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投丨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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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投丨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

(略) 一宗

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

网络拍卖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工业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于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 (略)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本次拍卖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标的情况


标的情况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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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

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


㈡ 中拍平台网址:

http://**。


03


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展示看样。


预约展示联系人/电话:

赵女士/*(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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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


05


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㈢ 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提交委托方办理租赁手续。


㈣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㈤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按手印)。


㈥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物业管理手续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㈦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㈧ 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网络拍卖的,应于网络拍卖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加网络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㈨ 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拍,必须缴清全部所欠租金,经委托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参加网络拍卖报名。


㈩ 意向人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账户号码:

2502 1231 0900 0015 391


注:在转账时,备注缴款人名称及拍卖标的序号及名称。


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参与此次网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报名手续费800元,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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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 (略) 缴纳佣金,具体为一年的拍卖成交款的2%;佣金在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多退少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具体收费以平台公布为准,缴费方式按照平台指引缴费,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不及时缴纳软件使用费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㈣ 拍卖成交,买受人缴清佣金后,携带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㈤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处理。


㈥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正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07


租赁合同事项


㈠ 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五年房屋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全额缴清,剩余租金“一年一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在每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全年的租金一次性全额缴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五年房屋租赁合同》后,买受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


㈡ 买受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全额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买受人自行到委托方财务室开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㈢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全额佣金后的余款,待买受人向委托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 (略) 后的7个工作日内,依照买受人在报名时留下的银行账户原路无息退回;逾期或未缴纳第一年的租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 (略) 的经济损失,扣除佣金后的剩 (略) 各占50%,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㈣ 未竞价成功竞买人所交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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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其他事项


㈠ 租赁用途

本次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用途,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许可,买受人不得私自建设或安装其他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租赁期间,经营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责任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买受人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经营违法违规项目。


㈡ 租赁期限

按照《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租赁期限内,买受人若下一年度不再续租,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委托方提交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不予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㈢ 房屋装修事项

买受人应严格控制装修规模,做好投资风险防控工作。房屋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房屋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的,买受人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拆除和保留,且保留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㈣ 房屋拆迁事项

租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等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无息退还买受人。


㈤ 房屋的管理及安全事项

⑴ 买受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房屋结构,租赁期间内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锁具及房内外设施)的维护、修缮、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⑵ 房屋移交买受人后,在租赁标的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或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负责,委托方概不承担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须知》;拍卖各 (略) 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09


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


10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赵女士/*

(略) 一宗

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

网络拍卖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工业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于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 (略)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本次拍卖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标的情况


标的情况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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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

2023年6月26日10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


㈡ 中拍平台网址:

http://**。


03


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展示看样。


预约展示联系人/电话:

赵女士/*(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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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


05


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㈢ 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提交委托方办理租赁手续。


㈣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㈤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按手印)。


㈥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物业管理手续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㈦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㈧ 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网络拍卖的,应于网络拍卖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加网络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㈨ 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拍,必须缴清全部所欠租金,经委托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参加网络拍卖报名。


㈩ 意向人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账户号码:

2502 1231 0900 0015 391


注:在转账时,备注缴款人名称及拍卖标的序号及名称。


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参与此次网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报名手续费800元,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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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 (略) 缴纳佣金,具体为一年的拍卖成交款的2%;佣金在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多退少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具体收费以平台公布为准,缴费方式按照平台指引缴费,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不及时缴纳软件使用费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㈣ 拍卖成交,买受人缴清佣金后,携带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㈤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处理。


㈥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正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07


租赁合同事项


㈠ 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五年房屋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全额缴清,剩余租金“一年一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在每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全年的租金一次性全额缴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五年房屋租赁合同》后,买受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


㈡ 买受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全额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买受人自行到委托方财务室开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㈢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全额佣金后的余款,待买受人向委托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 (略) 后的7个工作日内,依照买受人在报名时留下的银行账户原路无息退回;逾期或未缴纳第一年的租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 (略) 的经济损失,扣除佣金后的剩 (略) 各占50%,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㈣ 未竞价成功竞买人所交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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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其他事项


㈠ 租赁用途

本次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用途,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许可,买受人不得私自建设或安装其他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租赁期间,经营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责任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买受人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经营违法违规项目。


㈡ 租赁期限

按照《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租赁期限内,买受人若下一年度不再续租,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委托方提交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不予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㈢ 房屋装修事项

买受人应严格控制装修规模,做好投资风险防控工作。房屋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房屋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的,买受人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拆除和保留,且保留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㈣ 房屋拆迁事项

租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等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无息退还买受人。


㈤ 房屋的管理及安全事项

⑴ 买受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房屋结构,租赁期间内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锁具及房内外设施)的维护、修缮、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⑵ 房屋移交买受人后,在租赁标的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或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负责,委托方概不承担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须知》;拍卖各 (略) 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09


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


10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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