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停车场出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停车场出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一、招租人: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村驻地
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日照路与潍坊路交汇处日照路北200米水利文慧园沿街
联系方式:0633-*
二、1.项目名称: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停车场出租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SDRD-2023-035
3.招租内容:
(1)本项目为李家台停车场出租项目,出租内容为停车场经营,停车场范围为李家台1号、2号停车场,停车场基础设施均达到正常经营标准,具体情况报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以现场为准。
(2)村内划线停车位约200个,可在租赁期内长期出租给村民,收费不得超过300元/个/年。
(3)承租用途:只允许从事停车场经营,不允许从事除停车外其它经营事宜。
(4)停车场收费标准由招租人确定(小车24小时/10元,大车24小时/30元,中巴车辆按大车收费标准收费,10分钟内均免费)。
(5)停车场所有运营、维护、卫生、秩序管理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卫生标准须达到卧龙山街道办事处规定标准,因卫生问题造成的处罚等由成交人负责。停车场管理秩序不当所造成的投诉事宜由成交人负责处理,由收费标准造成的投诉事宜由招租人负责处理。
(6)因停车场经营所造成的“12345”热线有效事实投诉,每发生一次招租人罚款成交人100元。
(7)村内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由成交人负责管理,如若因管理疏漏造成消防通道有被停车情形,成交人须及时联系所停车辆离开且不允许收取任何停车费用,每晚21:00之后消防通道必须保证无车辆停车。
(8)1号停车场南门无人员出入口,不允许人员出入,成交人须严格管理。
(9)车辆只允许在允许停车处停车,成交人须严格管理,如若不按要求管理停车位,所造成的投诉、处罚由成交人负责。
(10)成交人按照招租人管理规定进行承租。
(11)停车场设备、数据系统运维费为停车场营业金额的5%,由成交人支付。
4.报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租赁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山东”(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租赁期间要求
5.1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在未经招租人同意情况下再将其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2租赁期内,未经招租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搭建、建造、改造承租场地等有关行为,如若发生,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3租赁期内 (略) 规划征用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撤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招租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5.4租赁期限:1年,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5租赁底价:70万元,本项目执行一次性报价,即报价人报价文件报价表中价格,以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响应性审查为基准,由出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5.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须在报价会议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140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会议结束后3工作日内代理机构一次性无息返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按额向招租人缴纳租金情况下,10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5.7租金支付方式:成交公告发布后2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向招租人支付全额租金的50%,剩余部分一周内全额缴纳。如若成交人未按时缴纳租金,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成交人在参加报价会议前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租金须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
6.租赁保证金
6.1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成交人必须向招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按照全额租金的10%缴纳。
6.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保证金由招租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如在租赁期内,出现在未经招租人同意下成交人私自改建或转租或不按要求管理或有禁止发生的行为情况下,招租人可扣减此租赁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比价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 (略) (日照路与潍坊路交汇处日照路北200米水利文慧园沿街)。
3.方式:自行领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领取比价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领取比价文件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比价文件领取。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比价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领取比价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自然人领取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4.售价:300元/份,一旦领取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3年 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6月16日14时30分至2023年 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 (略)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 (略) (日照路与潍坊路交汇处日照路北200米水利文慧园沿街)。
发布人: 山东 (略)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12日
一、招租人: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村驻地
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日照路与潍坊路交汇处日照路北200米水利文慧园沿街
联系方式:0633-*
二、1.项目名称: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停车场出租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SDRD-2023-035
3.招租内容:
(1)本项目为李家台停车场出租项目,出租内容为停车场经营,停车场范围为李家台1号、2号停车场,停车场基础设施均达到正常经营标准,具体情况报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以现场为准。
(2)村内划线停车位约200个,可在租赁期内长期出租给村民,收费不得超过300元/个/年。
(3)承租用途:只允许从事停车场经营,不允许从事除停车外其它经营事宜。
(4)停车场收费标准由招租人确定(小车24小时/10元,大车24小时/30元,中巴车辆按大车收费标准收费,10分钟内均免费)。
(5)停车场所有运营、维护、卫生、秩序管理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卫生标准须达到卧龙山街道办事处规定标准,因卫生问题造成的处罚等由成交人负责。停车场管理秩序不当所造成的投诉事宜由成交人负责处理,由收费标准造成的投诉事宜由招租人负责处理。
(6)因停车场经营所造成的“12345”热线有效事实投诉,每发生一次招租人罚款成交人100元。
(7)村内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由成交人负责管理,如若因管理疏漏造成消防通道有被停车情形,成交人须及时联系所停车辆离开且不允许收取任何停车费用,每晚21:00之后消防通道必须保证无车辆停车。
(8)1号停车场南门无人员出入口,不允许人员出入,成交人须严格管理。
(9)车辆只允许在允许停车处停车,成交人须严格管理,如若不按要求管理停车位,所造成的投诉、处罚由成交人负责。
(10)成交人按照招租人管理规定进行承租。
(11)停车场设备、数据系统运维费为停车场营业金额的5%,由成交人支付。
4.报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租赁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山东”(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租赁期间要求
5.1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在未经招租人同意情况下再将其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2租赁期内,未经招租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搭建、建造、改造承租场地等有关行为,如若发生,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3租赁期内 (略) 规划征用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撤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招租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5.4租赁期限:1年,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5租赁底价:70万元,本项目执行一次性报价,即报价人报价文件报价表中价格,以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响应性审查为基准,由出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5.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须在报价会议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140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会议结束后3工作日内代理机构一次性无息返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按额向招租人缴纳租金情况下,10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5.7租金支付方式:成交公告发布后2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向招租人支付全额租金的50%,剩余部分一周内全额缴纳。如若成交人未按时缴纳租金,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成交人在参加报价会议前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租金须 (略) 东港区卧龙山街道李家台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
6.租赁保证金
6.1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成交人必须向招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按照全额租金的10%缴纳。
6.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保证金由招租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如在租赁期内,出现在未经招租人同意下成交人私自改建或转租或不按要求管理或有禁止发生的行为情况下,招租人可扣减此租赁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比价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 (略) (日照路与潍坊路交汇处日照路北200米水利文慧园沿街)。
3.方式:自行领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领取比价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领取比价文件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比价文件领取。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比价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领取比价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自然人领取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4.售价:300元/份,一旦领取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3年 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6月16日14时30分至2023年 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 (略)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 (略) (日照路与潍坊路交汇处日照路北200米水利文慧园沿街)。
发布人: 山东 (略)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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