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 (略) 内企业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买人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 (略) 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不得投资入股村镇银行: 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代他人持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权; 7.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竞买人为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 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6.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 (一)根据《 (略) 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综合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的个人、综合信用等级为E类的企业,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二)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日期间,意向受让方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