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岳麓区联丰路109号华润橡树湾三期25栋201房变卖的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岳麓区联丰路109号华润橡树湾三期25栋201房变卖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 (略) 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 (略) 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 (略) 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 (略) 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略) 岳 (略)
变卖公告
(略) 岳 (略) 将于2023年6月23日10时至2023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机构名称: (略) 岳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岳麓区联丰路109号华润橡树湾三期25栋201房(权证号码:*),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2.54平方米,分摊面积:22.49平方米,产权来源:购商品房,产权产别:私有房产,户型为四室一厅一厨两卫,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2/34。建成时间2015年12月,发证时间2017年9月。占用情况:有占用。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协议价:122万元,起拍价:115.9万元,变卖预缴款:115.9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包含部分家具家电(其中包括:空调三台,热水器一台,燃气灶、油烟机各一台,沙发两套)。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谷先生*
3、初步定于开拍前三天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 (略) 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 (略) 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 (略) 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 (略) 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 (略) 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 (略) 岳 (略) 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五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付款时请备注:案号(2023)湘0104执恢84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
户 名: (略) 岳 (略)
开 户银 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账 号:*1818
银行联行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 (略) 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拍卖。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31-* 肖法官
监督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麓大道69号岳 (略) 执行局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淘宝网”、“ (略) 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略) 岳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特别提示:本公 (略) 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 (略) 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 (略) 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 (略) 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略) 岳 (略)
变卖公告
(略) 岳 (略) 将于2023年6月23日10时至2023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机构名称: (略) 岳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岳麓区联丰路109号华润橡树湾三期25栋201房(权证号码:*),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2.54平方米,分摊面积:22.49平方米,产权来源:购商品房,产权产别:私有房产,户型为四室一厅一厨两卫,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2/34。建成时间2015年12月,发证时间2017年9月。占用情况:有占用。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协议价:122万元,起拍价:115.9万元,变卖预缴款:115.9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包含部分家具家电(其中包括:空调三台,热水器一台,燃气灶、油烟机各一台,沙发两套)。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谷先生*
3、初步定于开拍前三天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 (略) 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 (略) 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 (略) 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 (略) 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 (略) 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 (略) 岳 (略) 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五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付款时请备注:案号(2023)湘0104执恢84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
户 名: (略) 岳 (略)
开 户银 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账 号:*1818
银行联行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 (略) 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拍卖。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31-* 肖法官
监督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麓大道69号岳 (略) 执行局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淘宝网”、“ (略) 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略) 岳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