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底机、封口机、空压机等一批废旧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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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底机、封口机、空压机等一批废旧机器设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割底机、封口机、空压机等一批废旧机器设备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四、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玻璃制品炉、流水线工作台等部分设备已拆解,配电柜仅剩空壳,以上描述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处置,不保证其原用途完整、有效,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售后质保或不保证提供的资料或备件的齐全性等,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六、标的现场看样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地点: (略) 婺城区高新产业园区始丰路215号金华汉生 (略) 车间内。联系电话:* 叶女士。 七、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 九、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含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如有政策变动,一切以现行税法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婺城区秋滨街道德胜街60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9R69G0X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5.2219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4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账号:*9644,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开发区支行)。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交易所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4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五、受让方需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提取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按照 50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 六、转让资产,一切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务必查勘现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七、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19日上午上午9:00-11:00
    展示地点 (略) 婺城区高新产业园区始丰路215号金华汉生 (略) 车间内
    联系人姓名 叶女士
    联系人电话 *
  • 标的信息
    其他

    割底机、封口机、空压机等一批废旧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玻璃制品炉、流水线工作台等部分设备已拆解,配电柜仅剩空壳,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机器设备).docx3.特别事项约定.docx4.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5.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 0579-*
    手机号 *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割底机、封口机、空压机等一批废旧机器设备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四、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玻璃制品炉、流水线工作台等部分设备已拆解,配电柜仅剩空壳,以上描述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处置,不保证其原用途完整、有效,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售后质保或不保证提供的资料或备件的齐全性等,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六、标的现场看样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地点: (略) 婺城区高新产业园区始丰路215号金华汉生 (略) 车间内。联系电话:* 叶女士。 七、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 九、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含税,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如有政策变动,一切以现行税法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婺城区秋滨街道德胜街60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9R69G0X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5.2219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4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账号:*9644,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开发区支行)。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交易所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4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五、受让方需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提取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按照 50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 六、转让资产,一切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务必查勘现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七、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时间 2023年6月19日上午上午9:00-11:00
    展示地点 (略) 婺城区高新产业园区始丰路215号金华汉生 (略) 车间内
    联系人姓名 叶女士
    联系人电话 *
  • 标的信息
    其他

    割底机、封口机、空压机等一批废旧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玻璃制品炉、流水线工作台等部分设备已拆解,配电柜仅剩空壳,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机器设备).docx3.特别事项约定.docx4.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5.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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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 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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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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