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高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苏州高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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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高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苏州高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 (略) 持有51%股权、苏州 (略) 持有49%股权及相应债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2023年06月08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5月9日, (略)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同意苏州苏州 (略) 持有的 (略) 51%股权以及苏州 (略) 持有的 (略) 49%股权及相应债权通过联合挂牌的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2023年5月9日,苏州 (略) 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同意实施公开转让持有的 (略) 51%股权; 2023年5月9日,苏州 (略) 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同意实施公开转让持有的 (略) 49%股权及相应债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6月1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7月27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 (略) ,苏州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公司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5FA3NX7
注册资本 12448.9796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金伟
住所 (略) 相城区高铁新城新城南天成路99号紫光大厦13楼1304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2年12月13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 (略) 持股比例51% 苏州 (略) 持股比例49%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3
负债总额(万元) *.25
净资产(万元) -298.5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298.53
净利润(万元) -298.53
基准日审计数据(2023年5月8日) 资产总额(万元) *.79
负债总额(万元) *.42
净资产(万元) 10312.3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838.09
净利润(万元) -1838.09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9
负债总额(万元) *.53
净资产(万元) 10309.2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841.20
净利润(万元) -1841.2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904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5月08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70 净资产:12374.2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2374.28(100%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不涉及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不低于人民币122,711.*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2,589.*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10,121.*万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债权本金按照审定后的本金余额原值转让,利息按照年利率4.35%,自股东借款实际发生之日始至受让方将交易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日止。)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受让方控股股东或单一大股东所属的集团需连续5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 5、受让方控股股东或单一大股东所属集团( (略) ) (略) ( (略) )范围内开发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50万㎡以上。(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 (略) 股权,则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地上面积按照全口径计算,不以股权比例折算);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2,272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股东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2、苏州 (略) 股东决定及董事会决议
3、苏州 (略) 股东决定及董事会决议
4、《关于公开转让 (略) 100%股权的请示》
5、《关于公开转让 (略) 100%股权的批复》苏高铁财〔2023〕4号
6、《 (略) 审计报告》(苏州纽新[2023]A1112号)
7、《 (略) 股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9048号)
8、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
9、 (略) 股权挂牌转让方案
10、 (略) 营业执照
11、 (略) 章程
12、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3、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4、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5、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 (略) 、苏州 (略) 公开转让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之法律意见书
16、《 (略) 审计报告》(苏州纽新[2023]A1111号)
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8、借款协议
1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 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 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电子竞价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3年7月27日16: 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東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其中苏州 (略) 持有51%股权、苏州 (略) 持有49%股权及相应债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2023年06月08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5月9日, (略)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同意苏州苏州 (略) 持有的 (略) 51%股权以及苏州 (略) 持有的 (略) 49%股权及相应债权通过联合挂牌的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2023年5月9日,苏州 (略) 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同意实施公开转让持有的 (略) 51%股权; 2023年5月9日,苏州 (略) 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同意实施公开转让持有的 (略) 49%股权及相应债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6月1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7月27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 (略) ,苏州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公司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5FA3NX7
注册资本 12448.9796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金伟
住所 (略) 相城区高铁新城新城南天成路99号紫光大厦13楼1304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2年12月13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 (略) 持股比例51% 苏州 (略) 持股比例49%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3
负债总额(万元) *.25
净资产(万元) -298.5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298.53
净利润(万元) -298.53
基准日审计数据(2023年5月8日) 资产总额(万元) *.79
负债总额(万元) *.42
净资产(万元) 10312.3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838.09
净利润(万元) -1838.09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79
负债总额(万元) *.53
净资产(万元) 10309.2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1841.20
净利润(万元) -1841.2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904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5月08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70 净资产:12374.2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2374.28(100%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不涉及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不低于人民币122,711.*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2,589.*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10,121.*万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债权本金按照审定后的本金余额原值转让,利息按照年利率4.35%,自股东借款实际发生之日始至受让方将交易价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日止。)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受让方控股股东或单一大股东所属的集团需连续5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 5、受让方控股股东或单一大股东所属集团( (略) ) (略) ( (略) )范围内开发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50万㎡以上。(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 (略) 股权,则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地上面积按照全口径计算,不以股权比例折算);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2,272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股东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2、苏州 (略) 股东决定及董事会决议
3、苏州 (略) 股东决定及董事会决议
4、《关于公开转让 (略) 100%股权的请示》
5、《关于公开转让 (略) 100%股权的批复》苏高铁财〔2023〕4号
6、《 (略) 审计报告》(苏州纽新[2023]A1112号)
7、《 (略) 股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9048号)
8、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
9、 (略) 股权挂牌转让方案
10、 (略) 营业执照
11、 (略) 章程
12、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3、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4、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5、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 (略) 、苏州 (略) 公开转让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之法律意见书
16、《 (略) 审计报告》(苏州纽新[2023]A1111号)
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8、借款协议
1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 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 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电子竞价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3年7月27日16: 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東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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