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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拍卖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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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将于2023年7月7日10时至2023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系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业主停车需求的特别拍卖程序,故投入拍卖程序的车位数量和起拍价格均充分结合了前期针对业主的竞买诉求 (略) 场价格;同时为妥善推进涉案其余商业综合体等不动产的处置执行工作,对于本次拍卖流拍的车位,法院将不进行再次拍卖程序(二拍),未能成交的车位将与本案其他标的物合并另行重新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本次拍卖程序中竞买人资质等相关条件也将不再适用。



拍卖标的: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车库地下2层车位8个子母车位(单一车位建面:68.93平方米,不动产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0层;竣工日期:2020年;核准日期:2020-12-1;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商务办公土地使用期限:2013-9-12至2063-3-17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本次拍卖采取全部车位打包上拍,竞买人可以对单一车位进行竞买的方式。

评估价:单一车位评估价80万元

起拍价:单一车位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时至2023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竞买人资质: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使用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前期对住宅业主竞买意愿的调查以及该建筑区规划可用于向住宅业主销售车位数量,故对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资质确定为: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产权人,即竞买人需单独或与他人共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也即竞买人应为该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本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将在拍卖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无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参与本次拍卖的,经查证属实的,除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外,本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竞买数量:考虑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住宅车位数量上限的限制以及住宅业主意愿数量,本次拍卖以持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数量为单位,限制为持有一处不动产,仅能参与竞买一个住宅车位,也即一本产证仅能参与一个车位的竞买,多人共有一处不动产的产权人,全部产权人也仅能参与一个住宅车位的竞买。


车位类型包括全部车位类型。


此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及其不动产共有人,均不得参加后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地下车库住宅车位的竞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 (略) 于2023年7月8日-7月9日进行的普通车位竞买。)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依据出价高低依次成交,买受人依据成交价高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如成交价相同的,依据出价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车位拍 (略) 最终确定为准,本院将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另行组织开展具体车位的选择。


2.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特别提醒:1.竞买人资质审查。本院委托 (略) 于2023年6月24日-2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进行现场集中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竞买的业主,应持有记载本人姓名的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与竞买人资质审查,并签署参与司法拍卖承诺书。确有客观原因无法至现场办理资质审查的,应在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完成竞买资质审查,逾期将不予办理资质审查,未能完成资质审查的,将不能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竞买人其他相关购买资质请自行依据法 (略) 相关规定确定,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保证金交纳。通过资质审查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4日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如同时交纳后续其他类型车位竞买保证金的,同步作为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则处理,具体操作可询 (略) 。

3、拍卖成交、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并完成具体车位的选择后,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具体过户情况以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7月1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5765;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

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公开竞买人姓名、竞买号、出价顺位,同时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共同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自行拍卖存在困难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共同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六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朱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


(略)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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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拍卖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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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将于2023年7月8日10时至2023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系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业主停车需求的特别拍卖程序,故投入拍卖程序的车位数量和起拍价格充分结合了前期针对业主的竞买诉求 (略) 场价格;同时为妥善推进涉案其余商业综合体等不动产的处置执行工作,对于本次拍卖流拍的车位,法院将不进行再次拍卖程序(二拍),未能成交的车位将与本案其他标的物合并另行重新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本次拍卖程序中竞买人资质等相关条件也将不再适用。


拍卖标的: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车库地下2层不超过208个车位(具 (略) 依据竞买人资质审核、实际参拍人数等相关情况予以确定,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告)(单一车位建面:45.95平方米,不动产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0层;竣工日期:2020年;核准日期:2020-12-1;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商务办公土地使用期限:2013-9-12至2063-3-17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本次拍卖采取全部车位打包上拍,竞买人可以对单一车位进行竞买的方式。

