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一废铅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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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一废铅蓄电池


当前价: ¥77,400.00

起始价: ¥77,400.00      溢价率:0.00%

保证金: ¥23,000.00(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一)废铅蓄电池单项目保证金)


参与报价
  • 加价幅度:¥ 100.00 价格单位:元
  • 服务费: 0.30% 限时报价期:12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05.31 15:24:07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6.15 10:0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资产描述

本项目标的资产为废铅酸蓄电池,处置数量详见资产清单。目前 (略) (略) 赣县区茅店镇。标的资产成交后按照实物现状移交。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 三、(意向受让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须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持证企业,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代码包括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意向受让方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货物类道路运输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造成环境污染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申请及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缴纳成功,并提交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确认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主申请退回。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北交所在收到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次日后可在网上自主申请退还。 五、(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自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联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等同于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自资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让方违反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资产移交完毕后,受让方要做到场平地净,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全部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清运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考核罚款部分不予退还)。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运工作。 八、(争议解决)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以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项目或终止合同,并重新转让本项目,同时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税率)本项目包含增值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 (略) 公章:现场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委托运输合作协议复印件(委托运输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承诺函。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须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起前7个工作日的每日下午17点前进行预约, (略) 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其它时间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北交所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4.现场踏勘报名联系人:朱经理,手机:*(直接加微信报名踏勘)。
其他附件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蓄电池.docx ,承诺函(瑞金废铅酸蓄电池).docx ,资产清单(瑞金废铅酸蓄电池).xls
咨询电话400-612-1717
会员 (略) 会员联系电话*

当前价: ¥77,400.00

起始价: ¥77,400.00      溢价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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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描述

本项目标的资产为废铅酸蓄电池,处置数量详见资产清单。目前 (略) (略) 赣县区茅店镇。标的资产成交后按照实物现状移交。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 三、(意向受让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须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持证企业,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代码包括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意向受让方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货物类道路运输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造成环境污染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申请及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缴纳成功,并提交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确认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主申请退回。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北交所在收到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次日后可在网上自主申请退还。 五、(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自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联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等同于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自资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让方违反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清运过程中涉及的吊装、运输安全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资产移交完毕后,受让方要做到场平地净,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全部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清运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考核罚款部分不予退还)。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运工作。 八、(争议解决)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以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项目或终止合同,并重新转让本项目,同时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税率)本项目包含增值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 (略) 公章:现场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委托运输合作协议复印件(委托运输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承诺函。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须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起前7个工作日的每日下午17点前进行预约, (略) 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其它时间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北交所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4.现场踏勘报名联系人:朱经理,手机:*(直接加微信报名踏勘)。
其他附件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蓄电池.docx ,承诺函(瑞金废铅酸蓄电池).docx ,资产清单(瑞金废铅酸蓄电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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