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宜南挂〔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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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宜南挂〔2023〕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3〕62号、63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将公开挂牌出让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a)地块、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b)地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出让期限

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a)地块

*㎡(约295.56亩)

二类工业用地

大于等于1.3

不小于4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29日

165

655

2

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b)地块

*㎡(约324.93亩)

二类工业用地

大于等于1.3

不小于4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29日

166

720

备注:1.上述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上述宗地均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开发强度、亩均税收等主干指标按《 (略) 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南溪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47号)相关规定执行,地方特色指标中的经济类指标、能耗类指标、环境类指标由南溪区各主管部门确定。由南溪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并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3.LL-F-03-04(a)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土地竞得人须落实水、电、气、通信、 (略) 政公用配套设施集中放置用房,在道路转角临街面建筑内预留不少于 30 (略) 政公用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宜宾南溪公用 (略) 。

4.以上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略) 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以及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6月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5日16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章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时至2023年7月7日17时止。

挂牌地点: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 系 人:彭先生 张女士

咨询电话:0831—*(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83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

(略) 场网http://**)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2023年6月8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3〕62号、63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将公开挂牌出让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a)地块、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b)地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出让期限

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a)地块

*㎡(约295.56亩)

二类工业用地

大于等于1.3

不小于4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29日

165

655

2

南溪区罗龙街道LL-F-03-04(b)地块

*㎡(约324.93亩)

二类工业用地

大于等于1.3

不小于4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29日

166

720

备注:1.上述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上述宗地均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开发强度、亩均税收等主干指标按《 (略) 南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南溪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47号)相关规定执行,地方特色指标中的经济类指标、能耗类指标、环境类指标由南溪区各主管部门确定。由南溪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并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3.LL-F-03-04(a)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土地竞得人须落实水、电、气、通信、 (略) 政公用配套设施集中放置用房,在道路转角临街面建筑内预留不少于 30 (略) 政公用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宜宾南溪公用 (略) 。

4.以上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略) 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以及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6月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7月5日16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章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时至2023年7月7日17时止。

挂牌地点: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 系 人:彭先生 张女士

咨询电话:0831—*(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83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

(略) 场网http://**)


(略) 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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