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丹江口市浪河镇一幢自建房内第二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丹江口市浪河镇一幢自建房内第二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于对

(略) 浪河镇土门沟村1组一幢自建房内两层房屋进行拍卖的

拍 卖 公 告

(略) (略) 定于2023年7月10日10时至7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浪河镇土门沟村1组(原总后3611厂路口对面)一幢自建房内第二层和第三层房屋,分层拍卖。每层房屋基本情况如下(套色标的物为当前网络页面竞价标的物):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元/次)

1

第二层

239.78

23.86

4

1000

2

第三层

241.08

24.01

4

1000

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如需竞买,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了解并认可拍卖文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现由被执行人使用,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属拍卖范围。

2、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源自《房产测绘报告》(中图勘测〔2023〕第003号)。拍卖成交后,实测面积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3、拍卖标 (略) 浪河镇土门沟村1组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屋。法律行政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限制的,竞买人应当满足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买受人不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造成的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是税费增加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房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水电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有符合《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以及《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回)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八、竞买人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九、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2023年6月9日同步在《 (略) 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淘宝网》《公拍网》《中拍网》以及《丹江口电视台》发布。拍卖事项已由拍卖辅助机构以电子方式通知案件已知当事人,无法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联系地址: (略) (略) 人民路116号(长办对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19- 566 7750(张法官)

(略) (略)

2023年6月9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略) (略) 关于对

(略) 浪河镇土门沟村1组一幢自建房内两层房屋进行拍卖的

拍 卖 公 告

(略) (略) 定于2023年7月10日10时至7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浪河镇土门沟村1组(原总后3611厂路口对面)一幢自建房内第二层和第三层房屋,分层拍卖。每层房屋基本情况如下(套色标的物为当前网络页面竞价标的物):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元/次)

1

第二层

239.78

23.86

4

1000

2

第三层

241.08

24.01

4

1000

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如需竞买,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了解并认可拍卖文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现由被执行人使用,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属拍卖范围。

2、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源自《房产测绘报告》(中图勘测〔2023〕第003号)。拍卖成交后,实测面积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3、拍卖标 (略) 浪河镇土门沟村1组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屋。法律行政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限制的,竞买人应当满足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买受人不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造成的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是税费增加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房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水电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有符合《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以及《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回)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八、竞买人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九、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2023年6月9日同步在《 (略) 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淘宝网》《公拍网》《中拍网》以及《丹江口电视台》发布。拍卖事项已由拍卖辅助机构以电子方式通知案件已知当事人,无法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联系地址: (略) (略) 人民路116号(长办对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19- 566 7750(张法官)

(略) (略)

2023年6月9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