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第三中学关于教学楼顶场地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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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第三中学关于教学楼顶场地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3LXCQ009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林西县林西县第三中学委托,对教学楼顶场地公开招租。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林西县第三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W

法定代表人:刘清海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住所:林西县林西大道北段92号

标的编号

出租标的名称

面积(平方米)

到期日期

租期(年)

竟租低价(万元/年)

竟租保证金

(万元)

竞价步长值

(万元)

标的1

林西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顶

50

以签订合同为准

1

6

0.5

0.2

备注:每年租金不变,可续租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出租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蒙古正合 (略) 对处置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出租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出租标的实际情况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情况存在差异的,以实际情况为准,情况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出租都视同已经实地勘验,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承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林西县第三中学提供的文书确定,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承租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6月8日8:3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8:3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8日8:3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西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刘学军

联系电话:0476-*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

标的1

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受让方签订《承租合同》。

八、承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承租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户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78

开户行:中国 (略) 林西支行

开户行行号:*

2、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出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林西县政府党政综合办公楼七楼712室

联系人:宫伟东

电 话:0476-*

发布单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5:三中场地租赁合同.doc

项目编号:2023LXCQ009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林西县林西县第三中学委托,对教学楼顶场地公开招租。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林西县第三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W

法定代表人:刘清海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住所:林西县林西大道北段92号

标的编号

出租标的名称

面积(平方米)

到期日期

租期(年)

竟租低价(万元/年)

竟租保证金

(万元)

竞价步长值

(万元)

标的1

林西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顶

50

以签订合同为准

1

6

0.5

0.2

备注:每年租金不变,可续租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出租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蒙古正合 (略) 对处置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出租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出租标的实际情况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情况存在差异的,以实际情况为准,情况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出租都视同已经实地勘验,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承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林西县第三中学提供的文书确定,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承租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6月8日8:3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8:3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8日8:3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西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刘学军

联系电话:0476-*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

标的1

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受让方签订《承租合同》。

八、承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承租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户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78

开户行:中国 (略) 林西支行

开户行行号:*

2、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出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林西县政府党政综合办公楼七楼712室

联系人:宫伟东

电 话:0476-*

发布单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5:三中场地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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