评估价:单一车位评估价54万元。

起拍价: 单一车位起拍价39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时间:2023年7月8日10时至2023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竞买人资质: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使用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前期对住宅业主竞买意愿的调查以及该建筑区规划可用于向住宅业主销售车位数量,故对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资质确定: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产权人,即竞买人需单独或与他人共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也即竞买人应为该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本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将在拍卖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无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参与本次拍卖的,经查证属实的,除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外,本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竞买数量:基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本小区住宅车位数量上限备案登记的限制以及竞买人意愿情况,本次拍卖以持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数量为单位,限制为持有一处不动产,仅能竞买一个住宅车位,也即一本产证仅能参与一个车位的竞买,多人共有一处不动产的产权人,全部产权人也仅能参与一个住宅车位的竞买。


车位类型包括全部车位类型。


已经拍得本小区子母车位的业主及其不动产共有人,均不得参加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本院两次车位拍卖时间可能存在一定阶段的重合,注意出价时间)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依据出价高低依次成交,买受人依据成交价高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如成交价相同的,依据出价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车位拍 (略) 最终确定为准,本院将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另行组织开展具体车位的选择。


2.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特别提醒:1.竞买人资质审查。本院委托 (略) 于2023年6月24日-2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进行现场集中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竞买的业主,应持有记载本人姓名的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与竞买人资质审查,并签署参与司法拍卖承诺书。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至现场办理资质审查的,应在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完成竞买资质审查,逾期将不予办理资质审查,未能完成资质审查的,将不能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竞买人其他相关购买资质请自行依据法 (略) 相关规定确定,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保证金交纳。通过资质审查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4日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则处理,具体操作可询 (略) 。


3、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并完成具体车位的选择后,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具体过户情况以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7月1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5765;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

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公开竞买人姓名、竞买号、出价顺位,同时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调取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共同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自行拍卖存在困难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共同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六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朱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


(略)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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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将于2023年7月7日10时至2023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系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业主停车需求的特别拍卖程序,故投入拍卖程序的车位数量和起拍价格均充分结合了前期针对业主的竞买诉求 (略) 场价格;同时为妥善推进涉案其余商业综合体等不动产的处置执行工作,对于本次拍卖流拍的车位,法院将不进行再次拍卖程序(二拍),未能成交的车位将与本案其他标的物合并另行重新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本次拍卖程序中竞买人资质等相关条件也将不再适用。



拍卖标的: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车库地下2层车位8个子母车位(单一车位建面:68.93平方米,不动产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0层;竣工日期:2020年;核准日期:2020-12-1;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商务办公土地使用期限:2013-9-12至2063-3-17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本次拍卖采取全部车位打包上拍,竞买人可以对单一车位进行竞买的方式。

评估价:单一车位评估价80万元

起拍价:单一车位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时至2023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竞买人资质: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使用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前期对住宅业主竞买意愿的调查以及该建筑区规划可用于向住宅业主销售车位数量,故对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资质确定为: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产权人,即竞买人需单独或与他人共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也即竞买人应为该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本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将在拍卖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无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参与本次拍卖的,经查证属实的,除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外,本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竞买数量:考虑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住宅车位数量上限的限制以及住宅业主意愿数量,本次拍卖以持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数量为单位,限制为持有一处不动产,仅能参与竞买一个住宅车位,也即一本产证仅能参与一个车位的竞买,多人共有一处不动产的产权人,全部产权人也仅能参与一个住宅车位的竞买。


车位类型包括全部车位类型。


此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及其不动产共有人,均不得参加后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地下车库住宅车位的竞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 (略) 于2023年7月8日-7月9日进行的普通车位竞买。)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依据出价高低依次成交,买受人依据成交价高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如成交价相同的,依据出价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车位拍 (略) 最终确定为准,本院将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另行组织开展具体车位的选择。


2.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特别提醒:1.竞买人资质审查。本院委托 (略) 于2023年6月24日-2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进行现场集中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竞买的业主,应持有记载本人姓名的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与竞买人资质审查,并签署参与司法拍卖承诺书。确有客观原因无法至现场办理资质审查的,应在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完成竞买资质审查,逾期将不予办理资质审查,未能完成资质审查的,将不能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竞买人其他相关购买资质请自行依据法 (略) 相关规定确定,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保证金交纳。通过资质审查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4日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如同时交纳后续其他类型车位竞买保证金的,同步作为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则处理,具体操作可询 (略) 。

