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44期6月15日循环物资专场网络在线拍卖会撤拍公告
2023年第344期6月15日循环物资专场网络在线拍卖会撤拍公告
接委托方通知,该场拍卖会撤拍。
上海金汇 (略) (下称“金汇通航”)将于2023年6月15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www.gpai.net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下称“拍辅单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公拍网账户、缴纳拍卖保证金,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完好程度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拍品的数量、品质、完好程度、再次利用性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搬运过程中发生对构筑物损坏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本次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 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 拍卖标的
上海金汇 (略) 财产:医疗设备一批,按现状合并拍卖:
此次拍卖仅以上述清单内所列资产为限,请意向买受人务必至现场看样。对于属于金汇通航的资产,已做明显标识,此次出售的范围仅限于上述清单内的资产,不包含其他场地内的资产。
2.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39,49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特别说明:
1)上海金汇 (略) 拥有的 (略) 浦东新区高翔环路137弄128号机库内医疗设备一批,以实物现状为准。看样联系人:李小姐 *,意向竞买人看样须遵守仓库的《进出管理与安全规定》及《机库管理规定》,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2)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负责提供相关说明书及发票等票据凭证,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外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再次利用等做任何担保,同时上述标的物如存在瑕疵,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此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3天内买受人应携带身份 (略) 四川中路181号4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应接到拍辅单位的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标的。逾期未提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逾期场地占用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拆除、搬运过程中如涉及对构筑物、墙面、门窗、地面道路、机库内其他资产等非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的资产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按相关管理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未按要求修复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标的物的交付:由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 (略) 浦东新区高翔环路137弄128号机库内提货,因领取标的物产生的涉及的拆卸、吊装、搬运、运输、人工等费用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的税费亦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未能获取相应标的物的权属文件,无法向买受人移交。
标的物均仅限于设备本体,不包括任何设备附属的配套管线(包括但不限于附属管道、管线、电缆、电线等,管道、管线、电缆、电线等分割点为其与拍品本体的第一个接口),不包括拍卖标的存放地内任何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联的设备及设施;不包括存放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内所有装修装潢、配电设备设施、起重、照明、通讯、消防、通风、生活等设备设施;不包括在拍卖标的物所在仓库内所有其他非拍卖物品。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
5)买受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所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拆装和运输,自行确定搬运方式,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慎重参拍。搬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在装运前需进行拆解的,买受人自行负责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搬运期间,应遵守管理人及标的所在地管理方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
6)管理人可以开具本次交易的发票,拍辅单位提供综合服务费发票。
7)在2023年6月15日10时正式拍卖前以及拍卖过程中,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本次拍卖。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对本次拍卖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联系管理人:*,需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据。
三、咨询与调查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联系人:李小姐(*)、林小姐(*)。
2. 意向竞买人可向拍辅单位或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竞买人同时应根据仓库的相关要求出具资质证明等文件,竞买人看样须遵守仓库的《进出管理与安全规定》及《机库管理规定》,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3. 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拍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所有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提取、转运、处理等拆运能力,对标的物的后续使用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天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3年6月13日前提交至拍辅机构处,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若对标的物有优先权的权利人,请于2023年6月14日17:00前联系拍辅机构,进行审核登记。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费用及承担方式
1.经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确定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提货机库对标的物进行装运,并自行确定装运方式,装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所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安装费、维修费、人工费用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连接标的的所有电线电缆等管线均不属于拍品范畴,不得拆卸。
2.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2%和公告费用400元由买受人承担,综合服务费和公告费用由拍卖辅助单位收取,综合服务费按拍卖成交价的2%收取,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5天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 (略) 指定账户【户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将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买受人提货完毕后,经管理人和现场相关管理方确认买受人未对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造成破坏,以及未提取任何非拍卖标的范围内其他物品的,拍辅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安全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如拆运和提取不在拍卖范围内的物品,或在拆运过程中对不在拍卖范围内的物品造成损坏的,相关损失将从提货安全保证金中予以扣减,扣减标准为物品账面净值的十倍。提货安全保证金不足的,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有权向买受人追缴。
九、拍卖成交价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下列账户:
户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
账号:*
2.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凭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 (略) 黄浦区四川中路181号403)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付清全额成交价款。
2.买受人付清全额价款后,在接到拍辅单位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标的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签署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提货安全承诺书等)。
3.在上述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提货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另行处理。如逾期提货造成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数量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物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竞买须知
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5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下称“拍辅单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出卖人拥有的 (略) 浦东新区高翔环路137弄128号机库内医疗设备一批,以实物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数量、品质、完好程度、再次利用性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不对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外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再次利用性等做任何担保,同时上述标的物如存在瑕疵,拍辅单位对此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至现场看样。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需于2023年6月13日前提交至拍辅机构处,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如有相关权利人认为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请于拍卖2023年6月14日17:00前联系拍辅机构,进行登记审核。
八、为保证竞买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标的进行看样和实地调查,竞买人应尽早进行网络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九、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勘查拍卖标的,并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做标的移交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辅机构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www.gpai.net。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辅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按时办理提货手续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负责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拆装和运输,自行确定搬运方式,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慎重参拍!搬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在装运前需进行拆解的,买受人自行负责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搬运期间,应遵守管理人及标的所在地管理方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支付完毕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到拍辅单位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拍品。在上述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提货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另行处理。如逾期提货造成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移交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 李小姐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管理人联系方式:* 林律师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接委托方通知,该场拍卖会撤拍。
