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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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招标编号:CQPM-*
兹定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15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公开拍卖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面积合计约1051.151亩,其中农田种植面积约946.213亩,池塘面积约104.938亩),起拍价130.9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谷物种植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土地租赁使用要求: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
成交约定:买受人租赁期内每年均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委托人确认:获得街道及区级以上财政补贴,须为注册地在萧山的企业单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新街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0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
咨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
(略)
2023年6月14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6月14日《萧山日报》)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面积合计约1051.151亩,其中农田种植面积约946.213亩,池塘面积约104.938亩),起拍价130.9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谷物种植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土地租赁使用要求: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
成交约定:买受人租赁期内每年均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委托人确认:获得街道及区级以上财政补贴,须为注册地在萧山的企业单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拍卖标的、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6月20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新街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买受人请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结算专户,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新街支行,账号:*)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
买受人须按首年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3年6月30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标的交付
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期
1#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的水、电、通信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九、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面积为测绘面积(含路、沟、渠、房屋等所占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土地分类示意图复印件附后。
4、买受人有经营自主权,自负盈亏。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负。
5、买受人不得违反土地租赁使用要求及成交约定,不得在标的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若有违反,委托人有权视情处罚,直至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负。
6、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区域内的机耕路、进排水渠、电力线路、机埠等生产设施,如有损坏由买受人自行维修,委托人不作补偿。
7、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工作,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8、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征用,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并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无条件腾地、交地,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9、买受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或因土地征用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律不作补偿,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0、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原因时导致标的无法正常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十、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一、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路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拍卖人财务联系电话:0571―*姚会计。
十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拍卖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首年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土地租赁使用要求
成交约定
1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面积合计约1051.151亩,其中农田种植面积约946.213亩,池塘面积约104.938亩)
130.9
50
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且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
买受人租赁期内每年均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委托人确认:获得街道及区级以上财政补贴,须为注册地在萧山的企业单位
标的相关说明: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谷物种植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幅度。
3、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无免租期。
参考租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4、买受人有经营自主权,自负盈亏。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负。
5、买受人不得违反土地租赁使用要求及成交约定,不得在标的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若有违反,委托人有权视情处罚,直至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负。
6、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区域内的机耕路、进排水渠、电力线路、机埠等生产设施,如有损坏由买受人自行维修,委托人不作补偿。
7、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工作,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8、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征用,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并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无条件腾地、交地,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9、买受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或因土地征用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律不作补偿,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0、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原因时导致标的无法正常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方: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公开拍卖程序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基础上,就土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地理位置及租赁面积:
1、租赁土地座落地段:
2、租赁土地面积: 约 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期届满,如*方继续出租,则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方,否则视为*方不再要求承租,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方有权直接自行或者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出租给他人。
三、租赁价格及交款方式:
1、年月日―年月日租金总计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每年租金小写元,大写人民币。租金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之后每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即第二年租金*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2、*方须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租赁期届满后*方按约将租赁土地返还*方,*方接收验收无误后,将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方存在违约情形的,*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扣除后*方应当在收到*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后3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方的权利义务:
1、*方应及时将租赁土地交付给*方,支持*方在租赁土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方在租赁期内有自主的种植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同时*方购置的财产和设施,若未形成附着物(无法拆除的),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时,*方可自行拆除或处理,但不得损坏租赁土地内其他的设备、设施及土地上附着物。