3、拍卖成交、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并完成具体车位的选择后,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具体过户情况以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7月1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5765;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

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公开竞买人姓名、竞买号、出价顺位,同时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共同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自行拍卖存在困难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共同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六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朱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


(略)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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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拍卖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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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动图片浏览更多待拍车位 ]

(略) 将于2023年7月8日10时至2023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系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业主停车需求的特别拍卖程序,故投入拍卖程序的车位数量和起拍价格充分结合了前期针对业主的竞买诉求 (略) 场价格;同时为妥善推进涉案其余商业综合体等不动产的处置执行工作,对于本次拍卖流拍的车位,法院将不进行再次拍卖程序(二拍),未能成交的车位将与本案其他标的物合并另行重新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本次拍卖程序中竞买人资质等相关条件也将不再适用。


拍卖标的: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地下车库地下2层不超过208个车位(具 (略) 依据竞买人资质审核、实际参拍人数等相关情况予以确定,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告)(单一车位建面:45.95平方米,不动产类型:其他);房地产权证号:沪(2020)浦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总层数:0层;竣工日期:2020年;核准日期:2020-12-1;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三林镇107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出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住宅;商务办公土地使用期限:2013-9-12至2063-3-17止;住宅:自2013年9月12日至2083年3月17日。本次拍卖采取全部车位打包上拍,竞买人可以对单一车位进行竞买的方式。

评估价:单一车位评估价54万元。

起拍价: 单一车位起拍价39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时间:2023年7月8日10时至2023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竞买人资质:本次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使用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前期对住宅业主竞买意愿的调查以及该建筑区规划可用于向住宅业主销售车位数量,故对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人资质确定:参与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产权人,即竞买人需单独或与他人共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也即竞买人应为该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本院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将在拍卖前依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查,无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参与本次拍卖的,经查证属实的,除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外,本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竞买数量:基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本小区住宅车位数量上限备案登记的限制以及竞买人意愿情况,本次拍卖以持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住宅不动产的数量为单位,限制为持有一处不动产,仅能竞买一个住宅车位,也即一本产证仅能参与一个车位的竞买,多人共有一处不动产的产权人,全部产权人也仅能参与一个住宅车位的竞买。


车位类型包括全部车位类型。


已经拍得本小区子母车位的业主及其不动产共有人,均不得参加本次车位拍卖的竞买。(本院两次车位拍卖时间可能存在一定阶段的重合,注意出价时间)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1.本次拍卖依据出价高低依次成交,买受人依据成交价高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如成交价相同的,依据出价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列入本次拍卖范围的具体车位。车位拍 (略) 最终确定为准,本院将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另行组织开展具体车位的选择。


2.本次拍卖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特别提醒:1.竞买人资质审查。本院委托 (略) 于2023年6月24日-2 (略) 浦东新区江高路39弄1号、2号进行现场集中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竞买的业主,应持有记载本人姓名的住宅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参与竞买人资质审查,并签署参与司法拍卖承诺书。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至现场办理资质审查的,应在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完成竞买资质审查,逾期将不予办理资质审查,未能完成资质审查的,将不能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竞买人其他相关购买资质请自行依据法 (略) 相关规定确定,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保证金交纳。通过资质审查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4日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则处理,具体操作可询 (略) 。


3、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并完成具体车位的选择后,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具体过户情况以不动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如因规划限制或标的物自身属性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保证金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7月1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5765;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

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公开竞买人姓名、竞买号、出价顺位,同时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基于相关审税材料调取等客观原因,相关不动产审税程序可能耗时较长,故办理不动产权证周期可能会出现延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共同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自行拍卖存在困难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共同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3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六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朱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十九楼。


(略)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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