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太和县先锋路东侧综合农贸市场1号楼1801户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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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太和县先锋路东侧综合农贸市场1号楼1801户变卖的公告

变 卖 公 告

(略) 太 (略) 将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 http://**)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太和县先锋路东 (略) 场1号楼1801户;不动产登记证号:(皖(2019)太和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11.1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总层数:18F/24F,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共有情况:共同所有,整体拍卖。

网络询价结果:*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4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涉及房产土地的以房地权证号载明面积为本次变卖的面积。变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税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太 (略) (地址: (略) 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略) 举报监督电话:0558-*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8-*

法院地址: (略) 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辅助咨询电话:*

(略) 太 (略)

2023年6月9日

暂无修改记录
,太和县

变 卖 公 告

(略) 太 (略) 将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 http://**)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太和县先锋路东 (略) 场1号楼1801户;不动产登记证号:(皖(2019)太和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11.1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总层数:18F/24F,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共有情况:共同所有,整体拍卖。

网络询价结果:*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4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涉及房产土地的以房地权证号载明面积为本次变卖的面积。变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税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太 (略) (地址: (略) 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略) 举报监督电话:0558-*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8-*

法院地址: (略) 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

拍卖辅助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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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太 (略)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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