中一切行为产生的义务,合作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其认可的担保人担保。 9.项目成交后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履约保证金支付至 (略) 城建置业;合作方足额支付委托方保底收益后,返还给合作方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无息),剩余500万元转为质量保证金;如合作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保修主体责任,委托方可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处理,5年保修期期满且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后返还给合作方(无息)。 10.常 (略) 已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合作方参考。意向合作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11.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合作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2.意向合作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 |
合作方资格条件 | 1.合作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合作方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2.合作方须提供本项目核心管理团队名单(项目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要求详见附件, (略) 签订劳动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合作方实际控制人 (略)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竞价。 (注:实际控制人均指持有合作方股权比例超过50%或者持有合作方股权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 |
标的交割 | 1.合作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产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2.合作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委托方处签订《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并同时签署《交割书》。 3.《关于玉龙南路东侧、小王河南侧(JZX*)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10日内,委托方负责将本项目建设用地移交给合作方。标的相关的规划、合同、发票等资料,由委托方在标的交割时按持有现状移交至合作方。上述资料如有缺失,由合作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梅经理 0519-*)。 2. 地点:标的所在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08 09:00:00 至 2023-07-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合作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意向合作方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向产交所提交相关报名审核资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提交资料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08室。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 (略) 章程复印件; (3)如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意向合作方项目核心管理团队名单、人员简历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够证明“意向合作方实际控制人 (略) ”的其他相关材料。 3.意向合作方通过委托方资格审核后,方具备项目竞价资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7-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电子竞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7-07 14:00:00-2023-07-07 15: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96000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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