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冠宇悦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锂智车业科技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包转让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冠宇悦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锂智车业科技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包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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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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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066C1 | 监测编号 | JX2023ZC00066-2 |
标的名称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冠宇悦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锂智车业科技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包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不公开 |
挂牌日期 | 2023-06-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16 |
资产概述 | 苏州星 (略) 、江西冠宇 (略) 和苏州 (略) 3户不良资产包进行批量转让,其中星月房地产债权本金13554.25万元、冠宇公司8908.30万元和锂智车业债权本金22.53万元。截止基准日2022年10月21日,上述3户不良授信的本息费合计为23783.94万元,其中本金为22485.08万元,利息为1213.30万元,实现债权费用为85.56万元。 | ||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一、苏州星 (略) 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1日,本金余额为13554.25万元,欠息合计787.37万元,实现债权费用36.86万元,贷款分类为可疑。 授信分两笔贷款发放:第一笔发放金额为9000万元,余额8947.3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2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中途延期、展期);第二笔发放金额为5000万元,余额4606.95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4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中途延期、展期)。两笔贷款均为固定资产贷款,采取担保方式如下: 一是 (略) 、天下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陈潜峰、刘昆、陈伊及原星月房地产原法定代表人张少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是武汉 (略) 将星月房地产100%股权质押;三是星月房地产将位于苏州吴江盛泽新西环二路999号的609套商铺抵押给苏州分行(第一顺位抵押,原抵押629套授信评估价3.67亿元,20套在贷款期间出售解押,涉及面积1041.29㎡,共计还款408.97万元,剩余609套建筑面积40489.29㎡)。 二、江西冠宇 (略) 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1日,本金余额为8908.30万元,欠息424.19万元,实现债权费用24.41万元,五级分类为次级。 授信分三笔发放:分别于2019年7月8日发放贷款4500万元,2019年8月9日2800万元,2019年9月18日1700万元,合计9000万元,利率4.35%,到期日2020年5月23日。贷款到期后“冠宇公司”因经营不善先后三次申请展期以及延期还本付息,展期后贷款年利率调整为4.75%,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3月31日,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抵押+保证,由 (略) 、陈潜峰、刘昆、陈享、陈伊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星月房地产提供位于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999号共609套商铺抵押担保(第二顺位)。 三、苏州 (略) 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1日,本金余额22.54万元,欠息1.74万元,实现债权费用24.28万元,五级分类为可疑类,贷款期限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0日,业务品种为流动资产贷款(创新贷),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另附带我行与中国太平洋 (略) 苏州分 (略) (略) (原名: (略) (略) )保险合作 (略) (略) 与中国太平洋 (略) 苏州分公司签订的保单,以上保险材料约定在贷款人逾期30天后, (略) 共计可赔付我行本金80%的款项。保证人为:谭建新、胡恒芳。 (具体信息以现实尽调结果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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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曾晖 | 注册资本(万元) | 602,427.*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85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行办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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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11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本次交易采取结构化转让方式交易,无保留底价。 信息披露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报名申请的同时提交项目《结构化转让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让底价、收益分成、委托清收事项等,方案格式自拟,需密封提交。 信息披露期后一个工作日内, (略) 产权交易所将所有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结构化转让方案》统一拆封后交由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有权会议审核决议后,采纳并确定一名最终受让方。 如所有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结构化转让方案》均未被转让方采纳,则项目终止。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或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包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同时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2.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包是按标的现状转让,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包,可能存在诸多权利瑕疵,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因相关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被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3)标的债权已超过或逾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行使权利的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支持。(5)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6)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并不一并移转。(7)因相关的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致使担保权利转让不能。(8)担保物减损、灭失、欠缴税费、缺乏权属证明,或被查封、扣押、冻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9)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追究刑事责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10)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11)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12)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认可接受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5.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并承担该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中: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溢价分成:按照最终成交金额超出转让方保留底价形成的溢价金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2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30_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结构化转让方案遴选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持有AM (略) 。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经纬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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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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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承诺函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略) 相关资质证明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结构化转让方案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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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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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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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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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066C1 | 监测编号 | JX2023ZC00066-2 |
