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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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拍 卖 公 告

(CQJJ*)

浙江 (略) 受委托,对以下石料(中风化凝灰岩混料、河滩料、成品石粉、成品石子)、杉原木、废旧物资等所有权和房屋(营业房、商铺、办公用房、仓库等)租赁使用权等拍卖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石料(中风化凝灰岩混料、河滩料、成品石粉、成品石子)、杉原木、废旧物资等所有权(金额单位:元)

标的

名称、地址

数量(约)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备 注

1

千岛湖东庄B-42地块工程项目中风化凝灰岩混料

*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2

淳安县汾口镇武强溪仙居一寺下段河道清淤工程 (三标段)项目河滩料

95785.31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3

宋村乡三川能源云港二级电站河段清淤项目(河滩料)

16000吨

*

65000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4

G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改建工程PPP项目成品石粉

50000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5

G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改建工程PPP项目成品石子

20000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6

处置一批富溪林场阳山林区杉原木

75m3

486/m3

8000

以实际测量移交为准

7

处置一批废旧物资(生猪屠宰刨毛机、变压器、破损垃圾桶等)

1批

17190

4000

以现场实物移交为准

(二)房屋(营业房、商铺、办公用房、仓库等)租赁使用权(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标的

名称、地址

面积约㎡

年租金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租 赁 期 限

8

新安东路114、116号营业房

98.35

*

3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9

汽车客运总站二楼201号商铺

310

*

32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换成廊1号商铺

82.08

*

2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1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3号商铺

98.54

43470

1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4号商铺

118.3

51660

1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5号商铺

67.16

29880

7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6号商铺

55

16200

4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

汽车客运总站二楼候车室内广告位

1块

30000

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换乘廊下客区3块广告位

3块

30000

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

新安东路481号附房102室(原新安东路22号附房101室)

29.7

33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8

新安北路21号二楼宿舍(计生服务站后面)

30.5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9

四马巷18幢6号附房

27.38

324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0

新安大街9号-5营业房

35

24000

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

汽车客运中心站候车大厅三楼301室

80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

汽车客运中心站候车大厅三楼302室

80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汽车客运中心站候车大厅三楼304室

80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

坪山客运中心一间房

19

30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

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5楼

760

*

2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

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4楼

1400

*

3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

新安东路493号9楼(原万水大酒店)

900

*

3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8

新安东路493号8楼(原万水大酒店)

900

*

3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9

威坪镇滨湖路1-44营业房

97.99

16200

3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0

临岐复兴路50号302室

60

30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1

临岐复兴路50号303-401-402-403

275

16500

3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2

威坪镇湖滨新苑·西区6幢3单元405-406-505-506-605

458.5

34000

7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3

威坪镇湖滨新苑·西区6幢1单元401-501

192.5

14000

3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4

南景路100-102号

64.89

39000

8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5

南景路122-124号

69.88

40000

8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6

南景路126号

29.95

20000

4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7

南景路144号(绿园新村2号会馆)一楼营业房及二三楼办公用房

1184.12

*

6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8

南景路146号(绿园新村1号会馆)二楼办公用房

587.97

*

2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9

曙光新村1幢(1-7号仓库)

261.39

25000

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40

千岛湖镇青塘坞小区2号2幢、3号

778.36

*

2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1

景秀花园33幢3楼301、302办公室

30

6000

1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4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三、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四、竞买应办理手续: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公民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企事业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不能亲自参拍的还需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式2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4时前到产权交易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已在拍卖标的中列示),竞买保证金交:淳 (略) (账号:**开户行:浙江淳安农村 (略) 南山支行宏山分理处)。凭“银行进账单或转账交易记录”办理报名手续时,向淳 (略) 索取“竞买须知”等资料并详细阅读。

五、其他事项:

1、 1-3号标的报名条件:①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范围内的,须符合淳砂管办规划布局整治要求的砂石加工企业。②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范围外的,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参拍,参拍的企业或自然人需要在报名时出具承诺书,承诺标的物不在淳安县县域内违规加工、销售,不违法违规占地堆放,并且要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外运。看样联系人及电话:1号标的徐先生*;2号标的周先生*(政府网*);3号标的姚先生*(政府网*);4-5号标的李先生*(政府网*)。

2、6号标的看样联系人及电话:方先生*。

3、7号标的看样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物(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性能及标的物涉及的范围和界线等)进行核对且予以确认(解释权归转让方)。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下午4点。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不予接收。

6、竞买人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拍后转为定金抵交成交款,未中拍者3个工作日内退还。

7、报名条件、竞买须知等详细资料:请来人、来电(*)咨询(节、假、休息日除外)。

8、网址:http://**。

浙江 (略)

淳 (略)

二0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拍 卖 公 告

(CQJJ*)

