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6破18号关于佛山市托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及时受领破产分配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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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破18号关于佛山市托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及时受领破产分配款的通知

(略) 托维 (略) 职工及时

受领破产分配款的通知

(略) 托维 (略) 各职工债权人:

(略) 顺 (略) 于2019年4月26 (略) 托维 (略) (下称“托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7月2日通过摇珠方式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就本案职工债权人尚未受领分配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略) 顺 (略) 于2022年7月13日依法作出(2019)粤0606破1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略) 托维 (略)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根据各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号信息,以货币方式实施转账支付。

根据该分配方案, (略)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职工共计1499人。自2022年1月6日起,管理人已*续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职工代表转达、电话通知等多种途径,提前通知各位职工债权人尽快向管理人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收款账户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受领分配款。截至目前,管理人累计已登记核实1085名职工信息并执行分配完毕,仍剩余414名职工尚未受领分配款(具体未受领的职工债权人名单详见附件表格)。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8条以及本次分配方案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2023年6月12日)起满二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本受领通知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尚宽法讯”发布,同时管理人在《羊城晚报》刊登《 (略) 托维 (略) 职工债权受领公告》,请该部分职工及时联系管理人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受领分配款。

特此通知。

(略) 托维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南城区碧桂园湾区国际1栋2楼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律师 0769-*、*

(略) 托维 (略) 职工及时

受领破产分配款的通知

(略) 托维 (略) 各职工债权人:

(略) 顺 (略) 于2019年4月26 (略) 托维 (略) (下称“托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7月2日通过摇珠方式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就本案职工债权人尚未受领分配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略) 顺 (略) 于2022年7月13日依法作出(2019)粤0606破1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略) 托维 (略)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根据各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号信息,以货币方式实施转账支付。

根据该分配方案, (略)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职工共计1499人。自2022年1月6日起,管理人已*续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职工代表转达、电话通知等多种途径,提前通知各位职工债权人尽快向管理人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收款账户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受领分配款。截至目前,管理人累计已登记核实1085名职工信息并执行分配完毕,仍剩余414名职工尚未受领分配款(具体未受领的职工债权人名单详见附件表格)。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8条以及本次分配方案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2023年6月12日)起满二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本受领通知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尚宽法讯”发布,同时管理人在《羊城晚报》刊登《 (略) 托维 (略) 职工债权受领公告》,请该部分职工及时联系管理人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受领分配款。

特此通知。

(略) 托维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南城区碧桂园湾区国际1栋2楼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律师 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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