2、*方应协助*方合法取得应由*方享受的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
3、若*方发现*方有损坏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方有权立即制止*方该行为,并且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方拒不赔付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费,不足部分有权再向*方主张。
4、*方在租赁期间,如其它单位需设固定设施或利用水资源搞工业性开发,*方无权答复处理,应由*方讨论决定并由*方作出答复处理,*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方的处理决定。
5、*方将租赁土地交还*方时,*方有权根据发包时提交租赁土地情况,对租赁土地予以验收,如存在土地破坏、财产损失的,*方应照价赔偿,*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方的权利义务:
1、*方应按约支付租赁款和履约保证金。
2、*方租赁土地有且仅有使用权,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未经*方同意*方不得擅自改造或变更土地用途。
3、*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租赁土地搭建永久性构筑物、私拉乱接电力设施、填埋水域或对土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如需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报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租赁土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合法经营、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后方可生产经营,按规定缴纳税款及各种规费、按时支付职工工资,接受*方与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劳资纠纷等,与*方无关。
5、发包前已有建筑物、附属设施、路、渠、排、沟等由*方自行使用、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方如需对发包前的建筑物、附属设施更改或拆除,须用书面形式征得*方同意,但一切费用由*方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时一切设施归*方所有,*方不作任何补偿。对现有土地和租赁范围内的路、渠、沟及涉及周边的水利设施由*方自行协调处理,自行解决,保持完好和通畅。*方不得随意拆除、损坏*方租赁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路、渠、排、沟。
6、租赁期内,*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费用(包括用水、用电、通信等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方应依法及时缴纳。若因*方未及时缴纳,相关部门向*方追讨,*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方有权要求*方另行承担。
7、租赁期内应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因租赁土地而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方自行处理。
8、在*方租赁土地范围内全部电力设备、线路、变压器等固定资产*方需使用的,应当书面征得*方同意,*方书面同意后*方使用过程中应当妥善维护及管理,且因管理和维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方承担。*方不得故意毁坏,如有毁损按照原价赔偿,如需更改设施,须征得*方书面同意,但更改费用由*方承担。
9、*方对现有土地坑洼进行平整、地面的石块清除等方面的更改或投入,一切费用由*方承担。*方对现有土地的斜坡地植被必须进行养护,确保泥土不流失,如出现泥土流失,植被缺少,必须进行补种及养护,但一切费用由*方承担。*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污染、噪音等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确保不发生他人对*方租赁地环境和噪音的投诉现象。如有发生,由*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在租赁期内,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租赁土地转租、出借他人。
11、租赁期间,*方对发包前建筑物、附属设施、路、渠、沟经*方同意后做的新增、装修、翻建、加固、更新等,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方均应无偿移交给*方,不得自行拆除。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方对发包后经*方同意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方发包时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系独立、不存在牵连/依附)应归*方所有,*方不作任何补偿,并搬离*方私人物品、设备、设施,将租赁土地完好地交还*方,交还时确保腾空、不留人。
1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方应开始清理租赁土地现场,并按时归还租赁土地。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租赁土地上已形成的全部附着物及设施均归*方所有,*方不作任何补偿。
六、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或解除。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自始未生效。
4、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整治等特殊需要,本合同自动终止,*方收回租赁土地,*方应无条件将租赁地交还*方,*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限退还(不计息)。如土地因征收、征用获得补偿款项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调节资金等补偿费用归*方;青苗、农作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按拆迁时政府或*方制定的征用补偿政策处理。
5、租赁期内如遇*方上级或*方就租赁土地有另外用途,或遇到*方土地功能区域发生变化而导致*方无法适用的,本合同自动终止,*方收回租赁土地,*方应无条件在*方通知时间内将租赁地交还*方,*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限退还(不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如遇上级政府要求*方名下全部或部分土地进行政策性价格调整的,在收到*方通知后*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且因此导致租赁价格调整的,*方如果同意继续承租的,应与*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进行约定,如不同意承租的,则双方合同解除,*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限退还(不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方迟延交付租赁土地的,每延期一日,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2、如*方逾期支付租赁款的,每逾期一日,*方以总租赁款为基数每日千分之十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若因*方违约导致*方动用履约保证金,*方在收到*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后3日内应当向*方补足履约保证金,若*方逾期未补足,视为*方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方剩余租赁款以及履约保证金,*方应自动搬离租赁地。
4、*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不得提前将租赁用地退回给*方,若*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方有权不退还*方剩余的租赁款,且就租赁土地上的*方财产均归*方所有,*方可自行处理,*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因*方违约,*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总租赁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5、租赁期限届满*方不再续租的或本合同依法解除的,*方必须无条件将租赁土地归还*方,*方必须于租赁期届满之日或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5日内对租赁土地上未形成附着物的设备设施(包括管理房等)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方未按时归还租赁土地,*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总租赁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视为*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方有权直接处分(包括但不仅限于抛弃或变卖)并无须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6、租赁期内,若*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均视为*方违约,*方有权不退还*方剩余的租赁款,且就租赁土地上的*方财产均归*方所有,*方可自行处理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因*方违约,*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总租赁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八、其他:
1、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负担。
2、双方确认各自的送达地址分别为:*方: ;*方: 。一方当事人( (略) )按照上述送达地址向另一方当事人(或全体当事人)邮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通知、函告、仲裁文件、法律文件等)而因地址问题遭退回或拒收的,视为送达。邮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3、与本次土地租赁有关的拍卖文件等系列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因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将本合同报*方管理部门备案。
6、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方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8、。
*方(盖章): *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略) (略) :
现委托为我单位参加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 (略) (略) 于2023年6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举行的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3年 月 日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 (略) 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防控措施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 (略) 工作人员;
(三)委托人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委托人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招标编号:CQPM-*