浙江 (略) 受委托,对以下石料(中风化凝灰岩混料、河滩料、成品石粉、成品石子)、杉原木、废旧物资等所有权和房屋(营业房、商铺、办公用房、仓库等)租赁使用权等拍卖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石料(中风化凝灰岩混料、河滩料、成品石粉、成品石子)、杉原木、废旧物资等所有权(金额单位:元)

标的

名称、地址

数量(约)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备 注

1

千岛湖东庄B-42地块工程项目中风化凝灰岩混料

*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2

淳安县汾口镇武强溪仙居一寺下段河道清淤工程 (三标段)项目河滩料

95785.31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3

宋村乡三川能源云港二级电站河段清淤项目(河滩料)

16000吨

*

65000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4

G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改建工程PPP项目成品石粉

50000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5

G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改建工程PPP项目成品石子

20000吨

*

*

以实际过磅数量移交为准

6

处置一批富溪林场阳山林区杉原木

75m3

486/m3

8000

以实际测量移交为准

7

处置一批废旧物资(生猪屠宰刨毛机、变压器、破损垃圾桶等)

1批

17190

4000

以现场实物移交为准

(二)房屋(营业房、商铺、办公用房、仓库等)租赁使用权(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标的

名称、地址

面积约㎡

年租金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租 赁 期 限

8

新安东路114、116号营业房

98.35

*

3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9

汽车客运总站二楼201号商铺

310

*

32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换成廊1号商铺

82.08

*

2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1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3号商铺

98.54

43470

1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4号商铺

118.3

51660

1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5号商铺

67.16

29880

7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站前广场6号商铺

55

16200

4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

汽车客运总站二楼候车室内广告位

1块

30000

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

汽车客运总站一楼换乘廊下客区3块广告位

3块

30000

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

新安东路481号附房102室(原新安东路22号附房101室)

29.7

33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8

新安北路21号二楼宿舍(计生服务站后面)

30.5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9

四马巷18幢6号附房

27.38

324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0

新安大街9号-5营业房

35

24000

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

汽车客运中心站候车大厅三楼301室

80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

汽车客运中心站候车大厅三楼302室

80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汽车客运中心站候车大厅三楼304室

80

45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

坪山客运中心一间房

19

30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

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5楼

760

*

2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

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4楼

1400

*

3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

新安东路493号9楼(原万水大酒店)

900

*

3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8

新安东路493号8楼(原万水大酒店)

900

*

3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9

威坪镇滨湖路1-44营业房

97.99

16200

3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0

临岐复兴路50号302室

60

3000

1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1

临岐复兴路50号303-401-402-403

275

16500

3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2

威坪镇湖滨新苑·西区6幢3单元405-406-505-506-605

458.5

34000

7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3

威坪镇湖滨新苑·西区6幢1单元401-501

192.5

14000

3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4

南景路100-102号

64.89

39000

8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5

南景路122-124号

69.88

40000

8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6

南景路126号

29.95

20000

4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7

南景路144号(绿园新村2号会馆)一楼营业房及二三楼办公用房

1184.12

*

6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8

南景路146号(绿园新村1号会馆)二楼办公用房

587.97

*

2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39

曙光新村1幢(1-7号仓库)

261.39

25000

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40

千岛湖镇青塘坞小区2号2幢、3号

778.36

*

25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1

景秀花园33幢3楼301、302办公室

30

6000

1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4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三、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四、竞买应办理手续: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公民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企事业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不能亲自参拍的还需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式2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4时前到产权交易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已在拍卖标的中列示),竞买保证金交:淳 (略) (账号:**开户行:浙江淳安农村 (略) 南山支行宏山分理处)。凭“银行进账单或转账交易记录”办理报名手续时,向淳 (略) 索取“竞买须知”等资料并详细阅读。

五、其他事项:

1、 1-3号标的报名条件:①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范围内的,须符合淳砂管办规划布局整治要求的砂石加工企业。②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范围外的,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参拍,参拍的企业或自然人需要在报名时出具承诺书,承诺标的物不在淳安县县域内违规加工、销售,不违法违规占地堆放,并且要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外运。看样联系人及电话:1号标的徐先生*;2号标的周先生*(政府网*);3号标的姚先生*(政府网*);4-5号标的李先生*(政府网*)。

2、6号标的看样联系人及电话:方先生*。

3、7号标的看样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物(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性能及标的物涉及的范围和界线等)进行核对且予以确认(解释权归转让方)。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下午4点。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不予接收。

6、竞买人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拍后转为定金抵交成交款,未中拍者3个工作日内退还。

7、报名条件、竞买须知等详细资料:请来人、来电(*)咨询(节、假、休息日除外)。

8、网址:http://**。

浙江 (略)

淳 (略)

二0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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