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建华路富昌花园广场二层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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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建华路富昌花园广场二层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新 (略)

(略) (略) 番禺区大石街建华路富昌花园广场二层房地产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略) 新 (略) 将于2022年7月10日10时至2022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新 (略) 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略) 新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番禺区大石街建华路富昌花园广场二层房地产【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穂字第*号,建筑面积合计:4904.12㎡】。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1578.29万元;起拍价:1104.803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 (略) 新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新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据武汉国佳(2023)估字第FC* 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记载:

1、财产范围包含证载面积房地产(包含室内二次装修)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消防、强弱电等)、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面积为4904.12 平方米(共119 个车位),分摊土地面积不详;《 (略) 房地产权证》证载规划用途为车库,实际用途为车库;位于楼幢总层数9 层的第2 层;实际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

2、估价对象存在抵押以及查封记载;

3、估价对象中一小部分车库现已改造为办公用房,另原北侧车库坡道出入口已改造(部分作为商铺与首层商业连通使用),即现状平面布局与《 (略) 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分户图》记载平面布局存在一定差异。经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确认,本次评估以证载情况为准,且未考虑改造等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

4、点估价对象已出租第三方使用,根据提供的《店铺出租协议》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为2016 年10 月11 日起至2036 年10 月10 日止,另根据贵方提供的《 (略) 不动产登记查册表》,估价对象已于2015 年5 月27 日设定了抵押登记,即租赁权发生在抵押权设立之后。根据《 (略)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 (略) 应予支持。但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

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除外”。综合上述情况,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租赁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5、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8 年6 月14 日止,即在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5.16 年;

7、估价对象均存在抵押以及查封记载;

8、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均未记载估价对象的容积率,经估价人员查询房天下网站公示的相关信息,估价对象所在的富昌花园广场项目的容积率为1.8,本次估价以此为估价前提,如上述条件发生变化,则估价结果需作相应调整;

9、土地使用年限为2068 年6 月14日止,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途为车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性质为国有,纳税金额:*.34 元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1998 年6 月15 日起计。居住份额用地70 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 年;其他用途50 年。此共用土地面积由权属人共同使用。本层车库必须严格按规划许可使用,出售出租时,必须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并按照一手车位出售、出租的相关规定执行。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法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地产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广州 (略) 。

十一、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竞价前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新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3)鄂0117执恢35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新洲区衡州大道43号 (略) 新 (略)

工行融e购客服电话:*

详细信息可在“ (略) 新 (略) 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略) 新 (略) ,网址:http://**)”上查询。

(略) 新 (略)

2022年6月8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新洲区, (略) ,番禺区,武汉,广州

(略) 新 (略)

(略) (略) 番禺区大石街建华路富昌花园广场二层房地产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略) 新 (略) 将于2022年7月10日10时至2022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新 (略) 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略) 新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番禺区大石街建华路富昌花园广场二层房地产【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穂字第*号,建筑面积合计:4904.12㎡】。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1578.29万元;起拍价:1104.803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 (略) 新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新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据武汉国佳(2023)估字第FC* 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记载:

1、财产范围包含证载面积房地产(包含室内二次装修)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消防、强弱电等)、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面积为4904.12 平方米(共119 个车位),分摊土地面积不详;《 (略) 房地产权证》证载规划用途为车库,实际用途为车库;位于楼幢总层数9 层的第2 层;实际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

2、估价对象存在抵押以及查封记载;

3、估价对象中一小部分车库现已改造为办公用房,另原北侧车库坡道出入口已改造(部分作为商铺与首层商业连通使用),即现状平面布局与《 (略) 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分户图》记载平面布局存在一定差异。经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确认,本次评估以证载情况为准,且未考虑改造等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

4、点估价对象已出租第三方使用,根据提供的《店铺出租协议》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为2016 年10 月11 日起至2036 年10 月10 日止,另根据贵方提供的《 (略) 不动产登记查册表》,估价对象已于2015 年5 月27 日设定了抵押登记,即租赁权发生在抵押权设立之后。根据《 (略)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 (略) 应予支持。但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

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除外”。综合上述情况,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租赁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5、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8 年6 月14 日止,即在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5.16 年;

7、估价对象均存在抵押以及查封记载;

8、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均未记载估价对象的容积率,经估价人员查询房天下网站公示的相关信息,估价对象所在的富昌花园广场项目的容积率为1.8,本次估价以此为估价前提,如上述条件发生变化,则估价结果需作相应调整;

9、土地使用年限为2068 年6 月14日止,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途为车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性质为国有,纳税金额:*.34 元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1998 年6 月15 日起计。居住份额用地70 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 年;其他用途50 年。此共用土地面积由权属人共同使用。本层车库必须严格按规划许可使用,出售出租时,必须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并按照一手车位出售、出租的相关规定执行。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法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地产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广州 (略) 。

十一、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竞价前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新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3)鄂0117执恢35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新洲区衡州大道43号 (略) 新 (略)

工行融e购客服电话:*

详细信息可在“ (略) 新 (略) 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 (略) 新 (略) ,网址:http://**)”上查询。

(略) 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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