标的名称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冠宇悦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锂智车业科技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包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不公开 |
挂牌日期 | 2023-06-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16 |
资产概述 | 苏州星 (略) 、江西冠宇 (略) 和苏州 (略) 3户不良资产包进行批量转让,其中星月房地产债权本金13554.25万元、冠宇公司8908.30万元和锂智车业债权本金22.53万元。截止基准日2022年10月21日,上述3户不良授信的本息费合计为23783.94万元,其中本金为22485.08万元,利息为1213.30万元,实现债权费用为85.56万元。 | ||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一、苏州星 (略) 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1日,本金余额为13554.25万元,欠息合计787.37万元,实现债权费用36.86万元,贷款分类为可疑。 授信分两笔贷款发放:第一笔发放金额为9000万元,余额8947.3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2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中途延期、展期);第二笔发放金额为5000万元,余额4606.95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4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中途延期、展期)。两笔贷款均为固定资产贷款,采取担保方式如下: 一是 (略) 、天下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陈潜峰、刘昆、陈伊及原星月房地产原法定代表人张少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是武汉 (略) 将星月房地产100%股权质押;三是星月房地产将位于苏州吴江盛泽新西环二路999号的609套商铺抵押给苏州分行(第一顺位抵押,原抵押629套授信评估价3.67亿元,20套在贷款期间出售解押,涉及面积1041.29㎡,共计还款408.97万元,剩余609套建筑面积40489.29㎡)。 二、江西冠宇 (略) 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1日,本金余额为8908.30万元,欠息424.19万元,实现债权费用24.41万元,五级分类为次级。 授信分三笔发放:分别于2019年7月8日发放贷款4500万元,2019年8月9日2800万元,2019年9月18日1700万元,合计9000万元,利率4.35%,到期日2020年5月23日。贷款到期后“冠宇公司”因经营不善先后三次申请展期以及延期还本付息,展期后贷款年利率调整为4.75%,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3月31日,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抵押+保证,由 (略) 、陈潜峰、刘昆、陈享、陈伊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星月房地产提供位于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999号共609套商铺抵押担保(第二顺位)。 三、苏州 (略) 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1日,本金余额22.54万元,欠息1.74万元,实现债权费用24.28万元,五级分类为可疑类,贷款期限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0日,业务品种为流动资产贷款(创新贷),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另附带我行与中国太平洋 (略) 苏州分 (略) (略) (原名: (略) (略) )保险合作 (略) (略) 与中国太平洋 (略) 苏州分公司签订的保单,以上保险材料约定在贷款人逾期30天后, (略) 共计可赔付我行本金80%的款项。保证人为:谭建新、胡恒芳。 (具体信息以现实尽调结果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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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曾晖 | 注册资本(万元) | 602,427.*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85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行办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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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11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本次交易采取结构化转让方式交易,无保留底价。 信息披露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报名申请的同时提交项目《结构化转让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让底价、收益分成、委托清收事项等,方案格式自拟,需密封提交。 信息披露期后一个工作日内, (略) 产权交易所将所有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结构化转让方案》统一拆封后交由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有权会议审核决议后,采纳并确定一名最终受让方。 如所有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结构化转让方案》均未被转让方采纳,则项目终止。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或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包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同时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2.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包是按标的现状转让,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包,可能存在诸多权利瑕疵,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因相关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被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3)标的债权已超过或逾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行使权利的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支持。(5)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6)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并不一并移转。(7)因相关的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致使担保权利转让不能。(8)担保物减损、灭失、欠缴税费、缺乏权属证明,或被查封、扣押、冻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9)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追究刑事责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10)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11)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12)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认可接受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5.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并承担该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中: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溢价分成:按照最终成交金额超出转让方保留底价形成的溢价金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2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30_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结构化转让方案遴选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持有AM (略) 。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经纬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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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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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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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承诺函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略) 相关资质证明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结构化转让方案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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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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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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