兹定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15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公开拍卖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面积合计约1051.151亩,其中农田种植面积约946.213亩,池塘面积约104.938亩),起拍价130.9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谷物种植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土地租赁使用要求: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
成交约定:买受人租赁期内每年均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委托人确认:获得街道及区级以上财政补贴,须为注册地在萧山的企业单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新街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0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
咨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
(略)
2023年6月14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6月14日《萧山日报》)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面积合计约1051.151亩,其中农田种植面积约946.213亩,池塘面积约104.938亩),起拍价130.9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谷物种植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土地租赁使用要求: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
成交约定:买受人租赁期内每年均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委托人确认:获得街道及区级以上财政补贴,须为注册地在萧山的企业单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拍卖标的、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6月20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新街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买受人请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结算专户,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新街支行,账号:*)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
买受人须按首年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3年6月30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标的交付
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期
1#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的水、电、通信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九、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面积为测绘面积(含路、沟、渠、房屋等所占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土地分类示意图复印件附后。
4、买受人有经营自主权,自负盈亏。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负。
5、买受人不得违反土地租赁使用要求及成交约定,不得在标的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若有违反,委托人有权视情处罚,直至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负。
6、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区域内的机耕路、进排水渠、电力线路、机埠等生产设施,如有损坏由买受人自行维修,委托人不作补偿。
7、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工作,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8、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征用,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并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无条件腾地、交地,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9、买受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或因土地征用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律不作补偿,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0、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原因时导致标的无法正常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十、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一、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路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拍卖人财务联系电话:0571―*姚会计。
十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拍卖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首年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土地租赁使用要求
成交约定
1
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面积合计约1051.151亩,其中农田种植面积约946.213亩,池塘面积约104.938亩)
130.9
50
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且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
买受人租赁期内每年均须获得财政生态补贴(一年种植2季及以上)。委托人确认:获得街道及区级以上财政补贴,须为注册地在萧山的企业单位
标的相关说明: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谷物种植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幅度。
3、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须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7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7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无免租期。
参考租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4、买受人有经营自主权,自负盈亏。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负。
5、买受人不得违反土地租赁使用要求及成交约定,不得在标的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若有违反,委托人有权视情处罚,直至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负。
6、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区域内的机耕路、进排水渠、电力线路、机埠等生产设施,如有损坏由买受人自行维修,委托人不作补偿。
7、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工作,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8、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征用,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并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无条件腾地、交地,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9、买受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或因土地征用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律不作补偿,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0、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原因时导致标的无法正常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方: (略) 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公开拍卖程序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基础上,就土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地理位置及租赁面积:
1、租赁土地座落地段:
2、租赁土地面积: 约 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期届满,如*方继续出租,则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方,否则视为*方不再要求承租,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方有权直接自行或者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出租给他人。
三、租赁价格及交款方式:
1、年月日―年月日租金总计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每年租金小写元,大写人民币。租金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之后每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即第二年租金*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2、*方须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租赁期届满后*方按约将租赁土地返还*方,*方接收验收无误后,将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方存在违约情形的,*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扣除后*方应当在收到*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后3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方的权利义务:
1、*方应及时将租赁土地交付给*方,支持*方在租赁土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方在租赁期内有自主的种植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同时*方购置的财产和设施,若未形成附着物(无法拆除的),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时,*方可自行拆除或处理,但不得损坏租赁土地内其他的设备、设施及土地上附着物。
