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清淤所出弃石拍卖公告
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清淤所出弃石拍卖公告
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清淤所出弃石拍卖公告
受沂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6月21日10时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清淤所出弃石一宗,数量约为10万吨,标的起拍价120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竞买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登记的机构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且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竟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2、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5万元、车辆运输保证金2000元/辆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拍卖标的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买受人应安全文明施工,买受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责任。
8、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10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10万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30000元),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9、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六、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公司地址: (略) 沂南县潘家庄社区东门沿街楼
委托方监督电话:0539-*
项目联系电话:*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
(略)
2023年6月13日
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清淤所出弃石拍卖公告
受沂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6月21日10时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清淤所出弃石一宗,数量约为10万吨,标的起拍价120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竞买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登记的机构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且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竟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2、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5万元、车辆运输保证金2000元/辆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拍卖标的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买受人应安全文明施工,买受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责任。
8、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10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10万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30000元),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9、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六、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公司地址: (略) 沂南县潘家庄社区东门沿街楼
委托方监督电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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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
(略)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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