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0112破4号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安区税务局依职权对铂金大厦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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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2破4号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安区税务局依职权对铂金大厦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的公示


关于对国家税 (略) 临安区税务局依职权对铂金大厦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的公示

全体债权人:

2023年6月7日,管理人收到国家税 (略) 临安区税务局寄送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杭临税通【2023】*号)。通知书显示, (略) 临安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规定,认定铂金大厦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条件,该局依职权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

管理人特将该通知书内容向全体债权人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6月21日。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当载明理由、提供证据;若债权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为加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管理人在公示期满后 (略) 临安区税务局加快推进铂金大厦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确认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

特此公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关于对国家税 (略) 临安区税务局依职权对铂金大厦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的公示

全体债权人:

2023年6月7日,管理人收到国家税 (略) 临安区税务局寄送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杭临税通【2023】*号)。通知书显示, (略) 临安区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规定,认定铂金大厦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条件,该局依职权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

管理人特将该通知书内容向全体债权人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6月21日。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当载明理由、提供证据;若债权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为加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管理人在公示期满后 (略) 临安区税务局加快推进铂金大厦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确认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

特此公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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