2、*方应协助*方合法取得应由*方享受的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
3、若*方发现*方有损坏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方有权立即制止*方该行为,并且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方拒不赔付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费,不足部分有权再向*方主张。
4、*方在租赁期间,如其它单位需设固定设施或利用水资源搞工业性开发,*方无权答复处理,应由*方讨论决定并由*方作出答复处理,*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方的处理决定。
5、*方将租赁土地交还*方时,*方有权根据发包时提交租赁土地情况,对租赁土地予以验收,如存在土地破坏、财产损失的,*方应照价赔偿,*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方的权利义务:
1、*方应按约支付租赁款和履约保证金。
2、*方租赁土地有且仅有使用权,946.213亩农田种植面积仅限种植谷物,104.938亩池塘面积仅限养殖业,未经*方同意*方不得擅自改造或变更土地用途。
3、*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租赁土地搭建永久性构筑物、私拉乱接电力设施、填埋水域或对土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搭建违章建筑。如需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报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租赁土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合法经营、合法用工,证照齐全后方可生产经营,按规定缴纳税款及各种规费、按时支付职工工资,接受*方与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劳资纠纷等,与*方无关。
5、发包前已有建筑物、附属设施、路、渠、排、沟等由*方自行使用、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方如需对发包前的建筑物、附属设施更改或拆除,须用书面形式征得*方同意,但一切费用由*方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时一切设施归*方所有,*方不作任何补偿。对现有土地和租赁范围内的路、渠、沟及涉及周边的水利设施由*方自行协调处理,自行解决,保持完好和通畅。*方不得随意拆除、损坏*方租赁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路、渠、排、沟。
6、租赁期内,*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费用(包括用水、用电、通信等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方应依法及时缴纳。若因*方未及时缴纳,相关部门向*方追讨,*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方有权要求*方另行承担。
7、租赁期内应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因租赁土地而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方自行处理。
8、在*方租赁土地范围内全部电力设备、线路、变压器等固定资产*方需使用的,应当书面征得*方同意,*方书面同意后*方使用过程中应当妥善维护及管理,且因管理和维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方承担。*方不得故意毁坏,如有毁损按照原价赔偿,如需更改设施,须征得*方书面同意,但更改费用由*方承担。
9、*方对现有土地坑洼进行平整、地面的石块清除等方面的更改或投入,一切费用由*方承担。*方对现有土地的斜坡地植被必须进行养护,确保泥土不流失,如出现泥土流失,植被缺少,必须进行补种及养护,但一切费用由*方承担。*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污染、噪音等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确保不发生他人对*方租赁地环境和噪音的投诉现象。如有发生,由*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在租赁期内,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租赁土地转租、出借他人。
11、租赁期间,*方对发包前建筑物、附属设施、路、渠、沟经*方同意后做的新增、装修、翻建、加固、更新等,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方均应无偿移交给*方,不得自行拆除。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方对发包后经*方同意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方发包时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系独立、不存在牵连/依附)应归*方所有,*方不作任何补偿,并搬离*方私人物品、设备、设施,将租赁土地完好地交还*方,交还时确保腾空、不留人。
1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方应开始清理租赁土地现场,并按时归还租赁土地。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租赁土地上已形成的全部附着物及设施均归*方所有,*方不作任何补偿。
六、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或解除。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自始未生效。
4、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整治等特殊需要,本合同自动终止,*方收回租赁土地,*方应无条件将租赁地交还*方,*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限退还(不计息)。如土地因征收、征用获得补偿款项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调节资金等补偿费用归*方;青苗、农作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按拆迁时政府或*方制定的征用补偿政策处理。
5、租赁期内如遇*方上级或*方就租赁土地有另外用途,或遇到*方土地功能区域发生变化而导致*方无法适用的,本合同自动终止,*方收回租赁土地,*方应无条件在*方通知时间内将租赁地交还*方,*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限退还(不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如遇上级政府要求*方名下全部或部分土地进行政策性价格调整的,在收到*方通知后*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且因此导致租赁价格调整的,*方如果同意继续承租的,应与*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进行约定,如不同意承租的,则双方合同解除,*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限退还(不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方迟延交付租赁土地的,每延期一日,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2、如*方逾期支付租赁款的,每逾期一日,*方以总租赁款为基数每日千分之十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若因*方违约导致*方动用履约保证金,*方在收到*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后3日内应当向*方补足履约保证金,若*方逾期未补足,视为*方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方剩余租赁款以及履约保证金,*方应自动搬离租赁地。
4、*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不得提前将租赁用地退回给*方,若*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方有权不退还*方剩余的租赁款,且就租赁土地上的*方财产均归*方所有,*方可自行处理,*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因*方违约,*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总租赁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5、租赁期限届满*方不再续租的或本合同依法解除的,*方必须无条件将租赁土地归还*方,*方必须于租赁期届满之日或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5日内对租赁土地上未形成附着物的设备设施(包括管理房等)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方未按时归还租赁土地,*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总租赁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视为*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方有权直接处分(包括但不仅限于抛弃或变卖)并无须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6、租赁期内,若*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均视为*方违约,*方有权不退还*方剩余的租赁款,且就租赁土地上的*方财产均归*方所有,*方可自行处理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因*方违约,*方有权要求*方支付总租赁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八、其他:
1、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负担。
2、双方确认各自的送达地址分别为:*方: ;*方: 。一方当事人( (略) )按照上述送达地址向另一方当事人(或全体当事人)邮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通知、函告、仲裁文件、法律文件等)而因地址问题遭退回或拒收的,视为送达。邮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3、与本次土地租赁有关的拍卖文件等系列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因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将本合同报*方管理部门备案。
6、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方向*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8、。
*方(盖章): *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略) (略) :
现委托为我单位参加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 (略) (略) 于2023年6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404室( (略) 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举行的萧山区新街街道5.2万亩(原长山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3年 月 日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 (略) 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防控措施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 (略) 工作人员;
(三)委托人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委托人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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