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关于玉溪市峨山县塔甸镇坡罗甸村的12项房屋建筑物及11项机器设备重新一拍的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关于玉溪市峨山县塔甸镇坡罗甸村的12项房屋建筑物及11项机器设备重新一拍的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略) 红 (略) 将于2023年7月3日10时至2023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红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红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0)云0402执2590号
一、拍卖标的: (略) 峨山县塔甸镇坡罗甸村的12项房屋建筑物及11项机器设备(按现状拍卖,若有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改造、改装所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本院不做过户保证,请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现场看样,并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标的详情见【云通资评(单)报字(2022)第026号】评估报告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特别提醒:参与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略) 住房购房资格,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现状的标的物,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物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房屋内户口的迁出、迁入、学籍等。若有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改造、改装,拆除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瑕疵说明:该12项房屋建筑物为被执行人自建房屋,土地为被执行人租赁使用,故无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土地租金未全部付清,具体情况需买受人自行联系当地村委会落实。无12项房屋建筑物的工程建设图纸、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无11项机器设备的相关购置发票、购销合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其他未尽事项以现场实际为准。
起拍价:*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9000元。
二、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的确定: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 (略) 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供参考。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本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087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物品。
七、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在开拍前三个工 (略) 提交书面委托材料。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 (略) 确权材料后15内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需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根据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若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竞买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凭据原件在1 (略) 申请退款。若 (略) 提交退税凭据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退税的权益,本院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因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土地,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于拍卖前三个 (略) 书面提交异议。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7月11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红 (略)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的, (略) 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0877-*
法院监督电话:08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棋阳路1 (略) 红 (略)
(略) 红 (略)
2023年6月15日
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略) 红 (略) 将于2023年7月3日10时至2023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红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红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0)云0402执2590号
一、拍卖标的: (略) 峨山县塔甸镇坡罗甸村的12项房屋建筑物及11项机器设备(按现状拍卖,若有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改造、改装所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本院不做过户保证,请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现场看样,并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标的详情见【云通资评(单)报字(2022)第026号】评估报告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特别提醒:参与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略) 住房购房资格,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仅限于现状的标的物,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物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房屋内户口的迁出、迁入、学籍等。若有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改造、改装,拆除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瑕疵说明:该12项房屋建筑物为被执行人自建房屋,土地为被执行人租赁使用,故无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土地租金未全部付清,具体情况需买受人自行联系当地村委会落实。无12项房屋建筑物的工程建设图纸、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无11项机器设备的相关购置发票、购销合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其他未尽事项以现场实际为准。
起拍价:*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9000元。
二、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的确定: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 (略) 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供参考。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本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来拍法服,电话:400-*、087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责任由竞买人自负。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物品。
七、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在开拍前三个工 (略) 提交书面委托材料。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 (略) 确权材料后15内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需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根据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若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竞买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凭据原件在1 (略) 申请退款。若 (略) 提交退税凭据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退税的权益,本院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因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土地,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于拍卖前三个 (略) 书面提交异议。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7月11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红 (略)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的, (略) 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0877-*
法院监督电话:08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棋阳路1 (略) 红 (略)
(略) 红 (略)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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