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利仁药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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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利仁药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云南利仁药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转让底价 ¥1,989.04万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债权总额(万元): 3198.* *本金(万元): 1500
    *利息(万元): 1676.* *费用(万元): 22.*
    *债务人所属行业: 中药饮片加工 *债务人注册地: 云南昭通
    *债务人经济性质: 非国有企业 *债务人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加工,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原料药加工、生产、销售;药品、保健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质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主诉案件:1、聂然、张绍琼提供保证担保;2、昭通大 (略) 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程必荣持有的昭阳区凤霞路237号1517平米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4、查封张绍琼持有的 (略) 95%股权,昭通大 (略) 持有的 (略) 5%股权。 代位诉讼案件:1、该笔债权存在代位权诉讼案件,案件标的本金1200万元,利息为以1200万元为基础,从2019年12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2、代位诉讼被告为昭通桓 (略) 、周建国、潘飞、崔勤华;3、代位诉讼案件查封资产包括(1)相关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2)相关被执行人名下车辆(3)周建国持有的昭通桓 (略) 23%股权(4)崔勤华持有的昭通桓 (略) 27.5%股权(5)潘飞持有的昭通桓 (略) 27.5%股权(6)相关被执行人名下房产12套,面积合计2726.39平米。
    诉讼情况: 已进入执行程序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债权人对债权追加了代位诉讼,除主诉案件抵押以及查封资产外,尚有代位诉讼案件查封资产可供执行。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 (略) (略)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略) (略) 区金江路1号 法人代表 刘富敏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0K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如没有征集到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现有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如征集到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补登公告,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债权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债权资产的现状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债权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3)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5、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6、意向受让方需登录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

    8、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所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3、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披露内容 1、债权金额的基准日为2023年3月20日,其中本金15,000,000.00元,利息、复利、罚息等16,766,172.60元,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220,481.82元,债权金额合计31,986,654.42元。2、受让方应当自平台竞价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 (略)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3、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若选择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一次 (略) 账户(保证金自动无息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选择分期付款,付款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年,其中首付款为成交金额的30%,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在合同签署后一年内支付完毕,并对除首付款之外的剩余转让价款自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含)起算按应付未付金额的8.5%/年计收资金占用费(按照实际占用天数收取并按季支付);4、在债权转让过渡期间,若通过受让方促成的司法拍卖或债务人等还款可冲抵最后一笔债权转让尾款(如回款冲抵尾款,应在扣除应由买受人承担的 (略) 垫付的费用后)。5、若受让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在履行《债权转让协议》过程中,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略) 有权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以代偿款的形式进行扣收的账务处理,并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若扣除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仍不足 (略) 损失的, (略) 有权向受让方追偿。6、反洗钱要求: (略) 对资产受让人要求的、不符合国家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受让方,不得成交。7、债权瑕疵披露:(1)抵押物提供的是《最高额抵押担保》,在1500万元的范围内就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抵押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未注明使用权终止日期;(3)抵押物目前租赁给中国人寿 (略) (略)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租赁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4)在代位诉讼中, (略) 判 (略) 的股东周建国、潘飞、崔勤华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执行补充赔偿责任民事判决书时,有严格的执行顺位要求,即在执行过程中,需先直接执 (略) 名下的财产;(5)次债务人昭通桓 (略) 名下核心资产为生产厂区涉及的厂房以及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其中,厂房没有办理相关产权证,土地也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相关产权证。目前厂区部分土地被村民用作农田在种菜;(6)代位诉讼案件自然人名下查封的12套房产中,5套存在未还清的按揭贷款,2套存在抵押担保,存在不能过户的可能性;(7) (略) 目前并未实际扣 (略) 和股东崔勤华名下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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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云南利仁药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转让底价 ¥1,989.04万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债权总额(万元): 3198.* *本金(万元): 1500
    *利息(万元): 1676.* *费用(万元): 22.*
    *债务人所属行业: 中药饮片加工 *债务人注册地: 云南昭通
    *债务人经济性质: 非国有企业 *债务人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加工,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原料药加工、生产、销售;药品、保健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质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主诉案件:1、聂然、张绍琼提供保证担保;2、昭通大 (略) 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程必荣持有的昭阳区凤霞路237号1517平米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4、查封张绍琼持有的 (略) 95%股权,昭通大 (略) 持有的 (略) 5%股权。 代位诉讼案件:1、该笔债权存在代位权诉讼案件,案件标的本金1200万元,利息为以1200万元为基础,从2019年12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2、代位诉讼被告为昭通桓 (略) 、周建国、潘飞、崔勤华;3、代位诉讼案件查封资产包括(1)相关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2)相关被执行人名下车辆(3)周建国持有的昭通桓 (略) 23%股权(4)崔勤华持有的昭通桓 (略) 27.5%股权(5)潘飞持有的昭通桓 (略) 27.5%股权(6)相关被执行人名下房产12套,面积合计2726.39平米。
    诉讼情况: 已进入执行程序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债权人对债权追加了代位诉讼,除主诉案件抵押以及查封资产外,尚有代位诉讼案件查封资产可供执行。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 (略) (略)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略) (略) 区金江路1号 法人代表 刘富敏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0K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如没有征集到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现有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如征集到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补登公告,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债权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债权资产的现状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债权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3)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5、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6、意向受让方需登录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

    8、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所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3、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披露内容 1、债权金额的基准日为2023年3月20日,其中本金15,000,000.00元,利息、复利、罚息等16,766,172.60元,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220,481.82元,债权金额合计31,986,654.42元。2、受让方应当自平台竞价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 (略)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3、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若选择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一次 (略) 账户(保证金自动无息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选择分期付款,付款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年,其中首付款为成交金额的30%,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在合同签署后一年内支付完毕,并对除首付款之外的剩余转让价款自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含)起算按应付未付金额的8.5%/年计收资金占用费(按照实际占用天数收取并按季支付);4、在债权转让过渡期间,若通过受让方促成的司法拍卖或债务人等还款可冲抵最后一笔债权转让尾款(如回款冲抵尾款,应在扣除应由买受人承担的 (略) 垫付的费用后)。5、若受让方未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在履行《债权转让协议》过程中,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略) 有权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以代偿款的形式进行扣收的账务处理,并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若扣除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仍不足 (略) 损失的, (略) 有权向受让方追偿。6、反洗钱要求: (略) 对资产受让人要求的、不符合国家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受让方,不得成交。7、债权瑕疵披露:(1)抵押物提供的是《最高额抵押担保》,在1500万元的范围内就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抵押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未注明使用权终止日期;(3)抵押物目前租赁给中国人寿 (略) (略)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租赁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4)在代位诉讼中, (略) 判 (略) 的股东周建国、潘飞、崔勤华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执行补充赔偿责任民事判决书时,有严格的执行顺位要求,即在执行过程中,需先直接执 (略) 名下的财产;(5)次债务人昭通桓 (略) 名下核心资产为生产厂区涉及的厂房以及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其中,厂房没有办理相关产权证,土地也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相关产权证。目前厂区部分土地被村民用作农田在种菜;(6)代位诉讼案件自然人名下查封的12套房产中,5套存在未还清的按揭贷款,2套存在抵押担保,存在不能过户的可能性;(7) (略) 目前并未实际扣 (略) 和股东崔勤华名下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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