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三处房产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三处房产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三处房产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三处房产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校门口东侧转角底商三年期租赁权(现为凤芹综合商店经营使用) | 69.96 | 27,099.00 | 6,000.00 |
2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金凤凰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 (略) 经营使用) | 125.70 | 26,239.88 | 5,000.00 |
3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南大桥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新大洲本田摩托车销售经营使用) | 260.70 | 38,500.18 | 8,000.00 |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现场勘验说明
1、展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2、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拍卖人不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拍卖标的说明会,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标的展示期限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验标的。
三、拍卖时间、地点及拍卖方式
1、拍卖时间: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
2、拍卖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竞买保证金分配回执。
3、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独立操作能力,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应的注册认证等工作。
4、因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买资格审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过于接近报名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五、竞买报名
1、竞买人可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16时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的“投标用户登录”并选择“国有产权”,登录系统后进入本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按要求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与我公司联系现场审核报名资格。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及专用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竞买保证金(元) | 保证金专用账号 |
1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校门口东侧转角底商三年期租赁权(现为凤芹综合商店经营使用) | 6,000.00 | *00306-0524 |
2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金凤凰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 (略) 经营使用) | 5,000.00 | *00306-0165 |
3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南大桥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新大洲本田摩托车销售经营使用) | 8,000.00 | *00306-0287 |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18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缴纳须知:
(1)缴纳方式:转账,必须以报名人转账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
(2)缴纳时请妥善保存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3)请及时交纳保证金,未按本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七、竞买申请资料的提交及须知
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工作全部完成后,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日前持相关手续与承 (略) 签署《竞买协议》,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人为法人的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2、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3)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有效身份证明;(3)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4、特别说明:在《竞买协议》签订时,拍卖人若发现竞买人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拍卖人有权拒绝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递交的竞买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河北青年报、中拍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承 (略)
2023年6月12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三处房产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三处房产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校门口东侧转角底商三年期租赁权(现为凤芹综合商店经营使用) | 69.96 | 27,099.00 | 6,000.00 |
2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金凤凰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 (略) 经营使用) | 125.70 | 26,239.88 | 5,000.00 |
3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南大桥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新大洲本田摩托车销售经营使用) | 260.70 | 38,500.18 | 8,000.00 |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现场勘验说明
1、展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2、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拍卖人不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拍卖标的说明会,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标的展示期限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验标的。
三、拍卖时间、地点及拍卖方式
1、拍卖时间: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
2、拍卖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竞买保证金分配回执。
3、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独立操作能力,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应的注册认证等工作。
4、因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买资格审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过于接近报名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五、竞买报名
1、竞买人可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16时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的“投标用户登录”并选择“国有产权”,登录系统后进入本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按要求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与我公司联系现场审核报名资格。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及专用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竞买保证金(元) | 保证金专用账号 |
1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校门口东侧转角底商三年期租赁权(现为凤芹综合商店经营使用) | 6,000.00 | *00306-0524 |
2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金凤凰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 (略) 经营使用) | 5,000.00 | *00306-0165 |
3 |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所属南大桥公租房三年期租赁权(现为新大洲本田摩托车销售经营使用) | 8,000.00 | *00306-0287 |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18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缴纳须知:
(1)缴纳方式:转账,必须以报名人转账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
(2)缴纳时请妥善保存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3)请及时交纳保证金,未按本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七、竞买申请资料的提交及须知
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工作全部完成后,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日前持相关手续与承 (略) 签署《竞买协议》,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人为法人的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2、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3)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有效身份证明;(3)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4、特别说明:在《竞买协议》签订时,拍卖人若发现竞买人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拍卖人有权拒绝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递交的竞买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河北青年报、中拍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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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略)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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