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03破3号桂林市象山门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线上第5次拍卖公告
2022桂03破3号桂林市象山门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线上第5次拍卖公告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拍卖公告(第五次拍卖)
(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则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担。
4、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地上建筑物仅有立项报建手续,未办理不动产证。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凭证及相关事宜,管理人只提供 (略) 移交的材料,对上述办证事宜不作任何承诺。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略)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详情参考评估清单,附件一)
三、标的物瑕疵说明
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详细研究并注意风险:地上建筑物仅有立项报建手续,未办理不动产证,须竞买人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凭证及相关事宜。
四、竞价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
1、本次拍卖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物流拍。
2、本拍卖标的物为整体拍卖,评估价为1616.32万元。
本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0元。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保证金与拍卖款缴纳
1、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通过京东拍卖-破产拍卖平台系统在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解冻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或明确表示拒绝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保证金仍剩余的,用于冲抵本案被申请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申请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强制执行。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5天内将拍卖款全额(不含保证金)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 ;开户行: (略) (略) 桂大路支行),注明“ (略) (略) 拍卖成交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者缴清拍卖标的全部价款的,预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缴纳完毕标的交易和过户的相关税费之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竞买人。
六、咨询看样
自开拍日前止一周内(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杨经理,咨询电话:*/*。李女士:*、卢女士:*,有意者可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七、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报名条件:
(1)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需要实行网络实名认证,竞买人在交保证金前应向管理人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件,经管理人确认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才能获得竞买人资格。
八、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2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若其他相关主体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2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规则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 (略) 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京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
2、本次拍卖土地和房产以及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项目和税费标准。
3、根据京东拍卖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为京东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与管理人无关。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拆卸、装运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6、 (略) (略) 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本标的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可能,请买受人注意,买受人不得以此理由悔拍或主张损失。
十、 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不含竞拍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七星区桂磨路大学科技园2栋1单元2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具体拍卖成交确认书以签署的纸质成本为准。
2、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之日起3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查封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拍卖标的物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物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和享有。
拍卖标的物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占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其他
1、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本标的网络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了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所有披露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如下:
法院监督电话:0773-*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先生*/*
京东技术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6月7日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拍卖公告(第五次拍卖)
(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则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担。
4、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地上建筑物仅有立项报建手续,未办理不动产证。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凭证及相关事宜,管理人只提供 (略) 移交的材料,对上述办证事宜不作任何承诺。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略)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详情参考评估清单,附件一)
三、标的物瑕疵说明
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详细研究并注意风险:地上建筑物仅有立项报建手续,未办理不动产证,须竞买人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凭证及相关事宜。
四、竞价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
1、本次拍卖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物流拍。
2、本拍卖标的物为整体拍卖,评估价为1616.32万元。
本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0元。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保证金与拍卖款缴纳
1、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通过京东拍卖-破产拍卖平台系统在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解冻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或明确表示拒绝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保证金仍剩余的,用于冲抵本案被申请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申请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 (略) 强制执行。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5天内将拍卖款全额(不含保证金)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 ;开户行: (略) (略) 桂大路支行),注明“ (略) (略) 拍卖成交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者缴清拍卖标的全部价款的,预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缴纳完毕标的交易和过户的相关税费之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竞买人。
六、咨询看样
自开拍日前止一周内(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杨经理,咨询电话:*/*。李女士:*、卢女士:*,有意者可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七、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报名条件:
(1)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需要实行网络实名认证,竞买人在交保证金前应向管理人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件,经管理人确认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才能获得竞买人资格。
八、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2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若其他相关主体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2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规则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 (略) 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京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
2、本次拍卖土地和房产以及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项目和税费标准。
3、根据京东拍卖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为京东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与管理人无关。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拆卸、装运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6、 (略) (略) 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本标的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可能,请买受人注意,买受人不得以此理由悔拍或主张损失。
十、 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不含竞拍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七星区桂磨路大学科技园2栋1单元2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具体拍卖成交确认书以签署的纸质成本为准。
2、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之日起3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查封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拍卖标的物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物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和享有。
拍卖标的物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占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其他
1、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本标的网络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了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所有披露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如下:
法院监督电话: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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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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