上海金汇 (略) (下称“金汇通航”)将于2023年6月15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www.gpai.net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下称“拍辅单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公拍网账户、缴纳拍卖保证金,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完好程度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拍品的数量、品质、完好程度、再次利用性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搬运过程中发生对构筑物损坏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本次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 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 拍卖标的
上海金汇 (略) 财产:医疗设备一批,按现状合并拍卖:
此次拍卖仅以上述清单内所列资产为限,请意向买受人务必至现场看样。对于属于金汇通航的资产,已做明显标识,此次出售的范围仅限于上述清单内的资产,不包含其他场地内的资产。
2. 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39,49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特别说明:
1)上海金汇 (略) 拥有的 (略) 浦东新区高翔环路137弄128号机库内医疗设备一批,以实物现状为准。看样联系人:李小姐 *,意向竞买人看样须遵守仓库的《进出管理与安全规定》及《机库管理规定》,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2)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负责提供相关说明书及发票等票据凭证,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外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再次利用等做任何担保,同时上述标的物如存在瑕疵,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此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3天内买受人应携带身份 (略) 四川中路181号403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应接到拍辅单位的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标的。逾期未提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逾期场地占用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拆除、搬运过程中如涉及对构筑物、墙面、门窗、地面道路、机库内其他资产等非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的资产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按相关管理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未按要求修复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标的物的交付:由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 (略) 浦东新区高翔环路137弄128号机库内提货,因领取标的物产生的涉及的拆卸、吊装、搬运、运输、人工等费用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的税费亦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未能获取相应标的物的权属文件,无法向买受人移交。
标的物均仅限于设备本体,不包括任何设备附属的配套管线(包括但不限于附属管道、管线、电缆、电线等,管道、管线、电缆、电线等分割点为其与拍品本体的第一个接口),不包括拍卖标的存放地内任何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联的设备及设施;不包括存放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内所有装修装潢、配电设备设施、起重、照明、通讯、消防、通风、生活等设备设施;不包括在拍卖标的物所在仓库内所有其他非拍卖物品。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
5)买受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所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拆装和运输,自行确定搬运方式,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慎重参拍。搬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在装运前需进行拆解的,买受人自行负责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搬运期间,应遵守管理人及标的所在地管理方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
6)管理人可以开具本次交易的发票,拍辅单位提供综合服务费发票。
7)在2023年6月15日10时正式拍卖前以及拍卖过程中,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本次拍卖。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对本次拍卖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联系管理人:*,需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据。
三、咨询与调查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联系人:李小姐(*)、林小姐(*)。
2. 意向竞买人可向拍辅单位或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竞买人同时应根据仓库的相关要求出具资质证明等文件,竞买人看样须遵守仓库的《进出管理与安全规定》及《机库管理规定》,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3. 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拍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所有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提取、转运、处理等拆运能力,对标的物的后续使用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天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3年6月13日前提交至拍辅机构处,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若对标的物有优先权的权利人,请于2023年6月14日17:00前联系拍辅机构,进行审核登记。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费用及承担方式
1.经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确定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提货机库对标的物进行装运,并自行确定装运方式,装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所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安装费、维修费、人工费用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连接标的的所有电线电缆等管线均不属于拍品范畴,不得拆卸。
2.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2%和公告费用400元由买受人承担,综合服务费和公告费用由拍卖辅助单位收取,综合服务费按拍卖成交价的2%收取,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5天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 (略) 指定账户【户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将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买受人提货完毕后,经管理人和现场相关管理方确认买受人未对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造成破坏,以及未提取任何非拍卖标的范围内其他物品的,拍辅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安全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如拆运和提取不在拍卖范围内的物品,或在拆运过程中对不在拍卖范围内的物品造成损坏的,相关损失将从提货安全保证金中予以扣减,扣减标准为物品账面净值的十倍。提货安全保证金不足的,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有权向买受人追缴。
九、拍卖成交价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下列账户:
户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
账号:*
2.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凭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 (略) 黄浦区四川中路181号403)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付清全额成交价款。
2.买受人付清全额价款后,在接到拍辅单位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标的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签署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提货安全承诺书等)。
3.在上述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提货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另行处理。如逾期提货造成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数量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物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竞买须知
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15日10时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奉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下称“拍辅单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出卖人拥有的 (略) 浦东新区高翔环路137弄128号机库内医疗设备一批,以实物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数量、品质、完好程度、再次利用性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不对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外观、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再次利用性等做任何担保,同时上述标的物如存在瑕疵,拍辅单位对此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至现场看样。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需于2023年6月13日前提交至拍辅机构处,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如有相关权利人认为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请于拍卖2023年6月14日17:00前联系拍辅机构,进行登记审核。
八、为保证竞买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标的进行看样和实地调查,竞买人应尽早进行网络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九、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勘查拍卖标的,并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做标的移交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辅机构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www.gpai.net。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辅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按时办理提货手续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负责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拆装和运输,自行确定搬运方式,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慎重参拍!搬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在装运前需进行拆解的,买受人自行负责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搬运期间,应遵守管理人及标的所在地管理方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支付完毕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到拍辅单位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拍品。在上述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提货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另行处理。如逾期提货造成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移交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 李小姐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管理人联系方式:* 林律师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金汇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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